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他能依仗的外界因素只有一个,那便是浓稠如墨的夜色。
心想只要这帮人不是特种部队,没有全员配备夜视仪,那在这种能见度下全速跑起来,想打中自己堪比中彩票,想要活命,必须充分的利用这一点。
于是一双大长腿甩开了疾驰而出,不过这可不是瞎跑,项骜的目的地很明确:白天比赛时存放弓箭和弯刀的地方,那是此时此刻他能获得的最靠谱的武器。
子弹从后面兜着屁股打过来,不过方才的预料没有落空,来人别看火力凶猛但打了半天打了个寂寞,发现这一点很后立刻重新上车,朝着一个大致的方向重新追了起来。
当再次听到发动机的动静时,这边不由得心中一松,因为那说明水欢暂时安全了。
赶在车子撵上来之前,项骜凭借着飞人般的速度冲到了兵器架附近,然后以一个奥运会跨栏的动作越过外面大半个人高的木质围栏跳到了里面。
他没有选择的时间,只能看到什么拿什么,于是距离最近的一张弓,一个插满箭矢的箭壶,还有一柄很具有瓦剌民族特色的弯刀被收入囊中。
而会有弯刀是因为这也是比赛项目之一,具体操作为骑马高速经过提前摆放好的标靶,抽刀将其斩开,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西瓜、易拉罐、啤酒瓶,奢侈点的则会挂上去一条完整的牛腿或者羊腿。
这一项模拟的亦是曾经冷兵器时期骑兵在高速突击中对付步兵的动作;而在今夜,它注定要有不同于以往的意义了。
因为对破坏力要求很高,所以不管是箭矢还是弯刀,都是正儿八经的真家伙,前者头部尖锐能够贯穿三层皮甲或者单层札甲,而后者开刃到不敢说吹毛断发的程度,但横挥一切可以轻易将粗壮的牛腿连肉带骨全部斩断是没问题的。
有了这些武装虽然远不足以对抗全员携带成熟热武器的敌人,但总远远好过赤手空拳。
远距离交战通常是优先选择,在这里也不例外——
项骜再次通过呼喊吸引对面开枪,然后以卧倒躲过一拨齐射后立刻起身张弓搭箭,利用瞬时记忆瞄准方才最近出一个枪焰闪烁的位置射出一矢。
片刻后传来有人中箭的叫声以及身体倒地摔出来的闷响。
如此自是又引来新的扫射,他便故技重施,成功梅开二度。
与此同时,弓箭没有巨大的噪音,没有可以观察的发射痕迹,在这样漆黑的环境里,反而成了一种相对于枪械的性能优势。
不过对手也不是傻子,或者说他们的准备要比项骜想象的更加充分,没有夜视仪,却有别的:一枚能将上千平米照亮数分钟的照明弹被打上了半空。
刚才没用是出于轻敌和傲慢,可在损失两人后这些家伙不管是出于愤怒还是重视,都不得不认真起来了。
于是在镁铝混合剂持续燃烧释放的光源下,只穿着内裤并赤着脚的他暴露无遗。
接下来的一段路没有任何交战,只有不顾一切的夺路而逃。
好在附近不仅有蒙古包外形的各种建筑,还有另一个瓦剌特色的产物:敖包。
这些由一块块石块垒砌而成的石堆每隔几十米便有一个,项骜利用它作为掩体挡住一番扫射后就继续向前跃进,两次过后天空的亮光已经逐渐减弱,第三次脱身时四周重新归于漆黑,
他没有停留,准备越过第四个敖包返回出发点,带上水欢往另一个地方去。
只是刚从敖包侧面经过,一阵撼天动地的力道袭来,正中石堆正面,那么一大堆石头愣是被当场撞的四分五裂八面飞舞,一些因为撞击直挺挺飞出去的打在了项骜身上,疼的他钢牙一咬,人也顺着这股劲摔倒在地。
躺在地上侧目去看,方才的一切都是一辆装有犁形推土铲的越野车所为,它刺眼的车灯穿过只剩一个底座的敖包射过来,逆着这光这边什么都看不见。
但项骜听得见,车门开关的动静传入耳中,并且距离自己较近的副驾驶位置传来的。
战术于顷刻在心中形成,左手不经大脑摸起身边一块刚刚还打中自己的石头朝着那里扔了出去。
石头狠狠砸在了来者的胸口上,打的此人闷哼了一声向后一个趔趄,撤脚不及时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而等这家伙直起上半身准备重新爬起来时,却见一个黑影越过灯光杀到了近前,紧接着是刀光一闪,弯刀的刀刃从其喉咙处高速掠过,随后“噗”的一响,斗大的人头滚落在地。
项骜是想将地上的枪捡起来留为己用的,但来不及了。
因为枪被背带斜着固定在无头尸体上,要拿下来得弯下身子去摘,这个动作再快也得几秒钟才能完成,但主驾驶上的那个见状已经下来并端着自己的枪从车尾处绕了过来。
