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月中,一场快雪,将地面笼上了一层银装,在皎皎明月的清辉下,万物被映射得微微泛明。
隐藏在枯树林中的钟书,望着不远处驻扎的行商队伍,终于下定了决心。
这把梭了!
成了吃香喝辣,不成就远遁深山!
实在不行,他钟书这烂命一条,给了也行。
反正这山贼他是当够了,现在有一个单车变摩托的机会摆在他面前,或许这种机会以后还会有,但是这一次不敢搏,那么下一次呢?
他可不想当一辈子的山贼。
钟书是一名穿越人士,但是……穿得不是很行。
别人都是皇帝、太子、皇孙啥的,到他这变成了某深山里穷得啷当响的山贼大当家,自己吃饭都只能吃个半饱,手底下还带着近百个兄弟。
一问弟兄们,什么朝代?不知道。皇帝是谁?不知道。哪个地方?不知道。
搞得钟书穿越一个多月了,还稀里糊涂的。
好在这些弟兄们还知道要吃饭,这不,蹲到了一波过路的行商。
现在虽然是晚上,但是有雪有月光,隔着老远钟书就看到了那波行商的情况,光是车就好几十辆,货物装的更是满满当当。
人倒是没多少,三五个挤在一起抱团取暖的约摸着有二三十组,看起来也没什么防备的样子——正常人野外过夜,会想着把车围在四周,这样能起到防御缓冲作用,然后人在其中以防不备,这伙人倒好,完全反过来了。
于是乎,风高夜不太黑,但敌轻而无备。
我必取之!
钟书对身旁亲信的丁震说道:“干完这票大的,咱们就能飞黄腾达了!”
丁震挠了挠头:“大当家……飞黄腾达了,能不能给寨子修修,俺住那地方漏水。”
“混账东西,天天惦记着做贼,咱就不能有点出息?到时候哥买座庄园,你们就给我看家护院,咱们天天吃香的喝辣的。”
“喔!不、不愧是大当家……”
“你特么的小声点!”钟书反手给丁震一巴掌,然后打了个手势,“给弟兄们说一声,看到我做这个手势,然后听我号令,上!懂了没?”
“懂了!”
丁震挥舞着刀,一马当先朝着行商驻扎的位置冲过去,口中嗷嗷呼喝——
“上!兄弟们,大当家说……上!!!”
“……”
钟书心里有一橘麻卖皮要讲。
我他喵的还没说要上呢!而且他话都还没说完呢……
不过算了,开弓没有回头箭。
瞅着丁震气势也挺足的,钟书一想想美好的前景,也跟着燃了起来,当即举起寨里最好的刀,指天喊道:“弟兄们,上!”
回过头来想想,这具躯壳倒是还有优点的——身体素质不赖,嗓门也足够大,这丹田一用劲儿,发出来的声能给枯树上的积雪都震得簌簌往下抖。
“上!”
近百人像是饿疯了的狼群,看到一群毫无招架之力的羊羔一样,一边疾跑着一边嗷嗷乱喊,不管战斗力如何,总之气势到位了。
而且,确实也给对面吓了一跳。
这条道地形就很简单,一条贯穿东西的直道,路旁是覆了雪的荒地,不远处一片稀疏的枯树林,从这头能一眼看到对面的那种。
谁也没料到这种位置会被人偷袭呐!
对面压根就没怎么反应过来,钟书眼瞅着手底下的弟兄们嗷嗷冲进了简易的驻地,然后局面就演变成了一边倒的游戏。
阵阵喊杀声与惨叫告饶声交织在一起,浓重的血腥味儿也不受控制地飘到钟书的鼻尖。
这场面,多少有点儿让他于心不忍。
然后他突然抬起头,对着自己手底下的弟兄们吼了一嗓子:“休要放走了一个!”
不忍归不忍,但和自己身家性命比起来,孰重孰轻,钟书还是拎得清的——万一有人跑了叫来官兵,他这百十号人不还是被人手拿把掐?
“喔!”
丁震浑身染血,这还不忘回头呼应一声。
好兄弟人虽然有一种纯真的憨意,但有事儿他是真给面子呐!
