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公子笑着道:“黎夫人真是有心了,孩子们有你这样的主人是他们的福气。”
东篱玖笑道:“我也是为了他们好,多一项技能,将来也能多一份保障。”
施琅点头:“黎夫人说得是,我们虽然不常去河边,但时常去游湖什么的,经常会有人不慎落水,会泅水也能保命。”
黄公子点头:“是这个理!”
大家天天见也没那么多话说,寒暄几句后便各自进院去休息了。
接下来几天,他们都是各忙各的,黄公子忙着查贪官污吏,东篱玖他们学习泅水购物,互不干扰。
而远在京城的皇上和许瑞安都得到了东篱玖的消息,但他们得到的消息却是不同的。
皇上得到的是东篱玖显露在表面的详细信息,从上面看,许瑞安这个前妻虽有些本事,但却没有发现她与什么人交好,只是一身武艺来得神秘和突然,值得探究。
要说许瑞安这个前妻与东篱公子相识,皇上觉得不太可能。
以己度人,他认为,要是许瑞安的前妻要是有能耐让东篱公子帮着针对夏倩和许瑞安,那许瑞安怕不会是现在的处境。
可东篱玖就是不让许瑞安死得痛快,相比让他变成乞丐变成残疾,东篱玖更愿意他一辈子拼命往上爬,却始终爬不上去,那一定比死更让他痛苦。
至于诗会那日东篱玖离开客栈不知去向的行为,皇上根本没将黎玖和东篱公子联想到一起,他认为那不过是巧合,哪能有人一日之间来回千里。
他只修书一封,命人传给自己的三儿子,让他多留意东篱玖就不再关注,却还是没撤回查找东篱公子的命令。
而许瑞安的的人只带回来,东篱玖和黎家人都跟着武馆学了武功,后来东篱玖带着孩子离开银杏村,跟着武馆的人走了,不知去向。
当初东篱玖离开时没告知村里人,黎家人不说,村里人根本不知道东篱玖母女去了哪里?
还有黎家人变化很大,练武,做生意,黎熠和黎辉还在继续求学。
而且黎熠还考取了举人功名,他们家为什么变化这么大,难道是因为这一世是他主动和离,还给了黎玖补偿的原因。
要是这样,黎玖应该感谢自己,不然接她来京城,她一样活不了多久,黎家也不能变得这么好。
只是,她一个妇道人家怎么能随便跟着武馆的人走了,难道是改嫁了?
想到这,许瑞安心里不舒服,一个离异的女人不安安分分在家,带着女儿跟人走了,要是有人虐待女儿怎么办。
看看,这就是许瑞安的劣根,当了负心汉还想让人感恩戴德。
自己抛弃妻女,往世也眼睁睁看着夏倩作贱女儿,可他还想要前妻非他不可。
所以活该这辈子和夏倩永不分离……
许瑞安心中不甘,于是把消息给夏倩看后说:“我觉得你上次的怀疑有可能是真的,要不我们找百晓楼查查?”
百晓楼乃是东陵国一个专门贩卖各种消息的组织,大到朝中大臣藏有几两私房,小到市井妇人今日吵嘴吵了几句,他们都能给你查出来。
之所以这样的组织能一直存在,那是因为它是皇家宗族的,他们和鹰卫的差别是,他们忠于皇朝,比如监察皇孙贵胄,大小官员,收集民生民怨,属于服务整个国家。
而鹰卫就是皇上一人的爪牙,指哪打哪那种。
百晓楼不仅查消息,它还卖消息,只要你不危害国家与人民的利益,给钱它就给你查。
夏倩知道东篱玖跟着武馆的人走后,她就不想再在东篱玖身上浪费银子。
在她心中,东篱玖应该是力大如牛,虎背熊腰的乡下妇人,配那些打打杀杀的莽夫最合适。
她现在手中银钱不多,她准备多买些铺面,悄悄做些糕点生意,或者店铺租出去,不然生活难以为继。
加上刚刚查出有孕,更是要为后代着想。
许瑞安不知她心中想法,但见她不肯拿出银钱,他也无法,如今他手头上也没有银子,看来得想办法攒点私房了。
两人已经开始离心,只是时日尚短,都不曾留意,或者说都有意忽略了。
他们不惦记东篱玖,东篱玖却是非常惦记夏倩的身体,为了让安全生下五个崽,东篱玖时不时的就偷偷给她吃点补品,好让她一直给许瑞安生崽。
半个月后,孩子们已经能和鱼一样在水中自由自在的游来游去,因着都是练武之人,体力都不差,几百米的河面能游个来回不歇气的。
小初初因为人小,力气大,她能在水中游半个时辰不带停的,一点都不比哥哥姐姐成绩差。
傍晚老张对东篱玖道:“夫人,几位少爷小姐已经学会了,我们已经没有什么可以教给他们了。”
不管是潜水还是浮水,憋气,他们都已经掌握得非常好,甚至还能在水中做一些简单的动作,比如潜到水底捡石头,或者在水中翻跟斗。
东篱玖对此非常满意,她除了给工钱以外,又每人赏了二两银子。
“老张,这段时间辛苦你们了,这是你们的酬劳。”
老张接过红包,感受到荷包的分量,眼中闪过一丝惊讶:“夫人,是不是给多了?”
东篱玖笑着摇头:“不多,你们教会了孩子们一项重要的技能,这是你们应得的。”
老张感激地道谢:“谢谢夫人,如果以后还有什么需要,尽管来找我们。”
东篱玖点头:“好的,以后有需要一定还会麻烦你们。”
老张他们离开后,东篱玖也带着孩子们回去,却在院外见到了明七。
东篱玖疑惑,这人不是天天守着黄公子的吗,在自己院门口做什么?
不等她开口,明七就已经开口了,他说道:“黎夫人,我家主子让我通知你们,后日便要再次启程,如果你们还有什么缺的,请明日添置好。”
东篱玖道谢:“多谢明侍卫了,我明日定会安排好,替我谢谢你家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