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离了婚之后,她就是一个不值钱的二婚的女人,很难再嫁到比吴家家世更好的人家,所以王潇潇并不愿意离婚。
也正是因为娘家这一堆事情,所以王潇潇最近都顾不得来找叶城,也没有出现在过他和苏玲的面前。
但是等到王潇潇真的跟吴铭离了婚之后,苏玲就不会有现在这么轻松了,那个女的势必会找上门来的。
而且王潇潇一直都很自信,甚至是自负,虽然她没有见过苏玲,连苏玲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但她一直都觉得自己比叶城娶的乡下的村姑要强的多。
如果叶城要是老老实实的找了一个世交家的千金那也就算了,但叶城找的是苏玲这个乡下的村姑,她自然不可能会甘心的,她不觉得自己会输给一个村姑。
毕竟无论是论美貌、才情还是家世,她各方面都能吊打叶城那个村姑老婆,所以王潇潇一直都没有把苏玲放在眼里过,甚至连上门来瞅一眼苏玲到底长什么样子都懒得来,只是想当然的臆测苏玲这个村姑长的又村又土,只能说是自负的有的一批,当然,这也跟她现在整天被她丈夫出轨的事弄得焦头烂额有些关系。
苏玲不知道自己的麻烦很快就要来了,还在这里兴致勃勃的听着情敌的八卦呢。
晚上叶城去黑市从栓子那里取来了苏玲随口说过想吃的田螺。
“叶兄弟,这一筐田螺你都带走吧。”
“怎么这么多?你们这给的也太多了吧?”
栓子抹了一把头上的汗,憨厚的说,“没事,叶兄弟你都带走吧,反正除了你也没其他人会要这玩意。”
叶城不愿意占对方的便宜,于是往对方手里面塞了一张粮票。
栓子最后迫于无奈只能收下,但却对叶城好感提升了不少,“叶兄弟,你以后要是还要这玩意的话,就来黑市上找我,我免费给你弄。”
叶城当然是想都不想的就答应了,毕竟他也不知道他媳妇下次会不会还想吃这东西。
夜里,叶城将那一大筐田螺取回来之后没有回大院,而是将它们安放在了新家那里,然后还弄了一桶水,把田螺倒水里,让它自己吐沙子。
早上苏玲睡醒之后,听到叶城晚上连觉都没有睡跑去黑市给自己弄了一筐田螺之后,很是惊喜的跑上前抱住叶城的劲腰,腻在叶城身上腻了好一会儿才放开。
之后苏玲更是围在叶城身边,作势要给他捏肩,一边给叶城捏肩,一边好话还跟不要钱一样的往外撒,“城哥,你也太好了吧,我好幸运有你这样一个天底下这么好的老公,连老婆随口说的一句话都放在心上,我上辈子一定是拯救了银河系才能够嫁给你这么好的老公。”
面对苏玲一口一个好老公的夸赞,叶城虽然表面上看着不动声色,但嘴角却微微翘了起来。
苏玲见势之后夸的更厉害了,直到把她脑海里面的词都用完之后,苏玲才罢手,给叶城捶完背后,苏玲直接坐到叶城怀里,一边让刚刚被伺候的叶城给她捏有些酸痛的胳膊,一边好奇的问叶城,“老公,你这些田螺从哪弄的啊?黑市里面应该不会卖这些,老公你该不会是跑到乡下去弄的吧?那也太辛苦了。”
叶城一边温柔的给苏玲捏胳膊,一边温柔的说,“没有去乡下,这些我是从黑市里买的。”
“黑市真的有人卖田螺吗?不是说田螺不值钱吗?”
叶城温柔的摸了摸苏玲如绸缎般柔顺的秀发,然后语调平缓的说,“我先付的钱,让对方去河边捡的。”
苏玲瞬间就明白过来了,这不就是预售吗,也不知道城哥怎么这么大胆,也不怕对方卷钱跑路了。
苏玲担忧了那么一瞬间,但又转念一想,叶城看人的眼光可比她强多了,她还是惦记着怎么吃田螺吧,是炒着吃呢还是煮着吃呢?其实苏玲也知道田螺要想做的好吃,必须要爆炒。
“那田螺在哪呢?要不我们中午吃吧?”
“不行,田螺得吐一下沙子,估计得等到明天才能吃。”
苏玲兴奋的小脸一下子垮了下来,“啊,明天才能吃啊,那你干嘛现在告诉我?你现在告诉我,不是在馋我吗?”
虽然苏玲嘴上埋怨了叶城一下,但她也知道这怪不得叶城,是她自己太着急了。
苏玲埋怨完叶城之后,又将头倚靠在叶城胸膛上,然后跟叶城撒娇说,“城哥,刘鑫月昨天约我明天跟她一起去逛集市,我们明天一块去吧,我还想去集市上买些对联呢。”
叶城拿起苏玲柔荑般的小手放到自己嘴边亲了一口,然后不紧不慢的说道,“对联不用买,我们家以前每年的对联都是我或者外公写的。”
本来想着如何劝服叶城的苏玲被叶城的这个动作搞得跟个没谈过恋的纯情小姑娘似的,脸一下子就红了,她声音娇软的说道,“你干嘛啊,我跟你谈正事呢。”
“我说的也是正事啊,乖,你现在身子不方便,等过几个月我再陪你出去玩。”叶城在说这话时,刻意放低了声音,显得他的声音更加的低沉和温柔,他温柔具有磁性的声音像一个羽毛一样落在了苏玲心间,把苏玲撩的是不要不要的。
为了不被叶城影响,苏玲主动出击说,“真的啊,你会写毛笔字,我怎么不知道?”
叶城轻描淡写的说,“小时候在乡下跟外公学过几年,写的不好,没什么好提的。”前几年,因为文革的影响,叶城不敢说出自己会写毛笔字,再加上他也不觉得这是多么自得的事情。
“那你也很厉害啊,都能写对联了,水平肯定很不错吧。”苏玲本来就觉得叶城的气质很像古代的大家公子,风度翩翩,温文尔雅,但她没想到叶城居然还会写毛笔字,感觉更像了。
“那今年的对联你写呗,你写对联的时候一定要叫上我,我要好好的欣赏一下你的水平。”
苏玲小时候最羡慕的就是那些会某种才艺的人,她没想到自己丈夫居然也会一种才艺,而且还是书法,要知道她以前兴致来的时候也买过毛笔练习书法,结果字写的歪歪扭扭的,很快,她就被打击的没得自信,最后毛笔也不知道让她扔哪去了。
虽然叶城不觉得写毛笔字有什么值得好看的,但还是答应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