那么此时若执意要捡,还没来得及用便被迎面爆头是最可能的下场。
所以他没有片刻停留,甚至都没举起弯刀,而是就着刀身完成斩首后正垂在一侧的位置,只是手腕一翻,让刀锋向上,然后猛的一挥,反着撩了上去。
电光火石之间,利刃斜着命中绕开遮挡还没看清眼前什么情况的司机大腿上。
这条迈在前面的右腿从内侧根部被整个切开了,项骜在一瞬甚至都察觉到了刀刃划过坚硬股骨的触感。
惨叫声又一次响起,而一条主韧带断开让来者登时跌倒在地,股动脉破裂引起的大出血则只是眨眼的工夫间就让他和自己身首异处的同伙“汇合”去了。
可项骜还是来不及捡枪,这么大的动静一次引来了三辆车,它们从三个不同的方向包抄过来;在某一瞬,他想过要不以此为据点用两条枪顽抗到底,但想到可能会腹背受敌的处境,最后还是放弃了。
而离开这里后也改变了策略,先不去找水欢,先去那个“另一个地方”。
这个地方就是马场。
白天参赛的马匹中除了选手自带的之外,其余全部都集中在这里。
有了马在,等于增强了机动性,这对于活命和突出重围来说至关重要。
仍然是以路上一切能够抵挡子弹攻击之物作为遮蔽,尽量在蒙古包里穿行好让越野车难以发挥出速度优势,以及用箭在移动中射击来为抵达目的地打掩护。
其中一箭朝着一处车灯放去,本想着能造成点干扰便达到目的了,没想到效果却出奇的好,那箭正中飞速转动的右侧前轮胎,将它射穿后迅速干瘪的车胎不得不让这辆车停了下来。
但这毕竟有很大的运气成分,想要那两辆身上复制是不可能的,不过少了一辆对于项骜来说等于多了一个突围方向,因此抵达马场的过程难度又减小了不少。
像翻过兵器架外的围栏一样,这里的栏杆也是一步跨进去的。
按照他的设想,和拿兵器似的逮距离近的骑就行,结果一匹也没抓到,因为如此嘈杂早已将马群给惊了,众马们这会儿已经毫无规律的围着内部狂奔起来;项骜见状心说坏了,这要从里面抓,等抓到了对面也早追过来了,若是要放弃,那突围的成功率至少要减半,还意味着前面的努力都白忙活了。
正想着,却见有一匹马与众不同,它没有惊慌失措的到处乱跑,还穿过马流直奔这边而来,冲到近前一阵仰天嘶鸣似是在表明身份。
项骜不用看,只听这高亢无二的动静,就知道来的这个是“老朋友”——套马比赛上被自己制服的那匹头马!
分辨及此不由得心中大喜,当即踩住马镫一个翻身骑了上去。
有了马,那到底是比两条腿跑的快多了,并且这匹头马也是纯黑色的,夜间的隐蔽性相当强,靠着速度和伪装,这次他一口气就冲回了出发点。
水欢果然还在坑里,项骜见状向下探身并伸手喊道:
“上来!!”
小姑娘这会儿倒是恢复了不少,应了一声站起来拉住那只大手一用力也翻到了马背上,随后她死死抱住前者的腰,在一声催促中纵马而出。
这边考虑的是最好能趁着夜色远远的跑掉,只要不被追上那什么都好说,但想法是好的,可现实是前脚刚跑,后脚头顶的天又亮了起来,照明弹再次升空,并且这次还不止一发,而是三弹齐发,以一个等腰三角形的站位把几乎整个营地都给照亮了。
如此一来,两人一马的行踪便以接近裸奔的方式展现了出来。
两辆尚能开动的越野车立马调转方向追击而至,马的确比人快,可也比不过四个轮子快,想以竞速的方式逃离没有可行性,只是即便不行也不能坐以待毙,于是项骜催动头马心说死也得死在路上,不能愣在原地挨宰。
二车则从左右两侧包夹过来,一个从副驾驶,一个从后座车窗中探出枪来企图形成交叉火力将马先打趴下再说,但万幸地形颠簸,又是“动对动”射击,外加持枪者也不是什么神枪手,所以在距离较远时数个弹匣打出去也没有一发真正威胁到这边。
但随着距离的持续拉近,子弹的精准度也在急剧上升,最危险的一枪已经让项骜听到了弹头高速掠过耳边产生的呼啸声,那与自己脑袋的间隔最多不超过三十公分。
眼看再近一点就要做抢下亡魂时,两车却同时减速直至停下。
他扭头去看,竟看到有至少六七十人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跑出来的,正拆下附近敖包上的石块迎面砸向车子,挡风玻璃被纷纷打破,司机也被砸了个头破血流,而这就是停车的原因。
当成功逼停后,这一大帮中有一个带头的用蒙语大喊了一声,随后分成两拨冲到车侧一起发力,每辆平摊三十多人的情况下别看比一般的家用车沉重,却也都在弹指间被掀翻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