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雨章道:“小女其实是杜家搭救下来的,他们是迫于仙宗的压力才派人加入搜捕队伍,之前我可能错怪他们了。此行返回南魔界,不说一路上的凶险,就算回到了魔都,我仍可能被天魔教治罪,蓉儿留在这里反而更加安全,等我稳定下来之后,再作决定吧。”
“也好,后天天一商行就有车队来燕京进货,你就跟着回去吧,这袋银豆请您收着,不知道够不够您恢复伤势。”丁一取出一袋银豆。
“我已经厚着脸皮领您的薪水了,怎么还好意思收您的钱,倒是小女段蓉求丁掌柜多多照应!”段雨章说完便准备向丁一行礼。
丁一急忙扶住对方,将那个装有两百粒银豆的袋子塞到对方手中,道:“客气什么,我现在什么都缺,就不缺钱。段蓉你就放心吧,我会关照的。”
“丁公子的大恩段某记下了,日后若有机会,定当舍命相报。”段雨章颇为激动,见惯了背叛和私欲,遇到丁一和杜家,让其深受感动。
“不至于,这些钱还不到我总资产的百分之一,如果用你百分之百的命来换,我不成了奸商了?明天您就别来了,到郭城货栈等吧,杜家会照应我的安全,咱们后会有期,如果您实在过意不去,有机会您就当一回向导,让我领略一番南魔界的热带风光。”
“好!一定舍命相陪!”段雨章总算肯收下银豆了。
“怎么动不动又提到命了。”丁一责备道。
“就您这身手,在南魔界,我舍命都未必能护您周全。”段雨章道。
“您可别吓我,我只是想旅个游、拍个照什么的,算了算了,等我有点基础再说吧,这事您就别放心上了,不是信不过您,是我怕死!”丁一立即打起了退堂鼓。
“反正这份情段某记下了,后会有期!”
“后会有期!”
……
丁一虽然不太愿意住在杜家,但每隔一两天就去杜家吃顿饭,向老丈人、老猪倌请个安是逃不掉的,至于选择哪天去吃饭,丁一还是有自己打算的,只要杜长风邀请自己去喝酒、听曲、赏舞、小赌之类的娱乐活动,丁一就用回家吃饭搪塞。
五月十九,丁一带着一个难题来到了老丈人的餐桌前:“爹,杜长风邀我明天去参加什么百花诗会,就是为了杜家的颜面,我必须得去,您能不能帮我想个办法推掉啊?”
杜海舟似乎已经相信了丁一的人品,道:“百花诗会是燕京城最热闹的活动之一,你诗词这么好,就跟着去吧。”
“不会有什么问题吧?我怕被那些公子小姐们捉弄。”丁一见识过杜家的那些年青人是个什么德性,自己过去估计又是只有丢脸的份。
“叫樱儿陪你去吧,她可以帮你挡一挡,你以后是要多和各家公子多接触接触,等你把交易所的事完全丢给长风后,我还想让你管点杜家的生意,而不是现在反过来让我派人帮你看商行。”杜海舟淡淡说道。
“这个……我,我想先去仙宗试试……”丁一硬着头皮说道。
“雷老说了,你试了也白试,也罢,我可以给你半年时间,也好叫你死了这条心。”虽然知道丁一的体质不适合修仙,但对于女婿的进取精神,杜海舟还是有些认可的。
樱儿名叫杜樱,是杜家领养的孤儿,因为从小聪明伶俐,就成了紫鸢的贴身丫环,也是目前丁一院子里的总管。捉弄丁一的想法,大多都是由杜樱想出来的,丁一想训她两句,没想那杜樱说自己是奉旨考验姑爷,旨意当然是阿紫下的,丁一也只能当场吃憋。
杜樱当然熟悉每年在仲春时节举办的百花诗会,那是可以与元宵灯会相媲美的重大活动,与元宵灯会全民同乐不同,百花诗会只有文人雅士、青楼名伶、达官贵人、宗亲氏族才会被邀请参加,是一年一度公子斗才、小姐争艳的绝佳舞台。
杜樱花了约一个小时,为丁一普及了百花诗会的知识,重点提到了诗会的高潮部分,选出“花魁”和“诗魁”,照往年的惯例,花魁都会邀诗魁共渡良宵,所以杜樱唯一强调的一件事就是:别去抢“诗魁”这个名号!
