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租屋里...尸体,凶手显然是想掩盖自己的身份。”
“我猜租房合同上的名字都是假的。”
“还有一件事...”
“302住户下水管里冒出来的肉末,很可能不只是这两位受害者的。”
“或者说,那些肉末里的dNA只包括这两个人而已。”
高飞看了看302的笔录。
302为什么报警?
因为下水管问题快一年了。
开始是莫名其妙地堵,后来有难闻的味道冒上来,最近几个月还会有像肉馅一样的东西。
“肉馅”不多,302从那时起就觉得楼里可能藏着非法加工食品的小作坊。
他找物业反映了好多次,可这种老旧的小区哪有什么正规物业?
物业觉得这是楼房太老了,一切都正常。
直到今天,“肉馅”突然多了起来,还有毛发在里面,封化安他们一家家排查,这才发现了1207让人震惊的案情。
从302提供的情况,高飞得出了一个重要信息——下水管堵塞的问题,已经断断续续持续了一年。
浴缸里那两具女尸,遇害时间至少也有七天左右了。
换句话说,在这两个女孩之前,或许还有别的受害者,同样躺在浴缸里,被残忍地搅碎,冲进了下水管道。
封化安一听高飞这话,马上就懂了他的意思。
“要是这样,嫌疑人专门挑女伴游动手,那就不是巧合了。”
“很可能就是利用她们的这一身份,来实施犯罪。”
“看样子……”
“到底有多少受害人,现在真不好说。”
女伴游这种违法的职业本就见不得光。
哪样的女子会去做女伴游呢?
说到底,还不是为了钱。
生活逼迫,经济压力大,最后走错了路。
哪个做女伴游的会告诉家里人呢?
她们肯定会藏着自己的事,做事时也是极尽隐蔽。
犯罪分子就是利用她们的这种心理,才能得手。
这帮恶魔把女伴游约到1207室,杀害后搅碎,最后冲进下水道。
果真如此的话,这个案件最难的地方就是找出受害的女伴游都在哪里,以及确切的受害人数。
因为女伴游不会报警称自己是女伴游。
当她们察觉到生命危险时,往往已来不及报警。
因此,摆在刑警队面前的,只能先从目前这两名受害人着手调查。
摸清她们的社会关系,排查花园小区周边的环境。
……
现场勘查完毕,封化安和高飞他们回到警局。
警局大数据部门有了回复。
1207室租客的四男一女的身份证都是伪造的。
证件照片也经过了修图处理。
恋家房产那边表示,租房时只有薛冬松一人来签约。
这套房租了两年,所有事情都是薛冬松一人与他们联系。
后来是因为隔壁1208投诉1207室经常很吵。
恋家那边上门查看,才发现屋里住了五个人。
薛冬松说其他四人是老家亲戚,暂时住几天就走……
恋家担心担责,于是补办了其他四人的身份资料。
对于警方现在查出的事实真相,恋家表示完全没料到包括薛冬松在内的五人身份都是假的。
同时,法医那边也给出了详细对比数据。
那些肉末中,除了浴缸里两名女子的遗骸外,还有一名身份不明女性的遗体组织。
至于这位女性是谁?
法医还需要结合大数据信息进行比对。
封化安联系了扫黄办公室。
对于有前科的女伴游,封化安迅速掌握了她们的联系方式。
经过连夜的摸排走访,警方整理出了一份名单。
这份名单记录了一年内再未露面的女伴游。
根据名单,刑警队联合扫黄办公室一同出击,逐一探访名单上的女伴游。
有的联系不上,有的已经洗白嫁人,还有的长时间不在住所。
针对长期不在住所的女伴游,封化安通过她们住所门口的鞋印、门把手上的生物痕迹、头发等,全部与肉末中那位身份不明女性的样本进行匹配检验。
功夫不负苦心人。
法医那边加班加点比对后,最终锁定了肉末中那位身份不明女性的dNA,与一名叫阮亚娜的女伴游的dNA样本吻合度高达99.7%!
现在可以确认,阮亚娜已经遇害。
警方前往阮亚娜的住处,发现她是独居,房子也是租的。
封化安找到了阮亚娜的房东。
房东说阮亚娜的房租是一年一付,期间他们很少往来。
上一次联系是在去年交租时。
今年离交租还有三个多月,房东自然没必要找她。
通过观察阮亚娜家的水电使用情况、冰箱食品购买日期、卫生间马桶水位、室内尘埃状况、足迹等,封化安判断阮亚娜至少已有半年多没在家。
从阮亚娜住处小区的监控中,刑警队注意到阮亚娜最后一次出现是在七个月前,正是春节刚过去不久。
阮亚娜离家后再也没回来。
封化安查阅了阮亚娜的个人信息。
阮亚娜老家在安市,不是海蓝本地人。
封化安联系了阮亚娜的家人,却得到了一个让大家颇感意外的消息。
阮亚娜两天前还和家人有过联系,她的朋友圈上周还有更新的自拍照。
但根据1207室冰柜中的残肢推断,阮亚娜的死亡时间至少在六个月左右。
一个死者怎么会发朋友圈?
唯一的解释是凶手用阮亚娜的手机与家人联系,并发出手机相册里原有的照片,以此表明阮亚娜还活着,不引起任何人的怀疑。
与1207浴缸内的那两名女子不同,她们生前都有贷款和债务负担。
她们失踪几天后就被债主发现并报了警。
封化安查看了阮亚娜和浴缸中两名女子的账户情况,在她们遇害后,三人的存款均被提到了银行卡上,并从不同Atm机取现。
也就是说,1207犯罪团伙的动机是谋财。
根据银行系统反馈的取款录像,阮亚娜三位受害者的银行卡在不同地点、不同Atm机上分批取走了二十三万两千五百元。
录像显示,取款者共有三名特征各异的男子。
他们戴着帽子和口罩,非常谨慎。
取款结束后,三人并未立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离开。
在监控范围内,三人分别走向了距离最近的商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