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朝给叶淳使了无数的眼色,眼睛都要抽筋了,叶淳才抱着手臂施施然地“解救”了他。
走在宴席间,程朝勒紧了叶淳的脖颈,咬牙道:“叶淳,你故意的!”
叶淳连忙求饶,笑嘻嘻地道:“那玉章公子大人有大量,饶了小弟一马吧。”
程朝轻笑,放松了手臂,“不过还是多谢啦!”
他们走到宴席前,现在摆着的是那种随便吃的席,都是瓜果之类的,程朝用叉子叉了一块哈密瓜,眯眸,“嗯,甜!”
叶淳也尝了一个,“你说的对!”
他们俩哈哈一笑。
琼华宴也就是勉励和嘉奖他们的,正式开席的时候,程朝没跟他们一起坐,坐在了知府和叶淳他们那一桌。
那些榜二十名多多少少都知晓他的家世,说句不好听的,若是论家世,他便是连那知府的高座都能坐!
他自己就是正六品的翰林院侍读,他父亲是三品京官,还是户部,比知府的官儿都高了!
偶有酸的也就是嘴上嘀咕几句,都没有蚊子的嗡嗡声响,再多的也不敢说了。
同乡试不同命,谁叫他是程玉章呢!便是不走科举一道,他也是太子殿下最最得意和偏爱的伴读,许多少爷的少年好友,他父亲的嫡长子,他祖父最心爱的嫡长孙,但是他更是程玉章。
他们只有羡慕的份儿,连嫉妒都嫉妒不起来的。
叶淳坐的也不老实,他悄悄和身边坐的笔直如松的程朝耳语,“那亚元瞧着都五十多了,老翁啊!”
程朝将册子递给他,叶淳一看,果真是年逾四十了,他悄悄道:“玉章啊,粗粗一算,他都与你差了三十多的春秋,你还能胜了他,可见是你的厉害了!”
程朝也不是觉得自己所向披靡的,古代科举是多少读书人毕生的道路,都五十多六十多还在考,他只是穿书而已,充其量有着前世过目不忘技能的,他能走到如今已是超过他预期的了。
古代人也是人,地球不会没了他就不能转,古代人也不是就比现代人憨傻的,相反他们更加聪明。
王希孟创作《千里江山图》的时候也不过十八岁而已,骆宾王咏鹅的时候才七岁,便是那《伤仲永》的主角,最后泯然众人矣的方仲永,他也是五岁就作诗了。
更别说嬴政少年登基,刘弗陵八岁即位了。
程朝并不认为他比古人聪明到哪里去,还不是都是一直从幼时就开始学习读书的,他能有今日,离不开他的天赋努力,家世背景。
“人家都垂垂老矣都知晓上进,可见也是个胸中有抱负的。”
叶淳点头,他对这些人都很敬佩,不管怎么说,能进了前二十,那必定都是有真才实学的,都是他们那地方的天骄。
嗯,玉章也是,他还是最最耀眼俊俏的那个天骄。
知府大人讲了几句话,就可以吃了。
一桌子上都是中年官员,他们自然是要行酒令、谈政事的,根本不会吃菜,那花生米等下酒菜倒是吃的不少。
叶淳和程朝这两个少爷疯跑了一圈都累坏了,桌上的菜被他们消灭了大半。
叶淳也是个吃货,至少程朝看他吃了三碗米饭惊掉了眼珠子,他头一次在同龄人中遇见比谢优云还能吃的。
他又笑起来,怎么回事,离了他们倒是想着他们了,思念如流水,无有穷已时。
他们几人中间,许典是傲娇公子,是不会做出大口吃饭这样不雅的举动的,便是他们好几次饿着肚子下学,急忙赶到了福全斋,他都不肯大口、无规矩吃饭的;
齐黎宁病弱,又是国公世子,向来是优雅范儿,江漓倒是和他、谢优云一起大口吃饭,没少让许典嫌弃他们粗俗。
对此,程朝只想说,我的许少爷,你是要风度不要命啊!
干饭就是命。
“淳哥儿,你噎不噎,喝口茶……”
叶淳从碗里面抬头,还给他夹了一筷子的白斩鸡,“你吃吧,瞧你瘦弱的,跟这白斩鸡似的。”
程朝“……”淳哥儿,虽然你不知道白斩鸡的确切意思,但是、你这样还是很冒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