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军营成为新兵后,张角发现这些新兵都很精神,一切都非常和睦,老兵还总是帮新兵,非常的团结。
张角打听了一下,他听说原来的时候,这里确实有老兵欺负新兵,可唐大人知道后,那几名欺负新兵的老兵就这么没了,应该是死了。
而且这里可是以班为单位,再往上数,从大到小依次是军、师、旅、团、营、连、排、班。
至于武器,张角发现这里的武器很奇怪,弓就是弓,但上面为何还会有两个轮呢?
还有长枪,为何长枪的全身都是金属,上面还有许多螺旋的纹路,重量倒是没什么。
最奇怪的就是那块黑盾,明明那么大,那么厚,可拿起来的时候,就像刚出生的孩子一样,那么的轻。
总之,看到这些武器,张角是十分的疑惑。
可第二天的时候……
“什么?要剃头?”
张角的眉头紧锁,他们班的班长笑着道:“张尖,你怎么跟文人一样,剃个头又怎么了。”
张角抿了抿嘴,道:“可是我们常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如果剃头的话……”
班长拍了拍张角的肩膀,道:“不,唐大人都说了,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并不是养须蓄发,而是爱惜自己的身体,不要做出有损身体的事情,你看,赵将军不就是平头吗,他的父母都说没关系,还有我们这里的所有人,就连我爹都说了,剃成平头很凉快,还不长虱子。”
“哦,对了,听说正月剃头死舅舅,正月就别剃了。”
班长说完,张角只觉得好笑。
但张角又想了想,如果他不剃头,那他就有可能会暴露。
“好,那我就剃发,麻烦班长了。”
张角坐下后,班长这才拿出剪子,道:“这就对了,当你剃完平头后,我敢保证,你绝对会喜欢这种感觉。”
长发一根根掉落,张角索性闭上双眼,不去看那些头发。
不一会,班长一拍张角的头,道:“好了,你起来看看。”
张角睁开双眼,他看到自己的新发型,不由的晃了晃,道:“感觉头都轻快了。”
“那当然,走,训练去。”
班长带着张角来到营帐外,开始训练。
虽然训练很累,但张角还能坚持住,而且这些训练很有意思,什么平衡木,拳击,举重,每天都要来一遍。
张角听班长说,这好像叫系统性训练。
转眼,半个月过去了,张角站在新兵当中,标板溜直。
典韦来到新兵们的面前,喊道:“各位,我们今天要去见见血了,而这也是训练之一,但你们记住,他们虽然很矮,拿着的刀也很奇怪,但他们也不容小视,都谨慎点,知道了吗?”
“知道了。”
众人大声的回答完,典韦就按下一个按钮,大门直接被打开,而张角却愣了。
因为在大门的后面,好像是另一个世界。
这时,前面的人已经进去了,张角没时间思索,他拿起螺纹钢就冲了进去,但他一见到敌人,直接傻了,因为敌人也太矮了,连他的胸口也没达到。
新兵们就这样,拿着武器嘎嘎乱杀,那帮矮子见到还想反抗,可新兵的螺纹钢太强,一棍子下去,对方就这么死了。
完成见血训练后,这帮士兵回到原来的出发地,开始歇息。
张角向班长问道:“班长,我们刚才去的地方是哪啊?”
班长很自然的回答道:“好像是什么倭国,听唐大人说,那里还有银山和金山。”
张角双眼一亮,又道:“那刚才的那扇门呢,我记得那扇门的后明明就是操场,可为什么我们过去后,就好像到了另一个世界呢?难道这是神术?”
