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大陆,联合王国最高法院。
今天是备受瞩目的辛普森绑架谋杀案终审的日子,辛普森作为新大陆米国在联合王国的商业代表,其手中掌握着大量的社会资源,在联合王国政界也拥有着巨大的影响力。
现任内阁财政大臣可以说是由他一手推上的内阁宝座,甚至传说中首相的上位也和辛普森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种说法双方自然都是一口否认。
但显而易见的,是首相和米国巨商辛普森有着极其不错的私交,前者也经常受邀前往辛普森的庄园内打高尔夫球。
所以在大多数人眼里,辛普森自然是妥妥的人生赢家,家财万贯的同时,还和各路权贵保持着相当程度的友谊,说一句手眼通天也一点都不为过。
就是这样一个大众眼中的上层人士,却被卷入了一起绑架谋杀案中。
辛普森的干女儿,着名童星妮可,在失踪四十八小时后,其父母收到了一封勒索信,要求他们支付五百万瑛镑的赎金,不然就要撕票。
但在家属凑齐钱款送到绑匪指定的地点后,却没有绑匪前来提款,等待了六七个小时后,绝望的家属这才选择了报警。
最终警察根据线索,最终在一处山中别墅中找到了妮可,对方早已死去多时,根据法医鉴定,死亡时间甚至是在家属收到勒索信之前。
经查,这套别墅的拥有者,为着名米国商人辛普森,甚至警方在现场搜查时发现,案发前后,别墅中有辛普森生活过的痕迹,与此同时,警方还发现现场残留的血手套以及不属于死者的血迹。
最终经过dNA比对,这些血迹的主人正是辛普森。
一切似乎铁证如山,检方也第一时间固定证据,以绑架罪加谋杀罪对辛普森发起了诉讼。
事情发展到这似乎还一切正常,甚至警方这边一度还得到消息说,辛普森准备自首,虽然最终没有如约到场,但能看出来辛普森在这个时候还是有些心虚的。
可这一切,在辛普森突然更换辩护律师后,发生了变化。
辛普森涉案后第一次对外发声,宣布他并非妮可绑架谋杀案的真凶,之前只是被警方的话术欺骗,警方的证据有很大的瑕疵以及误导性,导致他被冤枉,现在他要勇敢的站出来:
“是时候告诉大家,为什么疑罪从无要写进宪法里了,因为有时候,证据并不代表真相!”
而辛普森的新任辩护律师也站出来正式表示,要为辛普森做无罪辩护。
很快,当地法院便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审理。
但不知道是不是检方对于自己的能力过于自信,在辛普森明确表示不认罪后,并没有将此案打回警方补充侦查,而是依靠警方前提提供的血手套、血迹、脚印等间接证据,直接向辛普森发起了诉讼。
要知道,在联合王国的司法体系中,想依赖间接证据就把被告定罪判刑绝非易事,更何况检方还要面对辛普森聘请的,联合王国最为专业的一批刑辩律师,其中难度可想而知。
而结果也不出专业人士所料,辩方律师一上来就开始对警方提供的间接证据进行严格鉴别和审核,用事实证明苏格兰场的警察们做事确实很糙,看似天衣无缝的证据其实破绽百出,导致检方最后都难以自圆其说。
最终,控辩双方都使出了浑身解数,但由于间接证据的先天不足,再加上警方在整个取证过程中表现出的极度不专业,辩方律师凭借出色的发挥,成功向陪审团证明了辛普森未必是杀人凶手。
是的,不需要证明辛普森不是凶手,只需要证明他可能不是就行了。
而对于这个结果,控方的检察官当庭表示不服,提出将会继续上诉。
事情发展到这,其实还在掌控当中,虽然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力,但也仅限于此。
真正让这个案件成为全民关注的热点新闻的,当属一则在西方互联网上突然出现的录音。
在这段录音中,辛普森一反往日的正气凛然,而是绘声绘色的描述了自己的杀人动机和作案手法,其实一切就跟警方调查的一样。
辛普森就是一时冲动杀人,虽然对现场进行了处理,但他压根算不上专业人士,自然破绽百出。只可惜警方在取证过程中,表现得同样的拉胯,这才被辩方抓住痛脚,让辛普森最终得以脱罪。
而这段录音的出现,彻底引爆了互联网,民众一方面对警方的表现极度不满,另一方面对于权贵只要舍得花钱雇佣昂贵的辩护团队,就能轻松脱罪的现行法律制度充满了忧虑。
辛普森自然第一时间站出来表示,此段录音并非出自他本人,而是竞争对手通过不知名的技术手段合成出来的。
且不说这段录音毫无剪辑痕迹,光就辛普森前后不一的态度,就使得他的说辞根本没法得到大众的认可。
而后不知哪来的一股神秘力量,这段录音突然就消失在了互联网上。
这也导致这起原本只在小范围传播的案件,瞬间发展成西方全民关注的世纪大案。
迫于民众压力,检方选择了将案件打回警方补充侦查,而在这起案件中丢脸丢大了的苏格兰场,自然全力以赴。
可惜距离案发时间已经很长一段时间了,很多线索都已无迹可寻,不过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警方经过不懈的走访,找到了此案的目击证人。
这个目击证人是死者妮可的私生饭,长期尾随并偷拍对方,案发当日,这位证人正好偷拍到妮可上了辛普森的奔驰车。
随后一路驾车尾随,来到了案发地,将车辆藏匿在附近后,这名证人爬上别墅附近的树上,亲眼目睹了两人的亲热,甚至还拍下了部分照片。
据目击证人描述,那天夜里,两人发生了激烈的争吵,随后妮可发出一声惨叫,而他通过望远镜亲眼看到辛普森清理案发现场,遗弃作案工具的全过程。
