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付其他的小孩子,可能还有用,但是对于童童来说,马上就明白过来,这是老爸要说他不方便在场的话了。
“我当然没有你了解徐妍了,你们彼此看得肯定比我看到的通透很多!”童童不在房间,我说话当然也就没有任何的顾及,坐在椅子上撇撇嘴说道。
“不可能的,我和任何漂亮不漂亮的女人都有上床的可能,只是和徐妍不可能!徐妍自己也清楚,因为……”边飞顿了一下,又给自己点燃一支香烟,才慢悠悠的继续说道,“她只喜欢女人!”
“呃……啊?!”小说上看到过一些男人和男人的故事,也看到过女人和女人的故事,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还真的没有遇见过。曾经我认为那些玩意都只是小说中无节操的幻想,没想到徐妍就是其中之一。
“那童童?”我没有把话继续说下去,因为我发现边飞已经有要抽我的迹象了。“童童和徐妍有什么关系,他是我曾经收养的孩子!”
鬼都不会相信他说的话,收养的孩子能把他阴阳眼都继承了?我可没听说过这玩意有后天培养出来的。我想要拥有阴阳眼看到隐藏在周围的鬼魅,还需要边飞帮忙呢!
童童跑的气喘吁吁的,砰的一声撞开房门的时候,发现我们已经转移了话题,失望的将两瓶矿泉水放在茶几上。
“昨天晚上我干掉的游乐场的鬼魅,知道十年前发生在菜市小区的事情!”
“十年前?菜市小区?孟凯还有那个……复活的尸体?”
我吃惊的张大了嘴巴,这事我基本上是当作故事听的,真没特别往心里去,可是边飞明显不是这样认为的。
“对,还有关于菜市小区的诅咒!”
“咳咳,老边,这个好像和我们没什么关系吧?”
“是,没什么关系,不过有人肯出大价钱让我帮忙呢?而且这件事,还和我爸有关系!”我的脑子有点儿不够用了。边飞的老爸在城北小院的时候我就见过,不错的一个老头,还有本事。但是怎么也没想到边勇在和城北小院这个山城第一鬼宅扯上关系之后,还和水城的失业小区也能联系到一起。
真怀疑这老爷子就是现代版的超人,哪里有麻烦,哪里就有他的身影。只是这个超人是半成品的,每次都只能控制麻烦,却不能解决麻烦,还要等他的儿子长大成人之后给老爹擦屁股。
当然,最让我吃惊的还是有人给边飞提供报酬,希望他帮助解决菜市小区的问题。据我所知,在昨天晚上和边飞接触的人中,最有可能的就是何其。从今天早上何其的口风中,听不出他和菜市小区或者孟凯有什么关系。难道雇佣边飞的是鬼?那个被他干掉的鬼?
鬼魅遇到边飞大师,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魂飞魄散,现在竟然有鬼魅和边飞达成合作协议,这怎么听着都无法让我相信。而鬼魅能够给边飞提供什么样的报酬就更加想不明白了,难不成是一大堆纸灰呢?那玩意数额不小,最小也是亿做单位的,可是到手里屁用没有啊!
还没来得及追问,房门被敲响了,童童打开门,就看到一个西装革履的哥们站在门口。这大热天的还穿着西服,打着领带,怎么看着都别扭:“您好,边飞先生在么?”
“进来吧!”边飞向门口招招手,指了指身边的沙发。西装革履的哥们被房间中的浓烟呛得皱了皱眉头,不过他的素质很好,马上淡淡的笑容重新挂在脸上:“您好,边飞先生,我是水城律师事务所的……”
没有按照边飞的话坐在沙发上,他就开始进行自我介绍。只是边飞没等说完就被边飞打断:“合同带来了吧,给我看看,如果没问题,我就签字,可以履行合同上的义务!”
律师也不着恼,点点头从腋下拿出个大大的夹子,双手送到边飞面前,非常恭敬。我翘着脚,伸长脖子才看到夹子里面有几页合同,甲方上写着伟翔实业的名头。不等我继续看清楚合同是什么内容呢,边飞已经翻页了。他浏览的非常快,几乎没用上两分钟的时间,就将差不多有十页的合同都看完,就这一目十行的速度,我真怀疑他到底看懂什么没有。
反正我是什么都没看到,甚至连为什么要签订这份合同都没整明白,边飞已经在最后一页上签上了自己的大名!还快速的留下了一串银行卡号!
“就这样,三天时间,事情会得到圆满解决。事成之后,钱直接打到我的银行账号中入到小区中,结果,他看到了令他吃惊的一幕。孟凯竟然在和一个身上没有半点儿生机的女子动手。而赌注就是躺在地上的边勇。
常年的流浪奔波,边勇看上去比实际年纪大很多。衣衫褴褛的,和乞丐没多少区别。听到边飞讲述到这里的时候,我的嘴巴张的大大的,没想到之前一直被所有人忽略的老乞丐,竟然就是边勇。亏得我还一直怀疑菜市小区受到的诅咒就是出自于这个老乞丐之口呢。
其他人可能会在临终时候说出这样的诅咒,唯独边勇不可能。这老头的心软有时候连我都看不过去。从他对大妞和雨彤的鬼魂的态度上就可以看得出,他绝对不是那种心狠手辣的阴阳先生。
结果和之前孟凯说的一样,女尸被孟凯一掌“拍死了”,而昏迷中的边勇也在两个人发生争斗的时候醒过来。在看到女子重新变成尸体之后,蹒跚着步子回到菜市小区中。小区中的一个门洞,是边勇在水城栖身的地方。
“爷爷真厉害,一嗓子就能够让女尸原形毕露!”童童是一个崇拜高手的年纪,尤其这个高手还是自己的爷爷,欢呼着从窗台上跳下来。
不过,看都没看小家伙一眼,我知道伟翔实业肯花一百万要解决的绝对不是十年前导致他侄子送命的那些小混混,一定是另有原因。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