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上的夜真安静啊,星空一片璀璨,风轻拂着草浪,空气中传来淡淡的清香。木炭和另两匹战马在不远处吃着嫩草,身旁的篝火偶尔发出一两声轻微的爆响,缇珠已经入梦,发出均匀的呼吸声。
识海一片清宁,浩翰的星空仿佛移入到识海之内,这种溶于天地的感觉蕴含生命的奥秘,如梦如幻,似空非空。天地宇宙间充满了神奇的力量,只要意会不可言传。
江安义感觉到天地灵气从天灵穴涌入,从涌泉穴透出,点点的星光跟随着真气洗涤着经脉和躯体,保持着灵台澄明,江安义用心体味着这种妙不可言的状态。如果伏鹰尊者在他身旁,一定会惊诧江安义晋入了他毕生追求的天地合一的自然之道。
也不知过了多久,淡不可闻的脚步声把江安义从调息中惊醒。西南方向,八十丈外,有足音轻轻踏过草地,江安义听到了虫鸣的止歇,感觉到了枯草被踩折的声音,有人来了。
没有睁开眼睛,江安义仍停留在那种玄妙的感觉中,顺手摸起身旁的弓箭,弯弓一箭飞出,意念之中除箭之外别无他物。
昆波带着队伍离江安义三十里远,不断地有侦骑报告江安义和缇珠的消息。得知江安义和缇珠开始歇息,昆波带人也开始扎营。
大帐内,昆波道:“尊者,今夜能不能试着把我妹子救出来?我知道教中有潜行猎杀的手段。”
伏鹰笑道:“不错,大王子即使不说,今夜我也要一试。”
离天亮不到一个时辰,草原进入黎明前的黑暗。伏鹰悄然潜伏在二里外的高坡上,借着微弱的星光往篝火处张望。选择这个时间来营救缇珠,是因为人在此时睡得最香,江安义劳烦了一天,精神又高度紧张,现在应该睡着了吧。
借助篝火的光亮,伏鹰看到缇珠居次躺在行囊中睡着,江安义则盘坐在火堆旁边调息。伏鹰惊诧地睁大了眼,他看到无数细小晶莹的颗粒从四空飘入江安义的身边不见,难道是法王升坛讲座时提到的灵气入体。
又妒又忌,伏鹰不再犹豫,站起身向江安义靠近,无论能否救下居次,他都要打断江安义这种天人合一的境界,任由江安义成长起来,必然成为大漠的劲敌,也会成为萨都教的劲敌。
伏鹰自觉足够小心,却见闭目而坐的江安义伸手去拿弓,不好,惊动了江安义。
箭气卷起折断的绿叶枯草,有如条巨蟒急速地向伏鹰袭来,伏鹰被声势震摄,想要闪躲已经来不及了,箭离自己不足丈许。
危急之际,伏鹰怒吼一声,双掌运气,往面前合去。双掌合实,正好合在箭身上。箭身上传来炙热感,一股热气像毒蛇般向经脉钻去,经脉如焚,而且箭杆在手中向前滑动,掌中散发出焦味。伏鹰再次吐气出声,双臂肌肉鼓胀欲裂,手掌变得有如铁铸,总算牢牢地止住了箭身。
缇珠在睡梦中缩了缩,嘴里咕哝了一句什么,又甜甜地睡去。
伏鹰张开双掌,掌心居然被烫出了一条淡黑的焦痕。江安义已经查觉自己的到来,再往前已经有没有意思,而且看样子江安义的箭术又有突破,相搏之下自己不一定能胜过他。
转身,伏鹰毫不犹豫地飘然离去。
太阳照在缇珠的脸上,少女感觉到阳光的炙热,闪动着睫毛睁开眼睛。江安义已经准备好了早餐,滚烫的奶茶冒着腾腾的热气,烘烤过的油馃散发出诱人的麦香,美好的一天开始了。
二天时间,江安义已经在缇珠的帮助下将穿着、打扮换成漠族人的样式,从缇珠嘴中探听清楚了大漠山川、河流、部落的位置,当然这小丫头有时自己也是糊里糊图的,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江安义在晚上的时候将得到消息细细梳理,总算有了大概的印象。
一路往西,江安义赶往缇珠所说的贺牢山脉,只要进了山,身后的漠骑便没有了用武之力,而翻过山脉后,大漠的控制力就弱了许多,那里是北漠郁延部的地盘,郁延部的首领被乌施所杀,整个部落数万人越过贺牢山脉,西迁到了这块马盗活跃的地区。
第三天中午,江安义已经能够远远望见远处起伏的山峦了。勒住马,江安义转身向着缇珠道:“居次,咱们就在这里分手吧,你回去吧,身后应该就有骑兵,他们会接应你的。”
缇珠有几分不舍,在王庭时虽然生活舒适,但这几天江安义却给她带来了新奇的感受,这种自由快乐轻易地打开了少女的心扉。
“江大哥,这才正午,离天黑时间还早呢,再往前走一段,找个有水的地方,前面应该有鹿,我还想吃吃烤鹿肉呢。”这小姑娘,吃上瘾了。
江安义急着趁天黑前翻过山,这样漠骑就不能趁夜色偷袭自己。但是看着缇珠满是期盼的小心神,心一软,点头答应了。缇珠欢呼一声,催马向前奔去,江安义苦笑地在后面追赶,这丫头,哪有半点身为人质的担忧。
缇珠欢快地用手撕扯着鹿肉,大块地放在嘴里嚼着。江安义想起来,自己还收着她的小腰刀,看刀的大小样式,应该是用来割肉用的。马上就要分别,江安义从怀中掏出刀,递给缇珠道:“还给你。”
果然,缇珠接过刀,开心地用它切割起鹿肉来。江安义随口问道:“这把刀这么漂亮,是你父汗送给你的吗?”
