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环境来说,王宫有极强的禁空大阵,没有圣境力量,很难真正在空中滞留。
地面上也有规则大阵,除了宫主和四大王,谁也做不到神识大范围覆盖,
哪怕是大修,也只能将神识伸出十几丈远,识海境界也就离体三尺,神藏境界也是两三丈。
视线听觉也会有很大的限制,想要听墙角和远程窥探,那是做不到的。
不但如此,在这里想要快速移动也不行,就像普通人进入水里一样,阻力重重。
不过,在这里也不是没有好处,这样的环境下修炼各种功法,容易找出自己的功法缺点。
只要能在这里正常发挥出自己的功法手段,到了外面怎么也是中上水平以上,绝大多数都能达到一流水准。
要是表现好了,到时候万妖宫会过来挑人,成为万妖宫的弟子。
这里,也算是万妖宫在外面人才培养的基地之一。
万妖宫,是八大势力之一,是一个人妖混杂的势力。
里面有的人成为妖兽的“人宠”“人奴”,有的妖兽成为人类的“兽宠”“战兽”,一切都是实力为尊。
所以,这个势力不能代表妖族,也没有人族的立场。
这里的王宫属于妖族官方势力,千妖城这个大盆地也属于妖族,万妖宫只是合作关系,只是影响力有点大罢了。
按照道理来说,方雨作为李家甲级长老,这里的许多基本信息,应该是知道的才对。
可宥淼淼发现方雨好像真的不知道,于是就一股脑说了出来,还说得条理清晰,脉络清楚,可见其能力不凡。
方雨也不得不感慨,此女能混进殿前小队长之位,果然不是一般人。
别看她地位比霍鑫差了很多,可一个在宫前,一个在殿前,长期来看,靠近宫主的人肯定更有前途。
三人走了半个多时辰,弯弯绕绕,终于来到“双脚宫”。
看着小宫门写着的这三个字,方雨嘴角都忍不住一抽。
谁那么有才,居然取这么个名字。
宥淼淼笑道:“以前叫人仙宫,是专门给人类客人居住,后来新宫主到任之后,修改了名字。”
“那妖族那边的迎宾宫呢?”方雨好奇道。
面对方雨的好奇疑问,宥淼淼忍不住笑了,回答道:
“原来的飞仙宫改成了羽毛宫;兽王宫改成了利爪宫;龙神宫被改成了无脚宫;水灵宫被改成了泡澡宫。”
方雨听了,心里舒坦了些,觉得这个宫主至少没有完全针对人类。
他又问道:“如果灵植妖兽过来,岂不是没有地方住?”
“灵植妖兽原本就很少来这里,厉害的就更少了。
真有过来的,直接打发到东宫那里去,那里有灵药园。
如果适合的话,还能给个别灵药开智修炼,从灵变妖。”
走在前面的霍鑫,经过这段时间的冷静,也明白自己之前态度不好,要是有什么机会,可能就被宥淼淼抢走了。
他放慢脚步,与方雨并行,解释说:
“听说人仙宫原本就是灵植的宫殿,只是被万妖宫送给了人类居住。
当今宫主多多少少跟妖植有点关系……所以有人怀疑她这是对其它几个派系不满。”
“霍师兄,这消息也没有证实吧?”宥淼淼说道。
“是没有证实,但是宫主也不反对别人讨论这个,有默认的嫌疑。”霍鑫笑道。
这消息很重要,可以避免一些让宫主不愉快的话题。
方雨也向霍鑫投去一个鼓励的眼神,示意他继续。
