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中央,人声鼎沸。
可戈一拳轰在蛮族青年脸上,后者在众目睽睽下划出一道弧线,然后重重摔在地上。
这一拳足够结实,硬生生将那名蛮族青年的鼻梁打得陷了进去,后者当场昏厥。
周围的呐喊声戛然而止。
所有人都看得出来,第二位上台的人并不是一位武斗的好手。
“可戈将军是认真的啊?”
“一拳就把人打晕,这得是用了全力吧……”
“幸好那家伙比我冲的快,不然啊……啧!”
“……”
临近的高台。
皮革轻甲的武士环卫四周,中间摆着一张隔台宽椅,两位如贵族一般身着锦袍的披甲武士斜倚在侧,任由人群如何高呼,鼓声响彻云端,两人的神情始终没有变化,心不在焉、甚至可以说是冷漠地俯瞰鼓圈中心的对决。
周围的蛮人时常会看向这边,兴奋地议论着高坐的两位贵族武士——阿勒斯兰部的两位王子。
与其他部族不同,阿勒斯兰部的贵族们并无部族议事的权利,王子们在地位上可以说是仅次于本部主君。
“普布扎,看来你猜错了。”大王子斜眼看向另外一人,“父汗真的打算替妹妹挑选一个丈夫。”
“呵,这绝不可能。”二王子冷笑一声,摇头道:“真要为苏苏里玛选婿,老五那小子一定会闹起来的,父汗这几年对他如此宠爱,这次说不定就是他们一起在演戏,最后让那个野种顺理成章地成为我阿勒斯兰家的人。”
“哦?倒也不是不可能……不过连可戈都亲自上场去试探外族的青年了,你不觉得有点小题大做吗?”大王子嘴角微微上扬,“可戈是父汗手上最听话的一把刀,如果没有父汗下令,他是不会出现在这里的,既然是他来和外族人试武,说不定是打算要和其他部族联合?”
“我知道。”二王子眉头紧锁,“但没有理由这么做啊……当年瀚马部的女儿穆塔雅远嫁北原,是因为瀚马部的骑军势弱。可如今的草原,哪里还有外族骑军能与铁游骑争锋,父亲没理由要急着将苏苏里玛嫁出去啊……”
“也许是想让北庭更清净些?”大王子忽然自嘲一句,“另外,我们不就是被他赶出来的吗?”
“难道你不想出来?”二王子冷笑着问。
“你觉得呢?”大王子也笑,两人相视着,笑容里透着冰冷、诡异,就连身旁追随多年的武士都忍不住撇开目光。
“待在那座宫殿里,真是让人喘不上气。”大王子率先收回目光。
“我也是,每天都要和你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真让人吃不消。”
“可别这么说,还是你希望我再给你来一刀?”大王子猛地坐直起来,吓得身旁的武士就要拔刀相向。
二王子抬手压住武士们的举动,“那都是过去的事了,当时我也不会想到有一天竟然会和你坐在一起聊天。”
“哈哈!”大王子豪气一笑,挥手拍上弟弟的肩膀,“是啊,争来争去的又有什么用,到头来不还是一场空?要用中洲的话来说,我们都是一条船上的蚂蚱,还是一条要沉的船。”
“那可得想办法跳到另一艘船上了。胥莫加措,你总不会在这个时期还想着捅弟弟刀子吧?”二王子身子微倾靠近了些,低低耳语道。
“一条船,一条船。”大王子笑了,强调着同一句话。
“那船上的另一个人呢?”二王子忽然问。
“老四?”大王子笑容一敛,皱着眉头向四周望去。
“看来你也不知道他去哪里了。”二王子摇摇头,对身侧的武士勾了勾指头。
“殿下。”武士上前,躬身与坐着的人齐平。
“老四去哪里了?”
“这……”武士语塞。
“带点人去问问。”二王子摆摆手。
“是!”武士点头。
“你们也去。”大王子也指使自己麾下的武士。
“是!”众人齐声应道。
“要不要看下去?”二王子指着鼓圈中央,那里正站着一位年迈的武士——可戈将军。
“看看吧,说不定有好的苗子。”大王子点头。
下方,人群议论纷纷。
可戈围着巨大篝火走着,目光扫过众人,就像雄狮游走在自己的领地,俯视着觊觎它食物的其他野兽。
鼓声忽然轻了一些。
“投机取巧。”可戈冷冷地扫视一圈,扬手指着倒在地上不堪一击的蛮族青年,高声喊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打的什么算盘!把你们脑子里装的歪心思倒干净了再上来!”