经过对目击证人的仔细询问,警方对比案发现场,排除了他的作案嫌疑后, 让其转做证人。
满以为有了证人证言,以及补充侦查后发现的一些新线索,这回终于能将辛普森绳之以法,结果二审现场发生的事却给了控方当头一棒。
仿佛未卜先知一般,在控方搬出目击证人后,辩方律师团立马拿出一连串证据,证明这位所谓的目击证人有潜在吸毒史,长期处于精神抑郁状态,怀疑他在案发时处于精神失常状态。
至于证人提供的照片证据,由于其属于非法偷拍,辩方的意见是证据非法,不能作为本案的判罚依据。
当然最终证据的效力当由法官进行裁决,就当控方以为当事法官迫于舆论压力,应当会判定证据有效时,法官却作出了排除控方新证据的决定。
这一决定无疑打乱了控方的全部部署,在接下来的庭审过程中,控方节节败退,最终输掉了这场官司,辛普森再次被判无罪。
但这次判罚结果一出来,情况就和上次完全不一样了。
在经过录音门的洗礼后,联合王国上上下下,数不清的民众开始将目光投向这起案件,而出于对关注此案件的广大民众有个交代,法院选择了公开审理。
所以当法官将控方所提供的最核心证据全部定义为非法后,整个互联网都炸了,这名法官也算是彻底出名了,他的马也被数以亿计的网民们轮番问候。
当然,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法官的选择也挑不出毛病,这种非法取得的证据,在以往的判例中,鲜有被认定有效的案例。
可既然说是鲜有,那自然还是有过先例的,这位法官完全可以顺水推舟,将辛普森绳之以法,但他却没有作出这个选择。
从民众的角度来说,这起案件所造成的影响无疑是十分恶劣的,他们其实并不关心控方的证据在取得的过程中是否有非法嫌疑?
在他们朴素的认知里,在乎的只是证据本身是否足够具有说服力,而从这个角度来说,目击证人提供的偷拍照片,那是有图有真相,真的不能再真了!
而偏偏这个核心证据却被法官认定非法,所以扯再多专业术语都没用,民众看到的只是又一个权贵凭借法律的漏洞最终逃脱了法律的制裁。
二审结果出来的第二天。
联合王国各地,许许多多的民众汇集起来,进行游行示威,要求政府重审辛普森绑架谋杀案,严惩凶手,同时彻查其中可能存在的一些利益输送。
与此同时,作出判决的法官,其身份被曝光,随后家中遭遇陌生人入侵,窗户被打破。
万幸警方第一时间将他保护了起来,同时安排了大批警力在他家附近巡逻,确保了他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但通过这件事所反应出的,民众对于辛普森绑架谋杀案的关注程度,以及对于司法部门的不信任,已经被搬到台面上了。
迫于压力,联合王国最高法院宣布了对辛普森绑架谋杀案开启最终审判。
而今天,这场旷日持久的案件终于要告一段落了,因为联合王国宪法中有明确规定,最高法的审判为最终审判,不得更改。
所以无论如何,今天都会有一个最终结果,究竟是法律条文大过天,辛普森全身而退;还是汹涌民意压过天,辛普森被绳之以法。
无数人都拭目以待。
不过在开庭前,大多数人还是持乐观心态,因为经过这段时间诸多专业人士的科普,民众们对于这起案件中的法律逻辑也是了如指掌。
问题的关键就是目击证人提供的证言和照片证据,是否会被法官认定为有效证据,只要法官认定有效,那么辛普森自然没法抵赖。
而这次的案件闹得这么大,可谓是人尽皆知,想必大法官一定会作出符合民意的选择。
上午十点,辛普森绑架谋杀案正式进入终审程序,整个联合王国都仿佛陷入了停顿,首相布莱尔宣布内阁所有事务延后,集体观看庭审直播;轮敦交易市场一片惨淡,买入和卖出可以说寥寥无几;苏格兰场一整个如临大敌,所有警员取消休假,全副武装、如临大敌一般遍布联合王国街头巷尾以维持秩序。
甚至联合王国女王伊丽莎白,都高调的走出铂金汉宫,亲自来到王国最高法院,参与这场世纪审判。
当女王出现在庭审现场时,就连经久沙场的王国大法官都肉眼可见的紧张了起来。
要知道女王参与案件审判虽然是写进宪法里的权利,但在这个王权逐渐收缩的时代,已经有好几届没有发生过了。
但今天这起辛普森绑架谋杀案却给了女王一次名正言顺介入司法审判的机会,这无疑是自由意志的倒退,造成的影响也是极为深远的。
在往后的很多年里,民众们都会对这个案件记忆犹新,万一辛普森脱罪,自己无疑要背最大的锅,而辛普森如果受到制裁,那人们又会觉得女王从中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不然前面两次为什么定不了罪呢?
还不是女王靠谱?
女王到了,青天就有了!
大法官的脑海里闪过无数念头,最终也只能恭敬的将女王迎入审判席。
是的,女王来可不是坐旁听席,她甚至坐得比大法官还高!
这就是写入联合王国宪法中的,女王司法监督制度!
很快,终审开始,而根据唯一指定合作方bqc透露,这次通过直播观看这场世纪审判的人数,高达两亿人!
虽然观看者众多,但其实庭审过程还是显得有些平淡,因为该说的,早在前两次审判过程中已经说完了。
此时距离案发也已过去了好几年,现场的证据早已被破坏得一干二净,哪怕警方再次投入巨大的警力,也没能找出什么有力证据。
因此案件的焦点还是在于大法官会不会采纳目击证人非法采集的证据,所以在证人出场之前,控辩双方都显得有些心不在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