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境行省的道路上,一辆马车正向着帝都的方向前进。
这是一辆运送信件的马车,属于恩瑞斯商会,马车上除了车夫,还有一个自称旅行者的人搭着便车,此刻,搭车的洛澄正躺在车厢里,看着天空发呆。
鹰堡城城防被提纳斯的军团和平接手之后,洛澄便离开了鹰堡城,他在路上遇到了一辆前往帝都的马车,便支付了两枚银鹰的价格搭上了便车。
洛澄发现,越往南走,就越暖和,但天空的雪花依然还在纷纷扬扬地飘落,覆盖了整片大地,看来只要不离开北境行省,雪花就会一直伴随着马车。
车轮在积雪上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车夫裹着厚厚的毛毯,全神贯注地控制着马匹,以免它们受惊滑倒。
车外的景色一片洁白,远处的山脉被雪覆盖,像是一个个巨大的冰淇淋。树林里的树木也被雪压弯了枝头,偶尔有几只耐寒的动物在雪地中穿梭。
路上偶尔能看到一些行人和车队,村镇也越来越多,但据车夫说,从鹰堡城到达帝都得花一个月的时间。
“老爷,看您的穿着,应该是鹰堡城的贵族吧?”
赶着马的车夫见洛澄醒来,便问道。
“你看我像吗?”
虽然洛澄的穿着看上去的确像是有钱人,但他黑眼睛黑头发的外貌根本不是维嘉帝国的人。
“我一开始就认为您是从国外来的,但小人见识不多,从来没离开过维嘉帝国,所以猜测您可能是鹰堡城那边的贵族。”
车夫挠了挠脑袋,维嘉帝国是一个注重血统的国家,外国人在这里根本获得不了爵位。
“我是一名旅行者,从更北边过来的,也是第一次来维嘉帝国。”
洛澄这一次没有用商人的身份。
“更北边?北境行省已经是七大王国最北边了啊,再北就是北部草原和戈壁了,难不成您是从兽人部落来的?”
车夫笑着摇了摇头,他不相信洛澄的说法。
“以后你就会知道了,对了,你是恩瑞斯商会的车夫吧?听说恩瑞斯商会的生意做得挺大的。”
车棚外挂着恩瑞斯商会的标志,洛澄便顺着问道。
“小人是前年和恩瑞斯商会签的合约,我属于外部商人,平时货多就给恩瑞斯商会拉会儿货,商会没有活时就自己接点活,都是计件计趟给钱,这一次来鹰堡城跟铁拳商会也签了合约,这边给得比恩瑞斯商会多一些,但活都是在北境行省内。小人是斯加维拉省的人,受不了北境行省的天气,要不是老家那边正在打仗,也不会大冬天接单子到北境行省来。”
车夫娓娓而谈,单调的工作中有人能够聊天可以打发一些时间。
“斯加维拉那边战事如何呢?还没结束吗?”
洛澄随口一问,他对两个皇子的斗争并不感兴趣,不过能够赚钱的话就例外了。
“战事开始我就没有回老家了,也是在酒馆听别人说的,听说摄政王的军队想要突袭攻下拉革塔,但遭到了解放者英格诺殿下麾下帝都军团的拼死抵抗,现在双方都还在拉革塔城下僵持。”
车夫毫不掩饰地说着。
“就摄政王弗里兹那阴险狡诈的小人,怎么可能是伟大的英格诺殿下的对手,总有一天英格诺殿下会重新统一维嘉帝国的。”
斯加维拉特别行省视大皇子为英雄的传言果然是真的,可这名车夫明明是在弗里兹的地盘上还说着弗里兹的坏话,维嘉帝国言论这么自由吗?