话音刚落,他挥了挥手,下一刻就见人群中挤出几名高大的壮汉,轻车熟路地把昏倒的青年抬走。
阿努拉在远处,脸色有些难看。
他没有想到这位久负盛名的老统领竟会在与年轻人的武斗中使出全力,根本没有哪个部族的年轻一辈能在其全力之下完好无损地离开。而姆卜沙已经下去了,阿努拉不免有些担忧。
蛮族好武,只服强者。
有人还在掂量自己能否扛住一拳,而有人已经带着狂热的欲望迈进雄狮的领地。
话音刚落,第三个挑战者来了。
“阿勒斯兰部,铁游骑马戈河帐,帕苏里。”魁梧高大的汉子从人群中走来,粗糙面颊下是一双清澈的眼睛,火光映照在他的皮肤上,如行蛇般活了过来。
“好小子。”可戈欣赏地看着来人。
帕苏里是阿勒斯兰天生的武士,十六岁就加入了铁游骑预备役,也是在同年就跟着队伍跑去南边操练,现在算算也才二十出头,很是优秀,就是长相老成了些。
“大统领!”帕苏里恭敬地鞠躬,整个阿勒斯兰部里,除了汗王之外,可戈是他最钦佩的武士。
“伤好了?”可戈压低着眉。
“已经痊愈,只是阿爸还不给我归营。”
可戈点点头,帕苏里的父亲拉比达他也认识,阿勒斯兰部有名的武士,曾经是牧马军骑的一员。
牧马军骑是草原上赫赫有名的军队,它不隶属于任何部族,在北陆王庭成立二十七年后设立,凡归附于北陆王庭的部落族民都可以入选,也叫北陆王庭联合骑兵,大统领由草原主部轮流推举担任。
牧马军骑的设立本意是让各部族共同维护草原和平。但后来却发展为主部,尤其是汗王本部操弄军政的工具。
草原大会的主部们为了避免其他部族拥有与主部同等规模的骑军,于是便在年轻一辈中宣扬牧马军骑的正义性,把其他部族有天赋的青年召集到这里,用草原和平这一理想来淡化他们为自己部族奉献一切的信念。
由于只有主部才拥有隶属于本部的一线骑军,如此一来,他们就能实现草原大会主部在军力上的绝对优势。
但牧人们大都不明白其中奥妙,六部之外的牧人们只觉得牧马军骑是莫大的荣耀。于是,当人群里认识帕苏里的牧人将其家底透露给身边的人后,每个人看帕苏里的眼神都变了。
父亲是牧马军骑,儿子是铁游骑,这样的家帐在草原武士的眼中简直就是一盏明灯。谁不希望自己的父亲是有名的武士,谁不希望自己的儿子是有名的武士?
“前些天刚见到你阿爸,他跟我说你还下不来床。”可戈皱了皱眉,眯眼看去,但帕苏里的气色极好,看上去确实不像有伤的样子。
“他就是这样,总是担心这个担心那个。”
“嗯。”可戈点点头,“不浪费时间了,直接来?”
“好!”帕苏里高喝一声,环臂躬身道:“得罪了,大统领!”
双方都不啰嗦,只听话音一落,帕苏里便如同离弦之箭冲向前方。
碎石飞沙从他的脚底爆开!
可戈眼前一亮,帕苏里展现出来的爆发力远超同龄水平,先前的两个对手实在让人提不起兴趣,这个……正好能活动活动筋骨。
“喝!”可戈沉气,忽地浑身一震,扎在原地,摆好架势等着攻势。
就在他完成这个动作后,帕苏里的腿到了!
这是一个很快的变化。
帕苏里最开始是打算以直拳展开攻势,但冲刺途中看到可戈摆出压低重心的防御姿态,下意识就换招为腿鞭。
严格来说,这不是一个好的反应,重心越低下盘越稳,帕苏里之所以会换成这招,是因为他力量远超常人,在与部族青年们切磋时往往能起到一力降十会的效果。
还有什么比正面击溃对手摆出的铜墙铁壁,更具有震慑力的做法吗?
只不过这一次,他的对手不是同龄人,而是一位真正的武士!
扫腿?
可戈没想到帕苏里会如此应对。
一般来说,每个人的小腿前侧都没有多少肌肉覆盖,面临巨大压力时往往都会直接施加在腿骨上,因此,很容易造成骨折,经验丰富的老兵往往穿上绑腿,以此来减少腿部受伤可能。
“莽撞。”可戈冷哼一声,他与帕苏里都没有穿戴绑腿,若是直接硬碰硬,很难保证彼此不会受伤。可帕苏里没有想到这些,他的脑子已经被一股强烈的胜负欲冲晕了。
可戈可以选择硬碰硬,但他没有这么做,而是后撤一步,堪堪躲过这一击。
帕苏里一腿扫空,余光扫见可戈正在倒退。
几乎是战斗时的本能反应,他以极快的速度调整身形,俯身冲向可戈。
他大吼起来,像是虎豹的猛扑!
这一次冲刺虽然没有上一次那么有力量,但却像是战场上的奇兵,足以杀得敌人措手不及。
又来?