“鬼才稀罕什么诗魁的名号呢!”丁一拍着胸脯说道。
……
百花诗会的举办地点就在杜家与陆家中间的那片山林里,一年中,也唯有这一天不许百姓进入这片山林。
仲春时节,山林中鸟语花香,春意盎然。午后,丁一坐着杜家的双驾马车直接驶到了位于山林中心位置的湖泊,湖北岸有一座两层木楼,名曰惜春楼。百花诗会的大部分节目都是在这座楼内举行。
惜春楼是燕京城内最豪华的客栈、酒楼、青楼外加赌坊,楼不高是因为不能超过五大家族的围墙高度,但木楼的面积却很大,五角形的主楼由无数根立柱撑起,占地足有四五亩,两边的裙楼像是一双长臂,温柔地将半个湖面拥入怀中。
杜长风是惜春楼的常客,已经多次邀请丁一来这里消遣,但每每都被婉拒,进入燕京这么久,丁一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栋别出心裁、有点像五角大楼的建筑。
与杜长风约的时间是未时,丁一算好了时间,准点赶到,一下马车,杜长风的手下和惜春楼的侍女同时迎了上来。
丁一当然是跟杜长风的手下走,那名侍女则谦卑地退去。随那名看上去还不到二十岁的少年进入楼内,丁一只觉眼前一亮,与杜家低敛素雅,但不失大气的装潢相比,这里完全是另外一种风格:金碧辉煌、极尽奢华!几乎每一处廊间柱上,都有描金彩绘;所有的家具都有着精美繁复的雕饰;地毯、帘栊、字画、摆件、雅玩无一不是精品……
“别看了,大气点!”跟在丁一身后的杜樱有些鄙夷地提醒自己的姑爷。
“没事,我只是在算每平方米的装修成本,日营收多少才能产生边际利润……”一直四顾张望的丁一为自己解释道。
“听不懂,你就别装了!”杜樱气道。
“樱姐,麻烦待会给姑爷留点面子。”丁一只能低声相求。
“哼!”杜樱显然也是认为丁一无法与紫鸢相配的人海中的一员。
在楼内七兜八转了几百步,穿过迷宫一样的廊道,丁一总算看到了波光潋滟的湖面,和廊下正在独自饮茶赏景的杜长风。
“哟,妹夫怎么这么晚才来?咦,这不是阿樱吗?替阿紫看住丁一?”杜长风调笑似地说道。
“奴婢见过大少爷,是老爷吩咐的。”杜樱向杜长风行了一礼,然后一句话就堵住了杜长风后面所有的话。
杜长风是三房一系同辈中的嫡长,所以被杜樱称为大少爷。似乎是对杜樱没什么办法,自嘲式地笑了笑后,对丁一道:“因为是诗会,大家带的大多是书僮。没关系,我也坐久了,走,去看看斗鸡 吧。”
“长风兄,不好意思,我还以为在惜春楼门口碰头呢,没想到走进来还要花这么多时间,恭敬不如从命,小弟就跟着您逛逛。”自从与紫菜订亲后,以兄弟相称就再也没有了违和感,杜长风的脸色也不会故意发生奇怪的变化。
“是我不对,没说清楚。”杜长风大度地笑道,起身边走边说道:“其实上午也挺热闹,但来的大多是那些想要攀上豪门、勾搭小姐的穷酸腐儒,叽叽喳喳地在楼外景致最佳处吟诵那些不堪入耳的诗句,就怕污了妹夫的眼睛和耳朵,所以还是约在了午后。”
丁一听着有些不是滋味,道:“不怕,不怕,我这一路上过来,的确听到了不少好词佳句。文章憎命达,人在困顿中,或许更能涌才思。”
“哦?有道理,有道理。”杜长风只能尴尬地点头同意。
环湖的长廊被分隔成了数十段,随着杜长风走出自己的包间,走向“五角大楼”东北角的斗鸡场,一路上碰到了数名人,男子人人锦衣华服,女子则个个装容精致。那些人见到杜长风后都有种不胜荣幸的感觉,看似恬淡实则迫切地向杜长风问候。
杜长风显然没有将丁一引荐给这些人的意愿,只是不失风度地点头示意,脚步却未曾停下过一步。
杜樱跟在丁一身后,低声地介绍迎面而来的每一个人:
“刑部尚书家的大公子;”
“长乐坊的少东家;”
“平悦庄的两位千金;”
“张家外戚;”
“御林军副都统;”
丁一有些恍然,原来这些人都进不了杜长风的法眼,因为地位相去甚远。
……
“翰林院的臭书生!”杜樱仍在继续介绍。
丁一偶尔插句话道:“女为悦己者容,阿樱,你虽然凶,但长得真不难看,别人看你两眼那叫欣赏,你大可以表现得淑女一些。”
阿樱气道:“姑爷,我带着个本子呢,你在何时何地多看了谁几眼,我都会记在上面。”
“这也是阿紫的旨意?”丁一觉得自己背后的冷汗开始冒出来了。
“这是作贴身婢女应该承担的责任!”杜樱理直气壮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