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贾政策
”贾政策”是一个人的绰号,俗称”外号”,真实用意为“假政策”,意思是自己胡乱制定政策。
他的真实名字叫贾树贺,是木头城子公社的农业助理,我们两个人一起下乡包队时公社书记送给他的“雅号”叫贾政策,在当地叫得也很响亮,那是1968年的事。
当时,朝阳县政府下达了一项政策:”关于农村树木所有权的划分规定”。意思是房前屋后的树木哪些归个人所有,那些归集体所有,需要再确定的划分一下。
政策规定的十分明确:离院墙1米以内的树木归个人所有,1米以外的归集体所有。这就直接牵涉到了每家每户社员的具体利益。因为那时候的木料是非常值钱的,朝阳市又只有一家木材公司经营木料,没有第二家,而且,谁想买木料必须有公社介绍信及木材公司领导批准条。盖房子的檩木,窗户、门、家具等等到处需要木料,所以,社员们对树木归属问题特别重视。
为此,公社为各大队派出了工作队,监督完成这项任务,贾景贺是队长,我是队员,被派到蒿松沟大队。别看政策明确,但牵涉群众的切身利益,实际工作中可能存在预想不到的细节难题,搞不好能引起群众纠纷。
我们在村里挑选了2个被认为公正的社员作为“检尺员”量尺寸。另外还有大队干部、生产队长等有关人员跟随。这几乎是挨家挨户的事,因为谁家院子周围几乎都有几棵树,当然,几乎各家各户也都有人跟着观察情况。大家心知肚明,每家跟着的人都不是看热闹的,而是看门道的,生怕有不公平之处,自家吃亏儿。
测量到第一户老范家就碰上了具体问题:他家墙外有很多树,唯独有2棵离院墙1.1米远,按政策应该标志为集体所有。这个老范就跟我小声说:“皮大夫,你看就差10公分远,这2棵树就别归公了……”
我说:“这个事我说了不算,你得跟贾队长说说。”
贾队长听了老范的诉求感觉有点道理,就差10公分就归公了,归公是有点可惜。何况贾助理是个好心眼、软心肠的人,加之老范小嘴挺甜,把贾队长说动心了,贾队长大名鼎鼎,哪是那种不开面儿的人?于是便征求我的意见:“皮大夫你看怎么办?”
我一看贾助理有松口的意思,我能得罪那个人去吗?何乐而不为乎,顺情说好话?我随口说道:“贾队长你说咋办就咋办,您决定。”
贾队长很大气的说:“那这2棵树就归你了!皮大夫也没意见。”老范不亦乐乎,千恩万谢,一句话的事,白白多得了2棵大树。
到下几家又发生这种类似情况,这老李家有一棵杨树离院墙1.2米。贾队长说:“这棵归公。”
老李马上央求说:“别!别!贾队长,您看老范家那差10公分,我跟老范那也差10公分,我们前后院住着,都是差10公分,就同等对待吧,贾队长开开恩。
”贾队长一听也有道理:1米和1.1米差10公分,1.1米和1.2米也差10公分,老范的划给个人了,老李的不划给个人确实不妥当。
贾队长砍快的说:“那这棵树就归你个人了!”如此,10公分,10公分的差下去……最后差到10米的树都归个人所有了!
这样,问题就出来了。离院墙11米的给不给个人?12、13米的?贾队长一看麻烦来了,政策完全走形了,离院墙20米的也要求给个人。贾队长不给,矛盾激化,有人告到了公社。
公社领导马上把我们俩招回,质问怎么回事!贾队长这个人很实在,一五一十汇报了事情的经过,从多出10公分归个人,最后发展到远离院墙20米也要归个人了。
公社书记一听,不但没愤怒,反而憋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你呀!你呀!贾助理,您可真是个活宝啊!您可给咱们公社增添了大名誉了!我真是佩服,真是佩服你啊!明天你别叫贾景贺了,你就叫贾政策吧!您把1米的政策愣是变成20米,这是生产队户数太少了,要是有百十户,您得变成2里地了!”
我一看,这个公社书记很会当,有水平,还挺幽默。当时在场的其他领导,告状的社员也都开怀大笑起来!好像树不树的无关紧要了!从此,贾政策的名字也威名远扬!
书记虽然没直接讽刺我,知道这些不是我的主意。但我作为工作队员也感到非常不自在,有失体面。
最后,公社决定:我们所划定的树木归属全部作废,另派工作队进入,这场闹剧就算落下了帷幕。
但是,贾政策的名声却风生水起,以致于后来谁都不知道贾助理的真实名字,都以为他就叫贾政策。有人还赞扬这个名字起得好,一定是祖上有文化人,哪朝哪代都得讲政策。但就是有点毛病,也是美中不足,与这个”姓”有点不配套,叫白了还误以为是“假”政策呢。有人说:“那也不能因为名字把姓改姓啊!该姓贾还得姓贾。”因此,多少年后,人们都知道公社有个贾政策,不知道贾树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