如此凶悍的输出能力,一轮打下来,兽医站被完全夷为平地,并将那个投掷石刀的带头野人打翻在地;如此一来,所有野人的仇恨都被拉了过去,它们兵分两路包抄过去,遂与盗猎团伙展开混战。
双方各有各的优势,前者仗着怪力无穷,身高体大,后者凭着火器犀利,因此战斗从一开始便激烈无比。
一时间谁也顾不上项骜、二叔还有水欢了。
接下来的一分多钟里,野人用拳头砸烂车门将里面的人拽出来撕成肉条或摔成肉泥的、盗猎者用机枪和火炮将它们一排排的击倒成了交织在一起的画面。
期间这边故技重施了一把在不丹营救“白凤凰”时的策略:看谁落下风了就帮谁一把,主打一个坐收渔利。
但此次显然没有上回那么容易了,因为“十字路口”的火力远超当初的“黑龙角”等人,比如他们居然携带了多具纵火发射器。
项骜依稀看到这些柱状物的外形,判断那应该是前苏联于60年代末研制的mo-25,这种长得很像火箭筒的东西发射的虽然也是火箭弹,不过战斗部里装的都是燃烧性极强的可燃混合物,当弹体接触目标炸开时,能够制造一片长30-40米,宽3-4米的纵火带,由于火焰温度非常高,所以对易燃物的破坏力是毁灭性的。
而恰恰“阿尔马斯人”又是一种很“弱火”的物种,丰富粗壮的毛发原本是用来在蒙古和北亚高原抵御严寒之用,在此时却成了最好的“燃料”——当第一枚纵火弹在它们当中爆裂,几乎在眨眼之间就将接近一半的个体点着了,后续又有几枚补射过来,让超过九成都陷入火海之中。
毛发的剧烈燃烧可以在弹指一挥间将一个野人从身上只有一颗火星变成一个从头到脚都在冒火的移动大火炬。
虽然这种完全不顾及同伙的覆盖性射击误伤烧死了不少自己人,但也的确击溃了这些能顶着子弹硬冲的大家伙。
可以说抛开个别在队伍最后面的见势不妙扭头跑掉了,其余的在烈焰攻势之下整个全军覆没。
项骜见状心说坏了,要是知道有这么一出,刚才就应该跑的,眼下在跑已然是来不及了,因为在一团团熊熊火光之下有盗猎份子再次锁定了三人,包抄过来用一圈黑洞洞的枪口将后者逼在原地动弹不得。
其中有个叼着烟的走到跟前打量了一下,道:
“这2000万真是难赚,搭进去我这么多人,浪费了这么多弹药!看来是小瞧你了。”
这话是用蒙语说的,并且不是瓦剌的那种蒙语,而是早已废弃的古典蒙语,让精通本地语言的二叔都听只能听个大概,有很多次是无法分辨其意的。
而此人过来说这么一句的目的,主要是想看一眼这个把自己大队人马连打带遛搞得如此狼狈的小子到底长什么样,现在看清楚了,遂摆手下令准备将三人一起射杀。
但正所谓艺高人胆大,项骜突然蹦起来手中举着一个圆咕隆咚的东西暴喝道:
“谁敢开枪就一起死!”
其实他用中文喊,在场能听懂的不多,不过不多不代表没有,再加上这个姿势只要脑子不傻的不用想也知道手里肯定攥着诸如手榴弹一类的爆炸物,眼下要拉了保险,那的确够最近这一圈人喝一壶的。
他则趁着对方一愣的工夫继续展开心理攻势:
“看到我多高了吗?我举着它炸,等于是空炸,覆盖面积能增加三到五倍,你们里外里几十号谁也跑不了!现在识相点就给我让开一条路!快点!”
项骜讲的这个原理没错,但却是一条比较冷门的军事知识,不过常年和反盗猎巡逻队、多国边防军对抗的“十字路口”团伙因为实战经验的原因反而明白其中含义,所以不自觉的将包围圈向外扩大了好几步,只是道儿仍没有人让。
叼烟人闻声回来,竟用中文道:
“这个女娃和你什么关系?是和你耍朋友的吧?你把她也炸死难道不心疼?”
前者笑道:
“心疼?我不带上她一起难道让她落到你们手里被糟蹋?少废话,我数三个数,三个数后不滚,咱们一起死,狗日的敢不敢?”
不等对面回话,这边已经数了起来:
“一!二!”
第三个数还未数出来,头顶一阵忽的掠过一阵疾风,与风一起的是巨大的噪音。
项骜愣怔了片刻立即反应了过来,这是直升机,但哪儿来的直升机?二叔叫来的?可他明摆着不像个有这本事的人啊?
