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以墨皱了皱眉,好像在思考什么,然后说:“如果只是外表上来看,几个女孩子都还挺不错,但仔细想想,才了解几天就表白,连我这个人具体是什么样都还不清楚,有点过于草率了,换句话来说,她们可能喜欢的只是会弹钢琴和吉他的那个表面上的洛以墨,追求的也不过只是快餐式的恋爱,但我对这样的感情并没有啥兴趣。”
“别欺负我洛儿了,人家感情史就是一张白纸,要让他去面对那一个个情场上久经沙场的老兵,我这个当爹的都不忍心。”又是梁大宝贱兮兮地在一旁努嘴。
吃过晚饭,六人一同前往操场,距离军训开始还有大概半个小时,今晚的夕阳额外动人,红与橙被水打碎,随意地点缀在这广袤的画布之上,不知为何,洛以墨的心里自然地涌起一句话:落日熔金,暮云合璧,人在何处。
写作一直都是洛以墨的一个爱好,暑假期间他写了不少时评,好几篇还被报社录用,听闻他是一个刚高考完的准大学生,几位编辑都有些惊讶,他还自己写了一本小说,不过并不是什么高冷男神遇上傻白甜女主的爽文,而是以纪录生活为目的的虚构小说。
在高中时期,洛以墨很喜欢自己的语文老师,那位语文老师是个秃头,长得还不高,但是说出的话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洛以墨的三观建设。
洛以墨知道,自己在受教育程度上属于含着金钥匙出生的那一类型,他接受的一直都是h省内最为优质的教育,但这并不是他引以为傲的资本,反而是他沉甸甸的责任,因为社会上还有更多人无法受到优质的教育,他们之间存在着思想上的沟壑,而他应当用自己的力量,帮助其他人进行思想上的洗礼,他理应为国民思想文化素质的提升出一份力量。
在洛以墨看来,写文章是一种他很喜欢的方式,他在写作的过程当中能够对自己进行一次重新审视,同时写出的文字又有着驱散思想迷雾的力量,这种力量不会因时间而消散,看似平淡,实则刻骨铭心。
洛以墨的笔名叫做星辰,他小时候很喜欢看星星,为此还特意买了一台天文望远镜,在夜晚,星星虽繁多微小,但总能在每一个瞬间指引方向。
今晚的军训内容比较简单,就是一些行列式的训练以及结营展示的分组工作,教官对他前天破冰活动上的吉他弹唱很满意,所以他直接被拉去准备文艺方面的节目,白天可以减少在室外训练的时间。
“洛儿,你这下就真的舒服了,白天可以待在音乐教室里面排练,不像我们还得拿着个棒子在大太阳下面训练,早知道会点乐器可以少这么多痛苦,我暑假也学点东西了。”一回到寝室,梁大宝就开始发牢骚,他被分配到棍棒方阵,用他的话来说,就是像花果山的猴子一样学孙悟空挥金箍棒。
“你那一个假期学的三脚猫功夫跟洛兄能一样么,人家半个小时就能弹出来一个没弹过的曲子,要你上你半个小时谱子都不一定读的明白呢。”赵以琛在一旁嘲讽道。
洛以墨小时候迷上了钢琴,于是家里买了台钢琴给他自己摸索,后面老师发现他还挺有天赋,在不断地引导与训练之下,洛以墨的钢琴水平可谓是炉火纯青,一个普通的伴奏谱他过两遍就能直接上台;后面他又爱上了吉他,有了钢琴的基础再加上自己的兴趣,他的吉他弹得也是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