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杨虎成
“哇哦,令尊的冤案终于平反啦,还官升一级呢,虎哥也升了两级,真是太好了!所以啊,我也坚信,我这次大难不死,肯定会有一番大作为的!”
“我现在可是市政府的秘书长哟,”杨虎成大笑着说道,“要不是你当初的提醒和开导,我可能真的就一败涂地了,正好中了那些坏家伙的圈套。”
郞一剑好奇地问:“那这中间到底是怎么回事呀?”
“之前跟你说过的嘛,那些坏家伙为了在换届选举中胜出,就诬陷家父,什么手段都用上了。不过最后经过纪监调查两个月,发现完全是子虚乌有。虽然没事了,但名誉还是受损了,调离本市去了个闲职部门待了一年,后来调到柳林市当市首,去年才又升职的,现在还有机会能管管市首啦。”
郞一剑感叹道:“到底还是身正不怕影子斜,顺利度过了这个难关啊。”
他兴奋的一笑,“我跟他提过你的事情,他说有机会再见到你的话,想请你到我家,他想见见你呢。”
“哦,”他微微一笑,心里也有点小激动,说道,“好的,有机会会去拜访的。”
杨虎成看到他并没有特别高兴的样子,反而很淡定,就想到他,既没有因为自己落魄而看不起自己,也没有因为自己高升和家庭地位提升而巴结自己,对他更是多了几分敬佩。
这可真是个值得深交的好朋友啊。
讲完自己家的遭遇后,杨虎成问道:“那你的情况,能不能平反或者恢复呢?”
“我的情况不太一样,我把那混蛋打成了残疾人,所以,我们做了相应的赔偿,可他还是不肯谅解。”他皱了皱眉,脸色依然阴沉,眼神冰冷得仿佛掉进了冰窖,说道,“要是再碰到这种事,我还是会把人打残,就算再坐三五年牢又怎么样?!”
“……”
“……”
两个人嘻嘻哈哈地一直闲扯,又续了一次咖啡,后来改成喝茶。
最后,郞一剑也说起了他现在的状况和未来的打算,
\"我必须得是自己主导的公司,或者是自己创建的公司,并不断的发展、做强、做大,达到相当规模的程度,所以我再不能纯粹的为其他人打工,甚至是高级打工也不行。“
”我等不起。“
“我目前就在一家叫泰源化工的公司当副总,这家公司以前最辉煌的时候,年销售额能有四五亿呢。不过经历了两次大波折后,差点破产。我现在就靠着这个平台,先把工贸公司搞起来,争取东山再起。之后我主导再搞个日用化工公司,然后筹建饮料保健品公司、生物制药公司什么的,最后弄个大型企业集团,必要是搞个上市公司。
“要是我没点本事,怎么能跟他们斗到底?叔能忍,婶不能忍啊。”
“好嘞,郎弟的宏愿我懂了。我祝你心想事成,马到成功!”他竖起大拇指,”佩服“!
“好嘞。谢虎哥吉言。我也祝虎哥官运亨通,一路高升!”
杨虎成琢磨了一下,接着说道,“有啥要帮忙的,你尽管吱声,我肯定全力以赴,绝不拖泥带水。”
两人聊了两三个小时,等杨虎成送他回宿舍的时候,都过了晚上十一点了。洗完澡上床睡觉,可因为喝了太多咖啡和茶水,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一会儿想现在的工作,一会儿又想未来的规划,还想起了今天偶遇的那个只有一面之缘的朋友——三年前碰到过的那个被“癌症”困扰的男人:
三年前的杨虎成,那可是相当厉害,不说在全省,至少在全市,他都是最牛的那几个人之一(虽然他自己觉得挺低调的,从不炫耀自己的家庭背景),可谁能想到,就短短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他就从人生巅峰掉到了谷底。
他爹可是市首呢,马上就要更上一层楼啦,爹娘也千叮咛万嘱咐,让他别捅出什么娄子。哪晓得,就在这节骨眼上,爹被省里的纪监给带走咯。就这么一变故,他的一切都变得岌岌可危喽。这才真真切切地体会到啥叫世态炎凉,人情比纸薄。
他自己在偏远的县里当县长,那政绩可亮眼了,口碑也相当不错,要是没啥意外,最多再过两年,就能更上一层楼。可现在呢,啥都变了,尤其是他那老婆和岳父岳母一家,态度那叫变的一个快,冷嘲热讽就没停过。前几天还有人发消息告诉他,说他老婆给他戴绿帽子了,还配了图呢。
就在他当县长的县里,那流言也是满天飞,都说他也要被查了。他倒是自信得很,觉得自己行得正坐得端,以前也不是没被人陷害过、污蔑过、打击报复过,不都有惊无险地过来了嘛。
不过,他这么多年从政,咋可能没断过别人财路,或者挡过别人官运呢,也有不小心撞破别人好事的时候,还有在不知不觉中得罪过的人,也不晓得还有多少,所以,他心里可焦虑了,不晓得啥时候就会有人使阴招,对自己不利。
这段时间,除了正常上下班,他就宅在县里安排的住处,深居简出的,能推掉的应酬都尽量推掉。
这些天虽然没啥心思工作,就这么浑浑噩噩地过着。不过他挺自律的,自控能力也强,相信自己肯定能熬过这段最灰暗的日子。
谁知道今天又来个晴天霹雳,直接把他给炸懵了,这下可真是把他给压垮了:今年的年度体检报告上说,他得了癌症。他找了好几个医生,都说,按这报告看,就是癌症没跑了。
他得出这个结论后,感觉天都要塌了,迷迷糊糊地也不知道自己是咋回的家。一个小时后,他出了门,打了辆车,来到一家酒吧,要了几瓶酒,就开始咕嘟咕嘟地猛灌。这时候,有好几拨穿着清凉的小姐姐过来想跟他一起喝,都被他给骂走了。后面的事儿,他就都不记得啦。
要说杨虎成真的是运气好。郎一剑看到这个男人的时候,他正蜷着身子,躺在大马路边上,衣服乱糟糟的,上面还有不少鞋印子,脸上也有,脚上的皮鞋还少了一只。平时看到这种酒鬼,醉得一塌糊涂的,郎一剑都懒得理,有时候甚至还想上去踹一脚。不过呢,看到他那残存的还算不错的衣装,郎一剑就猜他可能不是那种好赌又不务正业的酒鬼。再看他那痛苦的样子,再加上这会儿又是打雷又是闪电的,乌云黑压压的一片,眼看着倾盆大雨就要来了。也不知道为啥,郎一剑就动了恻隐之心,走到他身边,把他的衣兜都搜了个遍,也没找到手机和任何证件啥的。没办法,郎一剑就拦了辆出租车,把他扛上车,拉到了附近他住的一家酒店。给他简单收拾了一下,把他那脏兮兮的衣服脱了,就让他躺在床上,盖好被子,睡下了。还好一晚上都没啥事儿,他一直睡到第二天中午才醒。
一睁眼,他吓了一大跳,这是哪儿啊?我咋到这儿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