回去得狠狠地表扬才行。
就他嗷了这么一嗓子的功夫,战斗几乎都要结束了。
翻滚哀嚎的、跪地乞饶的、气绝倒地的……就剩俩瞅着不似自家兄弟们的人还在站着,一老一少。
少的那位身穿皮甲,护着身后体形富态的老人,一杆刀舞的是虎虎生风,滴水不漏,就这么一会儿,已经砍翻了钟书手下好几员弟兄。
“上,一起上!”
钟书寨好刀朝前一指,就见十来人将那一老一少团团围住。
“你们怎敢杀我,我可是大……”富态老人惊恐地喊了一声。
话还没说完,就被少年郎以更大的声音打断。
“诸位豪杰,可否留我二人一条活命,我愿以百金为酬!”
其余众人面面相觑,一时不知道该不该把刀砍下去:“大当家?这小贼说要用百金买他们的命!”
钟书自然是听到了。
他正在心底琢磨呢——这小年轻说话是没水平,眼看着都要被抓起来了,结果人来了一句‘我给你百金,你放了我们吧!’。
“你若有百金,我杀了你们,收获又何止百金?”钟书走到前面,风轻云淡地说了一句。
听钟书这么一说,刚才面面相觑的众人,很俗套地反应了过来:“敢耍我们!”
说着,刀就要砍下去。
“不用急着杀他们,”钟书伸手托住了挥刀人的胳膊,“先给绑起来,押到山寨里去。”
“先把刀给扔了,俺们大当家说了,先不杀你们。”
少年的脸上先是浮现挣扎之色,然后看了一眼身后还在颤抖的老者,最后把刀扔到了地上,束手就擒。
“倒是挺识时务。”
钟书笑了一声,然后转过身去看受了伤的弟兄们。
本来这一票应是无伤亡的,但因为刚才那小子实在是有些能打,导致几人受了伤。
而且,那小子还是护着人在打,要不然估计伤亡还要严重。
“用雪擦干净伤口,然后用雪敷住止血镇痛,剩下的到寨里再处理吧。”
好在受伤的不多,也不甚严重,不然以这穷山寨的条件,钟书还真怕这几人因为受伤感染,白白丢掉性命。
这一个月来,山寨的这些人愿意听他的,愿意相信他,而且最重要的是……来到这个世界,这些人可以说是他与这个世界唯一的联系了。
所以钟书觉得,他身为大当家,应该是要对他们负责的。
“大当家,兄弟们都等着你呢!”
“怎么了?”钟书抬起头。
“看看货咯,大当家不先来看,兄弟们哪里敢先动手呐。”
“我这就去。”
钟书笑着拍了拍手上的雪,跟着走了上去。
之前从远处观望,只觉得很多,现在离近一看,才知道……真的很多。
就好似,一座一千平的大院子,里面停了好几十辆货车,车上满满当当装的全是东西。
而且看起来像是什么稀罕东西,所有车外边都罩着一大张牛皮,被绳子捆得严严实实。
钟书随便找了架离得最近的牛车,解了绳索,揭开牛皮——一卷一卷的布匹有十多捆,还有各种木箱,光闻那铜臭味儿就知道,里面满满当当装得全是铜钱。
为了印证自己心里的想法,他随意挑了一箱打开。
随着箱盖掀开,金色光泽在微明的月色下熠熠生辉,里面分明就是一坨一坨的金疙瘩!
而在这箱子里,足足有几十坨这样的金疙瘩——
正面为椭圆形,底面呈圆形,内凹,中空,状如马蹄……随意拿起一坨,掂了掂差不多半斤重,马蹄金啊这是!
看到这些金疙瘩,钟书第一反应就是发财了,第二反应就是它的名称。
再就是心里莫名有些慌……
别的车里不知道还有没有像这样的成箱马蹄金,一时之间也没法全部翻看一遍,但是单这一箱就绝对价值不菲。
这让钟书开始好奇那两个人的身份,甚至有些害怕。
“大当家……里面装的是什么?”
这时,身后传来了一道声音,打断了钟书的思绪,他合上了箱子,深吸了一口气道:
“钱,很多钱。”
“好耶!”
“让兄弟们拉回寨里吧,车上除了钱还有很多布匹,路上注意别随意掀开牛皮,若是受潮了到时候不好卖。”
“都听大当家的,兄弟们,把车赶回山寨喽!”
现场除了车,还有很多牲畜,这些在运输过程中是必不可少的,只算牲畜,也算是不小的财富。
难道自己劫了不该劫的人吗?
这个问题,即便是回到山寨,钟书也一直在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