班长不好意思的笑了笑,道:“这个我也不太清楚,听其他的人说,这是什么科技,可以让我们瞬移到另一个地方。”
张角懵了,因为这种科技简直就是神术,而道家也有这种神术,名为缩地成寸。
很快,典韦回来了,他大声的喊道:“所有人,集合,准备第二波冲锋,记住,这次还是要小心。”
张角和众人赶紧站好,进行第二次入侵。
就这样,一天过去了,张角他们这些新兵进行了五次冲锋,歼敌数万人,而这也就是新兵的见血训练。
另一边,晓天刚来到蔡琰的房间外,就听有琴弦断掉的声音。
“第四根。”
蔡琰的声音传来,晓天刚想进去,就听蔡邕笑道:“好,女儿,你的音乐天赋真好,那这把焦尾琴就交给你了。”
“谢谢父亲。”
蔡琰说完,晓天就从窗口处探头,道:“什么玩意这么开心啊。”
“哥哥,你看,父亲把他的焦尾琴送我了。”
蔡琰说完,她还弹了几次,声音非常的好听。
蔡邕无奈的轻轻摇头,暗道:“这女儿,还没出嫁就胳膊肘往外拐了。”
“岳父大人。”
晓天一拱手,蔡邕却抓住他的手,道:“女婿,我发现你最近好像很累,但你也不必如此,毕竟这徐州的刺史我都已经给你了。”
晓天轻叹一声,道:“岳父大人,你也知道徐州是日新月异,可其他地方呢?他们还在饱受痛苦,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有的地方还会易子而食,一想起这些……哎。”
晓天这次真不是装的,他在前世虽然上过学,但他没见过什么灾难。
而来到这里之后,晓天才明白什么是真正的易子而食,而人吃人的场面更是多到数不胜数。
之前的时候,晓天还把这些当成任务,但现在,他把这些都当成了责任,所以他要让百姓生活的好,从而达到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时代。
蔡琰流下感动的泪水,蔡邕则拍了拍晓天的胳膊,道:“好,天明,你有这样的想法,老夫很欣慰。”
“多谢岳父大人的支持。”
晓天说完,蔡邕看了看自己的女儿,道:“琰儿,好好陪陪天明,我先走了。”
蔡邕走了,蔡琰拉着晓天的手,道:“我给哥哥捶捶背吧。”
“谢谢你。”
晓天疲惫的笑了笑,虽然他很累,但他感觉很值,因为二月了,到现在也没有冻死的人,这对于他来说,就是一个很大的突破。
转眼,半年过去了,徐州的主城徐州城建好了,当众人搬进去后,他们发现街边有很多柱子,但这些柱子在晚上的时候,上面还会发亮,让道路不再黑暗。
还有那房子,听说有什么供暖系统,可以让人在冬天的时候,光着膀子睡觉。
最厉害的就是那些窗户,竟然都是透明的琉璃所做,摸一摸,简直比皮肤还要滑嫩。
当然,其中的高科技还有很多,都是这个世界没有的科技,而原来的下邳城正在接受改造,听说会成为兵工厂的所在地。
但徐州这就完了吗?不,还没完,因为新的收获又开始了。
晓天的种子很高级,可以一年两熟,每次都是亩产千斤,所以徐州又要开始新的耕种。
至于粮食,百姓会把粮食存入粮食银行,换成金钱,反正他们也不缺粮,存就存好了,要不然放房间里等坏了?那不就是浪费粮食吗?
而这个银行也不一样,因为它存粮是需要花费一定的手续费,不多,也就百分之一而已,百姓们还是很愿意存的。
再加上减少赋税,百姓们也没什么压力。
现如今的税收很少,晓天取消了所有的杂税,因为他只收商税和农税。
商税不用说,农税可就有的说了,因为你想交农税,那你就必须有地,如果你没地,那你就不用交税。
简单来说这就是摊丁入亩,将一切的税都放在地里,你的地越多,交的税就越多,如果你不想交,晓天的屠刀就不会跟你客气。
而就算这样,百姓们也非常开心,因为他们有太多的粮食了,就算交了税,他们也有很大的一部分,所以他们只需留下小部分,然后将剩余的全部存银行,而那百分之一?这点数算什么。
城门口,看到一车车的粮食被运出去,晓天拍了拍糜竺的手,道:“这一趟就麻烦你了,如果有人劫道,不用管,人命要紧,等你回来,我们再去干他一票。”
糜竺感觉晓天才是劫匪,他轻咳一声,道:“请大人放心,我一定会满载而归。”
“好,祝你马到成功。”
晓天拱了拱手,糜竺就这样,带着人马走了。
看到商队离去,晓天拿出一根烟,道:“我要是成为商人,应该会成为最有钱的富商吧,走,仲康,回去继续做事。”
许褚劝道:“大哥,别去了,咱们今天转转吧,你看看你,这才一年的功夫,我都感觉你累瘦了。”
晓天瞪了仲康一眼,道:“你们要是能早点成才,我也不至于这样,你倒好,天天跟霸天练武,脑子都练笨了,再看看子龙,他不仅能帮我处理一些事,还懂许多政务,赶紧的,送我回去。”
晓天坐上三轮车的后座,许褚只能苦着脸,拉着他去新刺史府。
不久后,因为徐州的改变太大,朝廷也知道了,至于那些过来的官员,那一个个的,每个人都十分老实,因为坐在他们面前的是蔡邕,高阳乡侯,原来朝廷的官员。
所以蔡邕坐在这里,谁敢收钱?收完钱,那他的脑袋还要不要?
晓天就比较闲了,因为在徐州,他是徐刺史,但他的文书还没下来,所以蔡邕才是真正的徐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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