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云这一巴掌打击的方向可不是她的脸颊,而是往她的脸正面打的。
因此王婆被这一巴掌呼在脸上,顿时被打得鼻血横流。
在短暂的懵逼之后,终于后知后觉的用手去摸了一把脸。
等看到手上满是鲜血,被骇的大叫一声,高喊着杀人了就往外跑。
知云伸出脚又绊了她一下。
刚刚迈开步子的王婆被这一绊,又吧唧一下摔了个狗吃屎。
围观众人也都看得分明,但却没一人愿意上前伸以援手,可见这王婆的人缘也是没谁了。
知云双手抱胸,就站在旁边那么凉凉的看着她,任凭王婆一阵阵鬼哭狼嚎,也没有半点要去扶她起来的意思。
先前那人倒是想过去扶她,但想到自己刚刚好心被当成了驴肝肺,迈出去的脚步又收了回来。
王婆在地上哭嚎了半天,才终于察觉到了不对劲,抬起那张满是血污的脸,这才看清周围站了许多人,都在对她指指点点,却没有一个人上前扶她一把。
顿时觉得胸中一团怒火无处发泄,一咕噜从地上爬起来,顺势就地一坐,抹了一把脸上的血。
这才发现,原来就只是鼻子出血了。
因为现在除了鼻子酸酸的,其他的地方都不疼痛。
哦,也不是。
刚才摔倒的时候,可能磕到了膝盖和胳膊肘,现在那四处地方正火辣辣的疼呢。
她双手拍着大腿,也不管横流的鼻血,就在那里哭嚎起来:“这个天杀的武大,他想要谋财害命,想要害死我老婆子!
诸位街坊邻居都来给评评理,武大这是想生生害死我老婆子啊,还有没有天理,有没有王法了。”
旁边有看不惯王婆的人就调笑道:
“王大娘莫要哭了,你呼叫的这般大声,也不像是要死了的样子。”
又有人道:“王大娘快去止一止鼻血吧,鼻血流多了也是会死人的。”
正在哭嚎的王婆声音就是一顿,为什么她觉得对方的话很有道理?
甭管是什么血,流多了都会死人的。
她还不想死,还想好好的再活上几十年呢。
想到这里,顿时也顾不得继续哭了,一轱辘从地上爬起来就往屋里冲,那速度快的,看的围观众人一阵咂舌。
一场闹剧就这样不了了之,这场闹剧也让众人对武大郎原本的印象变了许多。
原本知云在离开这里去景阳冈的时候,就已经表现出来了明显的与原主不同,但这次回来,让众人更直面了他不好惹的印象。
背地里还嘀咕,以前那个胆小怕事的武大郎哪里去了,怎么现在就变成了这般模样?
她的小饭馆依旧开业了,还是卖那老三样,还是每天限量卖。
王婆吃了亏,要是想来找知云的麻烦,只可惜她不是知云的对手,每次都被弄得灰头土脸的。
知云也没想过要一下子打死她,毕竟这个世界也是有律法的,尽管官府腐败,但杀人也是不允许的。
而且每天这样欺负欺负王婆,也能给平淡的日子添添乐趣。
再说潘金莲这边,自从被知云卖给西门庆之后,她就成了西门庆的第5房小妾。
刚开始新鲜劲没过,西门庆还算宠她,但日子长了,就没那么宠了。
毕竟西门庆后院里的女人可不少,仅仅妾室现在都到了第5房了,更不用说那些同房丫头之类的了。
哦,西门庆还有三个外室。
都说容易得来的东西就不会珍惜,现在的潘金莲对西门庆来说就是这样,如果两人是经历了磨难,或是他好不容易才弄到手的,或许还会多珍惜几分。
但潘金莲到手太容易了,虽然花了他200两银子,他觉得有些不值,何况这是武大郎亲手卖给他的,潘金莲在他心里的地位就没有那么重要了。
这不,才不过两三个月的时间,西门庆就对她有些厌了,轻而喜欢上了一个叫李瓶儿的女人,纳了她为第6房小妾。
对于西门庆这么一个花心大萝卜来说,他历来都是从来只闻新人笑,哪里知晓旧人哭,有了娇娇柔柔的李瓶儿,潘金莲一下子就失宠了。
李瓶儿是个很能放得开的女人,尤其是在房事上,再加上西门庆刚刚得手又新鲜着,便勾的西门庆日日都往她房里去,倒是把后院里的其他小妾都冷落了。
潘金莲以泪洗面,觉得自己的真心遭到了辜负,然而她不知道,还有能让她更难受的人呢,比如庞春梅。
而庞春梅,还是西门庆安排给潘金莲的丫鬟……
知云并不知道,她凭着一己之力,让好好的一部水浒传,在西门庆的后院转变成了一部金瓶梅……
再说武松这边,领着那两人去看了老虎之后,两人顿时喜笑颜开,立刻就把武松奉为了英雄。
就领着他去见众猎户,一群人浩浩荡荡从山上抬了老虎下来,有乡绅来上前见礼,武松又将打虎的经过叙述了一遍。
至此已经是讲了三遍了。
到两个猎户的时候讲了一遍,后来见众猎户的时候又讲了一遍,现在又对着乡绅讲了一遍。
这就跟现在做报告一样,同样的内容讲的次数多了,就驾轻就熟了。
听着武松讲述,众人不时发出叫好声,一口一个英雄的喊着他,口口声声喊他是救命恩人,武松被喊的飘飘然的,整个人像踩在了二两棉花上。
时间不早,武松实在是累的乏了,才在乡绅的庄子上给他安排的住处睡了一觉。
等他醒来时,猎户们早已把这个好消息报到了县里,阳谷县的县令大喜,将武松请来奉为上宾,又要让他做阳谷县的都头。
武松先前还不肯,说自己的哥哥还在清河县,他想回去找自家哥哥。
阳谷县县令便劝他,清河县与阳谷县近在咫尺,在阳谷县做都头,想看自己的哥哥,也只是小半日的时间就能走到。
武松思索片刻就答应了,场面话也说得漂亮:“承蒙县公抬举,小生定将此恩终身谨记,定当为县公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