方雨心中感慨,此人能走到这么高的职位,果然有其本事。
性格虽难改变,但对于修仙者而言,可将不利的一面转化为助力开辟大道的信念。
霍鑫意识到错误后,能巧妙地利用这个消息来改善与方雨的关系,显得真诚又努力。
这样一来,方雨之前就算有不快,也不会在虎圣面前说他坏话了。
这就是一个有能力为自己脾气负责,同时又能照顾自身性格的人,经过岁月打磨,这种特质可化为信念。
而信念对修仙之人至关重要,没有信念,何谈大道。
甚至有人喊出“不疯魔,不成活”的话。
边走边聊,三人又走了一段距离,来到一处幽静之地。
这里郁郁葱葱,植被繁茂,一幢幢琼楼玉宇隐藏在翠绿的竹林之中。
有金碧辉煌的宫殿大院,也有用灵竹建造的各种小院。
更妙的是,这里的灵气是正常的五行灵气,人类和妖兽都可以吸收修行。
按照方雨的身份,他可以住在金碧辉煌的大院,那里的灵气更浓郁。
但方雨并不需要这些外界的灵气,所以他选择了一处竹屋小院。
小院里面干净整洁,各种生活用具一应俱全。
甚至还有一个小小的炼丹房,里面配备有三品炼丹炉和地火。
也有一个炼器工坊,可以炼制一些二三品的灵器。
据霍鑫说,个别小院还有画符箓的地方、刻画阵纹的修炼室等等。
小院都如此完备,琼楼玉宇的大院就更不用说了,配套设施更加高级,当作一个小宗门驻地都没问题。
人类这边都这样,其他四个宫殿肯定更加完备。客人居住的地方都如此,宫主亲自掌管的中央宫殿更是深不可测。
方雨现在才明白,这就是圣人的财富,而统御一堆圣人的宫主,实力该强到何种地步。
这还只是一个地方机构,相当于一二流宗门,那八大统治宗门又该是怎样的存在呢?
打发走两人后,方雨进入修炼室,开启防御阵法,盘膝而坐,回顾这一天的经历,感觉仿若做梦。
从器灵给出的影像记忆中,他见识到了天劫的可怕和灵活性,天劫居然可以融合,这打破了所有人的认知。
这是不是意味着,只要修仙者能力够强,灵气、蛮气等各种力量都能消化?
还有在四象阵下,神兽的残魂、战旗的纹路符文和大妖的妖丹,可以组成活灵活现的弱版神兽,与天劫战斗。
在白龙的神血加持下,青龙竟变成黄金龙,恢复了本能,有了情绪,还使出了天赋杀招——超强的圣龙一击。
按照器灵的理论,每个“点”都由无数维度构成,生灵的“点”更复杂,因为它始终在变化,可以变强也可以变弱,甚至失去生命。
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生命到底是“躯体孕育而出”还是“与外来的力量交织而出”?
灵识、灵魂、记忆、识海这些,到底是躯体的“管家”,还是躯体的主人?
根据虎圣的说法,圣境的尸体有机会复活,但新的灵魂算不算原来的人?
如果算,那么圣人的神魂离开身体,剥离一切力量,埋藏记忆,然后占据一个婴儿的身体,同一个圣人就分叉出两个个体,他们都有原来圣人的记忆,那谁才是原来的圣人?
这还符合生命大道的唯一性吗?
再往深想,哪怕是普通修士,昨日的自己和今日的自己是同一个人吗?
渡劫前和渡劫后的自己还是同一个人吗?