可戈心底一沉,忽然感觉到了一点久违的压力。
帕苏里一拳横摆,如虎掌拍出,尘土飞扬间依稀可见拳风划过。
可戈反应极快,迅速屈左肘竖架,右拳几乎同时勾出,直冲帕苏里的下颚而去。
帕苏里的拳头正好打在可戈左臂,还未来得及做出下一个动作,下巴处传来的剧痛几乎让他失神。一击重击如锤般自下而上扫过他的下颚。
帕苏里整个人被巨大的力量掀翻,顺势砸在地上。
远处的阿努拉眼前一亮,无论是场上拳拳到肉的打击,还是场外如鼎沸般的山呼海啸,都刺激着他沉睡已久的野性,那是每一个蛮族人身上都流淌的血,是野兽一般的血!
“乱来!”可戈不满地瞪了帕苏里一眼,后者在一阵眩晕中连忙爬起,目光四处飘移,一时间竟有些站不住。
帕苏里在摇摇晃晃中终于稳住了身形,目光一凝,强忍着下颚传来的剧烈疼痛就要继续上前。
“够了。”可戈话音传出。
帕苏里身形一滞。
“回去好好练练,别再出来给我丢人了!”可戈不满地说。
“将军,我……”帕苏里仿佛被冷水泼了,一下子清醒不少。
“想清楚再说话,再打下去,明天你就不用去了。”
“啊?”帕苏里一愣。
“赶紧滚!”可戈不耐烦地摆手,心中颇为恼火。对于帕苏里这样有天赋的青年,他向来是期望颇高,但后者的一招一式都是蛮劲,不懂变通,这令他有些失望。
帕苏里见可戈脸黑,心底一阵发憷。他不敢久留,连连点头后逃似的离开,临走时还不忘俯首示意。
如此迅速解决三人,在场众人无不惊叹。
广场中央鼓声轰鸣,牦牛号角拉着长音。围观的人群再一次嘈杂起来,一时间竟盖过了奏起的声乐。
“那一拳太狠了!第一次见帕苏里被一拳打晕。”一位阿勒斯兰的族民不由感慨。
“第一下退的也很漂亮啊,我之前被帕苏里踢过一脚,像是给铁棍打了一样,是真的疼!”
“可戈将军每一步都很合理,帕苏里还是太年轻了。”
就在人群议论纷纷之际,一道身影高高跃入,是一个身材相对偏瘦的人。
第四位挑战者来了。
可戈眯眼打量来人,后者看上去比较精壮,肌肉群暴露在衣着外,曲线异常明显,如此棱角分明的肌肉给人一种力量上的美感。
但这种美感是有代价的。
军旅中人平日训练不只是为了提升力量和技巧,还有承受能力,简单说就是耐打。
军士们在锻炼时会很注意肌肉变化,就像是一块海绵,既不让它因吸水过多而膨胀,又不使它脱水而干瘪,这样练出来的肌肉既有力量也有弹性。
就在可戈打量对手的时候,对方开口报出了家门。
“古尔加部,兰斯。”
古尔加部?
可戈想了一下,对这个部落有所耳闻但印象模糊,一时间也想不起来在哪听过。
就在这时,兰斯忽然从衣袍下抽出一柄弯刀,可戈目光一凝,死死盯着对方。
人群忽然安静了一瞬,随后以更大的幅度沸腾起来!
护场的蛮族武士猛地拔出弯刀,大步跨进中央,但可戈却忽然抬起手压住了他们的步子,也压住了人群的沸腾。
“有意思。”可戈盯着面前的对手,低语了一声。
“单纯的打斗太无趣,不知可戈将军有没有兴趣,我们用刀?”兰斯不慌不忙地问。
“呵!”可戈一怔,用刀……随即,他的笑容逐渐溢出。
“没问题。”
兰斯的提议正合他意,早前汗王让他来试拨一下各部族派来的人时,他便问过能否用兵器比斗,汗王的回答是尽量不要。
这个回答对于可戈而言意思就是不可,尽量二字无非是给他一个选择,那是汗王尊重他,而他也必须回以敬意。
但如果是对手要求的,那情况就不太一样了。
“取我刀来!”可戈对着侧边喊道,平日里他几乎刀不离身,专门有仆人替他收刀。
不多时人群中出来两人,横抱两把刀跑来,一长一短。
可戈看了一眼,取过两者中的短刀,那是一把蛮族弯刀,与兰斯那把并无差异,而之所以说短,则是因为另一把刀实在太长,或者说太大。
兰斯心头一凛,目光从可戈手里的弯刀挪开,落在了另一把无比宽长的大刀上。单单只是看,他就知道那把刀的重量绝非常人所能掌握。
可戈抽出刀,虚砍一下,然后开口道:“这把刀呢,是我年轻时候用的,现在偶尔还会拿出来练一练。”
“那另一把刀是……”
“你现在应该关心的是这把刀,它才是要砍在你头上的家伙!”可戈打断了他,冷眼扫过,“注意力集中点。”
兰斯没有回话,默默地架起弯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