“那战事不结束,你就回不了家了吧。”
从现如今的情报看来,除去支援拉革塔的部队,西境行省根本还没有下场,弗里兹的军队止步于拉革塔城下,就说明这很可能会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很可能会将维嘉帝国分裂成两个国家。
不过这并不影响洛澄做生意就是了。
“唉,肯定是回不去了,你说皇帝还没去世呢,两个皇子就打成这样,好多平民失去了活计,中央行省的流民越来越多,治安也越来越乱,估计再过一段时间就会冒出一批强盗山匪,我这种跑商队的生意就更不好做了。”
车夫叹了一口气,似乎对未来有些忧虑。
高层权利的斗争,最后受苦的都是人民,历朝历代都是这样的,也许对这些底层人来说,皇帝是谁都无所谓,但战争却会让他们家破人亡,背井离乡。
赤羽卫城虽然需要大量的劳动力,但这些流民的素质参差不齐,与东翰上国的生活习惯迥然不同,如果强行接收流民,会给治安上造成相当大的压力。
只能看这些流民的命运了,洛澄不是大善人,而且赤羽卫城还有上百万他需要守护的百姓,一个国家的流民如果连国家级别的势力都解决不了,他一座赤羽卫城更是爱莫能助了。
“音书断绝干戈后,亲友相逢梦寐中。希望战争早点结束吧。”
洛澄感叹着,虽然他知道这场战争不会轻易结束。
“大人,前面再走几公里,便是中央行省的边界了,您有入关证明吗?没有的话需要去卫所办理,可能会耽误一天的时间。”
聊天的时间,马车已经到了中央行省的边境,而今天已经是在北境行省行进的第四天了。
“这一路辛苦你了,我就在此地下车了,这是给你的小费。”
洛澄将两枚金鹰扔给了车夫便跳下车消失在树林中。
“诶,大人,这太多了!”
车夫看见两枚金鹰后愣住了,他刚想把钱还给洛澄,转头发现洛澄已不见了踪影。
“果然大人是干大事的人啊!”
他感叹道,随后望了望四周,没有看到其他人后便驾着马车继续向边境而去了。
……
中央行省的一个小城镇,洛澄独自在集市上转悠,为了不引起注意,他选择绕过边境,这样也省去了很多麻烦。
中央行省的城镇繁华程度远远超过了北境行省,即便是冬季,集市上也是人头攒动,热闹非凡。这里寒风远不如北境的寒冷,也无法掩盖人们的热情。街头巷尾弥漫着各种香味,摊主们高声叫卖着自己的商品。
洛澄在集市中穿梭,他的目光落在了一匹白马身上。这匹马高大而威猛,毛发如丝绸般柔软,有经验的人一眼就能看出这是一匹好马。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快来看看我这儿的马。这些马都是东部草原精心挑选、培育的骏马,无论是拉货还是赶路,它都会让您满意。这些马都经过了严格的训练,性格温顺,容易驯服。”
马贩子吆喝着,吸引着路人的注意。
“这匹马怎么卖?”
洛澄直接走到白马跟前,轻轻抚摸着马的脖子。
“哎呀客人真是好眼光,这匹马可是我这儿最好的马,不瞒您说,它以前可是一位骑士大人的座驾,在战场上受了点小伤,我可是费了好大劲收购过来的,一口价,十枚金鹰!”
马贩子盯着洛澄的表情试探着报起价来,但没有听到洛澄任何回应。他又打量了一下洛澄的穿着,咬了咬牙:
“大人,十枚金鹰是因为它受过伤的缘故才这么便宜,如果是一匹健康的战马,它这样的可是三十枚金鹰都买不到呢,要不当我交个朋友,九枚…不,八枚金鹰卖给你!”
马贩子以为洛澄在犹豫,便降低了价格。
“这匹马我要了。”
洛澄用灵力视野检查了一遍白马的状态,如马贩子所说,它的前腿受过伤,看样子是被箭矢射中的。
“好嘞,按之前说的,八枚金鹰。”
马贩子还没说完,洛澄便扔给他十二枚金鹰。
“十枚金鹰买马,另外两枚买马鞍和马具,它值这个价。”
洛澄说道,曾经与妖族的战争中,洛澄没少骑过马,所以他知道眼前这匹战马是一匹不可多得的好马。
马贩子脸上洋溢着快乐,这样阔绰的大客户好几个月都不一定能碰见一个,一匹马卖出去他差不多能少干两个月的活。
“行嘞,您先歇着,我马上给您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