方雨把这些问题抛给器灵,换来器灵一句“咸吃萝卜淡操心”,还说他境界不够,胡思乱想只会让自己陷入危险。
不过器灵也提到:“就是因为有那么多理论,所以才有那么多大道。
那些拥有大道的阴阳镜,实力超过同境界太多,更有人强化大道成为圣境,这说明这些理论可能都是对的。当然,也可能都是错的。”
意思很清楚,一是方雨境界还不高,二是以身为种的他不需要考虑这些,看见什么能用就拿来用。
别人把大道当爹妈供奉,而大道对方雨来说就是工具,好用就用,不好用就放一边。
听了器灵的解释,方雨恍然大悟,也明白了器灵为什么如此看重以身为种,这其实就是另一种天道,虽小却全。
也难怪天罚会一次次降下。
第一次有天峰的武道大佬承受,这一次在大山脉的限制下,天劫没有后续,由白虎战旗和四大妖承受过去,似乎还掩护了黄金虎的成长。
在外人看来,天罚是黄金虎引来的,其实这种想法也有一定道理。
多种巧合下,黄金虎第一时间开启血脉,也成就了另类的以身为种。
短短不到一天时间,它的境界已经是三阶,而且还在快速提升。
按照虎圣的估计,在资源充足的情况下,它肯定会到五阶才会放缓。
因为到了五阶,神血大道才能更好地发挥,不像之前施展起来会受限。
也就是说,用不了多久,除了白龙,其他三大妖都不是黄金虎的对手。
方雨想到自己还在辛苦构建丹田,不禁有些羡慕黄金虎。
……
在方雨思考的时候,中宫大殿上正发生激烈争吵。
宫主颜如意端坐高位,一言不发,嘴角噙着淡淡的讥讽,仿佛在看一群小丑。
大殿中,一个头上长着一对羊角的中年男子怒目而视,死死盯着与他争吵的青年,恨不得掐死对方,怒吼道:
“死孔雀,你别忘了,你是妖族,不是人族,真想背叛妖族吗?”
对面的青年头发五彩斑斓,衣服也花里胡哨,各种颜色交织,就像孔雀开屏般眼花缭乱。
他听了这话,并不慌乱,反而不屑地说:
“公羊施,你少血口喷人。我孔雀王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妖族考虑,为了和平考虑。
把黄金虎带去万妖宫,用不了多久,我们妖族又会多出一个强者,下一代宗主非我们妖族不可。
这是多好的事,怎么到你嘴里就成了背叛妖族?”
“哼!你们万妖宫竞争残酷,想要成为下一代宗主,不知要经历多少苦难和危险,黄金虎没必要冒险,也不值得冒险。”公羊施不屑地说道。
“你放心,现在的万妖宫小辈中没人是黄金虎的对手,老一辈会保护它,怎么会伤害它?”孔雀王说得非常肯定。
他又微微一笑,自信满满地说:“毕竟这种超级天骄对提升万妖宫整体形象有很大帮助,没人会那么傻去伤害它。
说白了,它去了就是少宫主,所有的竞争考验不过是走个过场。”
“哼!死孔雀,别把我当傻子。
哪怕万妖宫内部的人不攻击,谁敢保证里面没有其他宗门的卧底?
人类在万妖宫要是失势,肯定向其他宗门求助,到时候一堆高手被送进万妖宫形成竞争,黄金虎怎么可能好过?
就算这些你们都能防范,要是开启什么秘境,黄金虎必须参加吧?
参加了被其他势力围攻怎么办?
人类那些稀奇古怪的武器,随便来几下,黄金虎怎么承受得住?”公羊施紧紧追问。
孔雀王被问烦了,怒吼道:“万妖宫已经连续两代都是人类当掌门,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如果第三代还是人类,八大宗门就没我们妖族的位置了,这些年的努力就全白费了。”
这话让公羊施无法反驳,但让他送黄金虎去冒险,绝无可能。
“可你别忘了,它刚经历了天罚,你能防得住人类,能防得住天罚吗?”公羊施咬牙说道。
这些话他本不想说,即便在这号称最安全的宫殿中,也有隐忧,害怕被天罚注意到。
孔雀王听了,脸色铁青,浮现出暴戾之色,但要他放弃黄金虎,也绝不可能,下一代掌门争夺,妖兽绝不能输。
“虎圣,你怎么说?”宫主颜如意忽然问道。
虎圣抱着黄金虎,静静听他们争吵,没想到宫主突然问他。
他一时愣住了,随即说道:“我只是一个小人物,能有什么意见?我没意见,你们说怎么样就怎么样。”
三个高手都盯着他,这个回答不是他们想要的。
他们现在很暴躁,想找个发泄对象,可不想被这样敷衍。
“不行,必须选一个支持。要么支持我,要么支持他?”
颜如意幸灾乐祸地说:“虎圣,你是虎族,又是你把黄金虎带来的,有发言权。少数服从多数,你的投票很关键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