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时候,锦衣卫的突然出现,都是不受人待见的。
他们在江湖中的恶名,仅次于东厂的太监。
剑十三是近几年江湖中平地崛起,曾在京城引发腥风血雨的“天字号”杀手,有“剑魔”之称,一言不合就会杀人,正常人都不想和他扯上什么关系。
酆都四使就更不必说了,在江湖人眼里,他们压根就不是人。
现在只有今惜古还算是个正常人,尽管他正被满世界通缉着。
这群人竟然会在同一个地点相遇,本就是一件很罕见的事情。
天空一声巨响,明明月亮还在,竟打起了响雷。
光头小和尚从一间民房里钻出,双脸绯红,满目春色,还沉浸在刚才的温柔乡里。他跟往常一样,在这个时间蹑手蹑脚地走上大道,趁所有人熟睡之时,再从围墙角落的窄门溜回相国寺。
谁知这里竟然站着这许多怪人,他惊呆了。
但这时候没人看他。相较之下,这个小和尚简直太正常了。
“京城天字号杀手剑十三,朝廷头号通缉犯今惜古,还有装神弄鬼的假面判官酆都四使……你们这是组的什么局?”殷万里扫视了一圈,上下打量着众人。
“没想到还有客人,如果我没记错,你就是锦衣卫指挥使,有‘铁臂神鹰’之称的殷万里吧!”“乐”站在不远处说道。
殷万里两手交叉在胸前:“居然一眼就认出我来了,难不成我的名字也被记在了你们那个所谓的《生死簿》里了?”
负伤的“哀”开始查阅那部厚厚的书页。
“那个贼眉鼠眼的矮个子,你不用查了,现在就可以把我殷万里的名字写进去,我要亲手逮捕你们四个!”
“好个大言不惭的锦衣卫,你凭什么敢和我们酆都四使作对?”“怒”厉声道。
殷万里上前一步,手已经放在了腰间的刀柄上:“就凭我这身飞鱼服,这把绣春刀。这些年你们装神弄鬼,胡乱杀人,搅得人心惶惶。自以为是什么地府判官,跟杀人不眨眼的魔头有什么区别?我们锦衣卫代表着朝廷的秩序,早就想逮捕你们归案了。”
“呵,秩序?”乐冷笑道,“朝廷若是有秩序,边关又怎会出现那么多受苦的难民?”
殷万里说道:“边关的难民,多是因为天灾,以及瓦剌部族的烧杀抢掠,和朝廷的秩序有什么关系?”
“乐”说道:“这些年来,朝廷有对边关的百姓做些什么吗?连一粒米也没发过,任其自生自灭,我说得没错吧。”
殷万里皱着眉道:“胡说八道,朝廷几时对边关不闻不问?这次皇上预备御驾亲征,便是要扫除贼寇,还百姓和平与安定!”
“乐”大笑道:“好一个和平与安定!那被劫的三百万两呢?连前线的官银都保不住,还打什么仗?”
殷万里义愤填膺地说道:“被劫的镖银,我们一定会找回来!”
“那死去的人呢?”“乐”反问道。
殷万里一时语塞,立刻还击道:“总而言之,朝廷自有公论,还由不得你们这些装神弄鬼的人来指手画脚!你们没有资格审判任何一个人!”
“无能之辈更没有资格。”“乐”冷冷地道,“现在就由我们来把今惜古这只魔头逮捕归案。”
“那你们就得先过我这一关!”“锵”的一声,一道白光闪过,绣春刀已经出鞘,刀刃被打磨得透亮,在月光下显得尤为可怕。
今惜古把两只手分别放在了剑十三和殷万里的肩上:“起初我还以为就我一人,现在有多了苦兄,形势是三对四,胜算又多了一分。”
剑十三冷冷地道:“你错了。”
今惜古问:“哪里错了?”
剑十三说道:“我和你是朋友,和他不是。”
殷万里横了他一眼,说道:“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剑魔’,也是我要逮捕的对象。”
今惜古苦笑着。
“你不是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吗?现在可以走了。”剑十三说道。
殷万里也说道:“如果你很忙的话,大可以自便。为今之计,查案才是正事,我的脑子没你灵活,只能做些脏活累活儿,这里的事就包在我身上了。”
今惜古哪里放心得下。
“你们休想放他走!”