并且听重叠在一起的声音,还不止一架。
顺着噪音和风力的传来处看,黑夜中看不见什么,只能看到四盏硕大的探照灯正在照向地面。
一架通常只带一盏灯,这意味着至少来了四架,还不包括可能没开灯隐藏在黑暗中的。
而最前面的那架上用分贝巨大的扩音器朝下面喊道:
“停止危险动作,否则格杀勿论!重复!停止危险动作,否则格杀勿论!”
这话是用中蒙双语先后说的,保证在场之人都能听懂。
盗猎者被这强烈的压迫感慑住,没人敢朝着天上开火,虽没全都把枪扔了,但剩下的也将枪口垂向了地面。
随后,一群身着战术服,头戴夜视仪,拿着装有激光指示器和全息瞄准镜的精锐武装人员出现在眼前。
项骜一看便知这是从直升机上索降下来的,想到这里又思索了一遍可能得来源:难不成是蒙古国政府军发现了这里的交火所以出手干预了?不对,这等精良的装备,不是这个穷困潦倒的国家能有的。
武装之中有一个明显是带队的,他拉下了只露出眼睛的黑色特战面罩,没戴夜视仪,只是依靠探照灯提供的照明视物,身上虽然也全副武装,但看着就不是普通的大头兵。
除此之外,这位看起来三十冒头的样子,仪表堂堂,哪怕在这个环境下看不太真切,但也能感受到来者必定个美男子,那种英姿勃发的气质,是墨色的防弹衣和头盔都遮挡不住的。
只见此人走到叼烟那个跟前,抬手一巴掌先将这烟打掉,并道:
“叫你的手下马上扔掉手里的废铜烂铁离开这里,不然的话,全都得死。
别跟我装傻,我知道你能听懂我在说什么。”
后者顿了半晌,然后道:
“你们是什么人?”
“本来和你这种乡野村夫没有说的必要,但你问了,我不说不符合我受的教育,听好了——我叫张远逊,‘费立逊家族’的长子和接班人。
你这个‘十字路口’团伙每年卖出去的皮毛、高鼻羚羊角有不少就是给我们家旗下的兽制品品牌的,记得吗?”
闻言,他好像想到了什么,用力眨了眨眼,接着道:
“不知道是少东家,您来有什么事吗?我...我能帮上什么忙?”
“这不是你能知道的,赶紧滚远点。还有,你没资格叫我少东家,只有和‘费立逊’直接合作的伙伴才可以,但你和你的人,不过是我们家一只可以随时扔掉的脏手套罢了。
而你能有机会和我面对面讲话,已经是你无上的荣幸了。”
被这样出言贬斥,方才还凶横无比的盗猎头目却一个不字也不敢说,只是连连点头道:
“那我,我们这就离开。”
话罢,他扯着嗓子下令,让自己的手下赶紧上车有多远滚多远。
自称张远逊的男人则身边过来个年轻副手,低声道:
“少爷,这次行动是机密级,真的要放这么多看到的人回去吗?”
“当然不,我说这些只是想避免直接交火;记住了,能背后下手就别正面硬来。”
“懂了。”
副手应了一声,然后在耳麦中用很轻的声音说了句“动手。”
电光火石之间,子弹从消音器中飞射而出的闷响声密集出现,等全部停歇时,“十字路口”在场的至少百人,已经全部躺在了地上。
也是在这时候项骜才意识到,对面的精锐武装不仅有从四架直升机上下来的,他们也有地面部队,而且就在距离这里不远的外围,数量起码是前者这群倒霉蛋的好几倍,如此才能在眨眼间就将其杀个干净。
“这些都死了,该你们了。”
张远逊亲自拔出了手枪,将枪口顶在了项骜的头上。
“你刚才说的我都听见了,你为了保密某件事,连给你们家供货的都可以杀的这么毫不犹豫,看来你这个什么逊家族,都是喝人血长大的。”
“死到临头还有这份闲心,还有你拿着一颗土豆,仗着晚上他们看不清楚就假装手榴弹把他们吓得一愣一愣的,胆色的确不错,而要不是看在这个的份上,我也没兴趣和你多说这些许话。”
这边垂眸看了一眼掌中的大土豆,道:
“你怎么知道的?”
“你和这些偷猎的对峙时,我的人已经潜伏到周围了,他们用探听器收集了你们的对话,所以我在直升机上听的清清楚楚。”
“好吧,看你们的样子,海豹突击队来了都得自愧不如,杀我们更是探囊取物,不过我想和你做笔交易,换我们不死,怎么样?”
“哦?很有意思的提议,但我的耐心有限时间也很宝贵,你只有一次机会把想说的说出来,否则就和地上的这些一样。”
“我先问你个问题,你来这里应该是想找‘阿尔马斯人’的吧?”
其实这纯粹是项骜胡猜的,但没想到真猜中了,只听对面一撇嘴,点头道:
“这便是方才所说的机密,你点破了这个,等于又给自己必须死加了一条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