缇珠的手顿了顿,道:“是我二哥送的。”
是利漫,江安义想起利漫就烦,再见此人恐怕只有刀枪相见。缇珠已经了解到江安义是被二哥所陷害,知道两人之间的仇隙不可能简单化解,只得叹了口气,闷闷地吃着鹿肉。
见缇珠一副愁眉苦脸地小大人像,江安义笑着安慰道:“缇珠,男人间的仇怨女人不用管,小小年纪发什么愁,当心长皱纹。”
玩笑没有逗得缇珠开心,缇珠闷闷不乐地道:“大哥也是这么说的,可是我已经长大了,有些事已经瞒不过我了。江大哥,你说我大哥跟二哥将来会互相残杀吗?草原上的部落为了首领的位置,兄弟反目亲人变成仇敌的事太多了,我真不想看到两个哥哥为了汗位不顾亲情。”
江安义唯有报以沉默,这样的事情在王朝史上屡见不鲜,何况北漠生变对于大郑来说是好事,江安义甚至期待这件事早点发生。然而,现在多了小姑娘缇珠,让江安义生出几分不忍来。
“大姐在我懂事前就出嫁了,嫁给了呼延部落,但她每年都会送东西给我,我跟大哥到过她那里玩过一次,好远啊。大哥从小就带着我四处玩,我和大哥最亲。”缇珠像是在喃喃自语着:“二哥常送些郑人的东西给我,父汗、哥哥、姐姐都对我很好,我很快活。可是,可是父汗有一次喝多了酒,说将来他会死去,两个哥哥就会为了汗位互相争斗,我好怕,我真的好怕。”
缇珠蜷起身子,将头埋在膝盖上,无声地抽泣起来,无忧无虑的小姑娘内心深处其实埋藏着深深的担忧。
当无声的饮泣变成伤心的呜咽,江安义不忍坐视,开口劝道:“每个人都会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我们只要尽力做好自己该做的事就行了。”
“该做的事?”缇珠泪眼朦胧地抬起脸,道:“我觉得我自己好没用,什么事都做不了。”
“生在帝王之家,享受优越富贵的生活,必然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权力越大,负担越重。”江安义想起阳王之女丽华公主来,此次和亲又何尝是她所愿,原本这场和亲的主角是安寿公主,但她的实力够强大,以至于可以改变游戏的规则。
想到这里,江安义感慨地道:“想要解决问题,首先要先拥有解决问题的实力。”
缇珠像是被江安义点醒,喃喃地重复着江安义的话,破啼笑道:“江大哥,你说的真好,我知道该怎么去做了。”
太阳已经快要接近山顶,不能再耽搁了,如果在入夜前不能进入山中,那么追踪而来的漠骑将把自己撕成碎片。江安义站起身,拍拍缇珠的脑袋,笑道:“送君千里,终有一别。缇珠,对不起,你可以回去了,我也要走了。”
缇珠怏怏地站起身,将手中的花朵捻成碎末,嘟着嘴道:“走吧走吧,我才不会难过呢。”
江安义看着缇珠头戴着金色的圆边毡帽,淡蓝的眼眸中满含着泪水,风吹动她身上长长的裙摆,像只带露的鲜花。三天的相处,江安义深深地喜欢上了这个小姑娘,天真、活泼,就像妍儿。
张开双臂,将缇珠搂入怀中,轻轻地拥抱了一下,江安义在缇珠的耳边轻轻地道:“一切都会好起来的,缇珠妹子。”
缇珠再也忍不住离别的惆怅,紧紧地抱住江安义,哽咽道:“江大哥,一路保重,以后有机会记得来看我。”
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江安义一口气跑出四五里,勒住木炭,回首望去,远处,还能看见缇珠在不断地冲着自己挥舞着手中黄丝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