“乐”抢上前来,剑指今惜古前胸,速度之快,世所罕有。
今惜古身体后缩,内劲沉于脚下,整个人开始向后滑动,“乐”奋勇向前,剑尖距离今惜古的心脏始终保持着一两寸的距离。
两道白光闪过,今惜古成功脱离了控制,那把细剑被一刀一剑成功遏住,两人几乎同时站在了“乐”的身前。
“走!”剑十三嚷道。
“快去,不要让我分心。”殷万里叫道。
“你们都是我的朋友,我怎能抛下你们不顾?”
“朋友之间,讲究一个信任。若你真当我殷万里是朋友,就该相信我的实力。”
剑十三点了点头。
他二人把“乐”推得连连倒退。
“大恩不言谢,等你们回来,我请你们喝酒,一醉方休!”今惜古躬身一揖,知道再推诿下去,反倒显得他矫情了。
既然是朋友,就应该无条件信任他们。
殷万里和剑十三并肩向前,头一次这般毫无顾忌地出刀,瞬间精神抖擞,对剑十三说道:“待会你可不要拖我后腿,若出现什么意外情况,我是不会救你的。”
剑十三哂笑道:“你也是,自求多福吧!这样一来,我就可以毫无顾忌地出剑了。”
天空中又来了一阵响雷,伴随着一道强光,月亮已被乌云遮住了大半。
极乐客栈门前已经没有了官兵,此时已是黑漆漆一片。冷冷清清的街道不时吹来几阵凉风,死寂一般,令人不寒而栗。
今惜古施展着迅捷的轻身功夫,沿着屋顶滑落下来,心中兀自担心西城边的状况,决定赶紧先来确认一下董尹雪的安危,再返回去助战。
他极少做会令自己后悔的事,现在竟然开始有些后悔把小女孩一个人留在客栈了。
“肉夹馍哟!新鲜出炉的肉夹馍!”
今惜古正要推门进入,沙哑的嗓音从街角传来,一头戴草帽,佝偻着身子的人驮着麻袋,正缓缓地朝他走来。
有谁会在这种时候卖肉夹馍?
这老头穿一身古怪的行头,乍看之下很厚实,其实根本没有防寒保暖的作用,它不是棉做的,与麻、绸缎也毫无干系。但它却被抛得十分光亮,微弱的月光下面,还泛着光。
这种材质遇水不腐,遇热不坏,能在密闭的环境下保存许多年。做成衣服的话,通常情况下只会给死人穿,也就是死人的寿衣。
穿这种衣服上街的人,会是人吗?
他走得极为平稳,平稳到几乎没有任何起伏,甚至都感觉不到他在移动,但确实是越来越近,直到近在咫尺。
这人抬了一下头,今惜古惊奇地发现,他居然没有五官!
他有一双干瘪而布满褶皱的手,缓缓把麻袋放到了地上,从里面拿出一块手掌大小的肉夹馍。
“买一个吧,刚出炉的。”声音仿佛从他的脑袋里发出,令人毛骨悚然。
谁也不会相信,这整整一麻袋的肉夹馍都是刚出炉的,但奇怪的是,握在老头手里的肉夹馍的确冒着热气。
今惜古看出这老头必然身怀绝世内功,仅用手掌就令冰冷的肉夹馍冒出了热气。
他不仅内功强劲,凭借刚才那平稳而轻盈地步伐,想必轻功也是极好的。
他把肉夹馍放在手里,举了半天,好像今惜古如果不回答,就要一直举着似的。
“好吧,多少钱?”今惜古回道。
这人把没有五官的脸对准了今惜古,发出咯咯的笑声:“不愧是今惜古,见了我,居然连一点儿惧色也没有。”
今惜古耸了耸肩:“你的扮相的确有些可怕,若不是刚才有见到更可怕的人,说不定我也会被你吓一跳的。”
“为了奖励你的胆识,这块肉夹馍就送你作宵夜吧。”他把肉夹馍放在了今惜古的手心里。
“哇,好烫!”今惜古两只手托着滚烫的肉夹馍,一边吹气,一边在手心里掂来掂去。
等他再次抬眼,无面人已经不见了。
除了手里那块热腾腾的肉夹馍以外,这儿再没有任何那个无面人存在过的痕迹。
他究竟是人是鬼?其实今惜古倒宁愿他是真正的鬼,那样倒简单了。
这个世上,鬼其实并不可怕。
可怕的,是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