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塞,这城墙可真厚!”这是菲克摩尔看见辛迪城城墙后的第一反应。对于她这样见多识广的大小姐来说,竟然也发出这样的感慨,那可想而知辛迪城的城墙是多么的宽厚宏伟了。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李威晨觉得这辛迪城的城墙似乎比上次来时又加固了不少,有这层厚实的城墙抵挡,普通的虫潮根本无法对它造成冲击。记得听利马说过,辛迪城自建成以来,就一直没遭到过虫族大规模的侵袭,那些虫子估计也知道什么叫做识时务者为俊杰吧!不过即使这样,这里的守备却一点也不松懈,或者说有些不近人情。就比如上次吧,玛雅城遭遇那样的危机,辛迪城在自身守备有余力的情况下,却没派出一兵一卒。这一点,也是李威晨在选择贸易城市时,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一行人先去了交通站,因为李威晨觉得在这里有可能会找到坎叔。可是,让他失望的是,一行人找了一圈,也没有发现坎叔的身影。不过,奥利奥倒是发现了坎叔那辆非常有特色的巴士,既然车在这里,那人想必也没走远。眼看时间也不早了,众人商议先找个地方吃饭去,因为根据交通站里的通告,发往玛雅的班车要后天才会启程,坎叔一时半会应该也不会离开城里。
“姐夫,今天你可要请我吃顿好的,就当为我送行了。”菲克摩尔一边撸着滋滋一边说道。
滋滋之前一直是躲在李威晨背包里装睡的,可是自从一次在清醒时不小心被菲克摩尔发现后,就经常被她抱着不撒手了。滋滋倒也不客气,凭借着它那外表人畜无害的小猫模样装可爱,从菲克摩尔这边倒腾到了不少好吃的。但有一点让它郁闷的是,菲克摩尔特别喜欢撸它的猫毛,尤其是头顶那块都快被撸秃了。不过好在明天菲克摩尔就要乘坐星际航班离开了,自己身上的毛应该能保住了。
“啊,那是当然,那是当然。”李威晨一边应着一边在心中嘀咕,什么时候亏待过你了啊,跟在我身边白吃白喝不说,每次去的餐馆可都不差啊。不过,吐槽归吐槽,谁让她是自己未来的小姑子呢?而且明天她就要远行了,作为“姐夫”请她吃一顿大餐也是理所应当的吧。
可是,李威晨再看看菲克摩尔的身后,一股怨气又不由得从心中升起,菲克摩尔也就算了,你们两个大老爷们怎么也跟着蹭吃蹭喝呢?而且还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唉,自己难道就长了一副款爷的面孔吗?
不满归不满,但自己这后勤部长的帽子估计是甩不掉了。在一个算是高档的餐厅酒足饭饱后,一行人又再次回到了交通站,可是,失望的结果还是发生了,依然没有见到坎叔的身影。这家伙跑哪去了啊?不行,等从这回去后可要跟老板娘好好絮叨絮叨,你家男人怎么一到大城市就跑得没影啦?到底到哪潇洒去了,连人影都不见?
就在大家一筹莫展时,奥利奥提议道,“不如我们先去见见利马吧?”
李威晨一想,也是啊,既然在这里找不到坎叔,不如先找利马去,他有固定的店面,找到他应该不难。而且,作为辛迪城赏金猎人的首领,他消息灵通,能得到一些坎叔的消息也不一定。
商议已定,一行人便调转方向,往利马的公司走去。
“这个利马,又是谁啊?”作为姐姐的“贴心小棉袄”,菲克摩尔觉得自己有必要掌握清楚自己这个姐夫的交友圈。
“以前的一个朋友啦,好久没见,去和他打个招呼啊。”
“哦,好吧。”菲克摩尔将信将疑,不过还是跟在李威晨后面往目的地走去,她一定要亲眼见证一下,否则要是出了什么岔子,那可有些对不住姐姐。
李威晨默默地摸了摸自己的脸蛋,难道自己就长了一张让人怀疑的脸吗?
利马的公司离他们现在所在的地方不远,不一会就到了。还在门外,李威晨就听见了利马的声音,他似乎与谁正在讨论着什么。哎呀,这次总算没有扑个空。李威晨心中想到,便迈步往里面走去。
进入利马公司的大厅,李威晨一眼便见到了利马,他正面对着门口这边,与他交谈的那人则背对着自己。李威晨正想喊声利马时,却突然发现背对着自己的那人有些熟悉,那棕色的头发,宽厚的臂膀,“坎叔……”,他不由自主得喊出了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