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领导的这个派系已经三百年没有出现主人了,这些人望眼欲穿,没有首领,他们再优秀也难有难以有出头之日。
在他们绝望的时候老天把李志送了过来,一招打败苏东,毁掉他的神器。
一人独斗三大巨头还打上其中两个还被干受伤,虽败犹荣。
所以现在这二百多人对于新任老大佩服的心服口服。
“各位兄弟,以后就要一起共事了,希望大家多多扶持,我对于你们要求只有一个,做好自己的工作,只要我还当这个执事的时候,你们可以听起胸膛,谁敢来找麻烦就往死里打,打出事情我来兜着!”
李志这一番话朴实却把所有话都说道对方的心坎里。
他们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去一刷刷跪倒在地。
“誓死为执事大人效命!”
听到这番话了李志暗自摇头,虽然这些人对自己很崇敬,终究还是因为自己是刹那芳华的人员。
他们的口号就可以看出来了。
所以李志毫不怀疑自己反叛之后,四大巨头下面这群人会随时起来跟他拼命。
李志这时候想起了在太虚境当中的铁卫军,那才是真正的心腹。
参悟明白这些之后,李志对于这二百多人已经没了兴趣,挥手让他们散去。李志转过头对身边的孙福说道:“云霄城也没有什么好玩的,我呆腻了陪我到下界走一走,对了把那铠甲拿来吧!有机会我也当一当神。”
孙福点头,
“是!大人我这就去准备,不过大人你要去哪个国家呢?”
听到李志让自己陪同孙福心中激动,要知道三百年前他被选入云霄城,又一直没再回去下界,虽然是贱民,但是那里有他的子孙后代,他很想回去看一眼,不过别说是他了,就算是高级成员,除非奉旨办事,所以都没有机会下去的。
就连那些核心成员想要下去,也需要跟执事大人报告。
经过允许之后才让下去,真正在组织当中来去自由的除非执事不可。
现在李志既然现在主动提出要带他下去,他怎么能不高兴呢?
李志高兴的说道:“当然是去我的国家看看了。”
听到李志的话,孙福很高兴,大人果然要去他所庇护的国家。
其实李志不知道孙福三百年前就是李志庇护的国家天平国的人。
不过即便是孙福告知李志李志也未必愿意听,因为李志心中孙福来自哪里,和他有什么关系吗?
天平国在云幻空间当中的十四国当中之一,拥有两千七百万万人口。
人口分布在七座城池,国土面积四十八万平方公里,面境内分布着十几个种种族,统治这个国家的就是讴歌族。
走到天平国的大街上李志算知道为什么被称为贱民了。
因为这里生存的竟然不是普通的人类,而是接近于人类。
比如说讴歌族拥有人类的外表在头上,却长着尖角,皮肤也是火红的,在头上的脚上冒出一阵阵火焰。
在讴歌族头顶的尖角的数量越少。能力反而越大。
欧格族之所以能够称霸这个天平国,因为他们是火属性种族,天生可以支配火焰。
孙福虽然原本是天平国的,但是却不是讴歌族的。
而是天平国人口屈居于第二的大风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