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老曹倒真是替丁一主持了公道,散学前还特意说了一句:“你们几个大的,丁一是新来的,身子骨也没好透,不要欺负人家!”
四人都冤枉鬼叫起来,全都竭力说明是丁一主动热情地揽下了那份神圣的工作。
夫子看向丁一,丁一总不能撒谎吧,再说没几百个字也说不清怎么回事,只能大度地点头表示对方说得没错,自己就是这么一个热爱劳动、热爱集体的人。
又到了分配工作的时候,这次丁一学乘了,朱欣嘴皮刚动,就开口叫了起来:“我!我!我!”
双脚不可能踏进同一条河流,炮弹是不会落入同一个弹坑的,同样的错怎么能犯两次?丁一很自信自己能抢到前三项中的任意一项。
“第一个活,洗茅厕。”有备而来的朱欣可不想按昨天的秩序派活。
“我!我!我!”可怜的丁一又为那四人送去了一天中最幸福的时光。
……
丁一捏着鼻子、咬紧牙关按夫子的指导又洗了一回风味浓重的茅厕,想着明天怎么把场子给找回来。可惜明天是旬休,没人来上学,报仇的重任只能再拖到后面一天了。
几天的学习,翻了一遍教材,丁一还是对这个一号环形山的历史有了初步的了解。作为学霸,丁一将新世界用政治经济学的视角进行了归纳和分析:
历史分为两段,远古史和神皇史,远古史有些搞笑,一共五千年,从三皇五帝到满清问鼎,几乎原搬古代中国史。接下来就是将近两千年的神皇史。
照神皇史上的说法,约两千年前,天灾不断、凶兽肆虐,人类已经到了灭绝的边缘,人世间忽然出现一名神人,也就是第一代神皇花生陛下,他搬来无数石块垒成环山以稳固地基、阻挡海啸;又用神力扫清世间凶兽、尝百草制药平抑瘟疫、创三大仙宗守护世间和平……反正一个人干了所有的事,人类重新得以繁衍生息。
后来神皇觉得凶兽也是生灵,便起了怜悯之心,划了一块地方给它们生息,就是所谓的南魔界,反正里面动物凶猛,寻常人进去就是把自己当饼干扔进了熊山。但魔界生灵想要进入其他三洲,就会被三座仙山无情镇压。
神皇这个神圣的职位每百年替换一次,选贤任能,基本都由三仙山的青年才俊竞得,奇怪的是每界神皇仍然叫“花生”,而不是土豆、玉米之类的,今年是新元一九九七年,也就是第十九任神皇的第九十七年任期,三年后,一百多岁的神皇将传位给新任神皇,这是世间上最为要紧之事,名为“天选。”
除了法外之地南魔界,东、西、北三洲的三座仙山宗门俨然是世间的真正管理者,每一洲都有十几个国家,由于国家之间经常因为利益而争战,仙山便成了控制局势、维护正义与和平的力量,再加上时不时压制溢出的魔界坏蛋,仙山宗门就是神皇派来了保护平民的正义使者。
仙山的力量其实来源与一种不起眼的东西,那就是原豆!原豆经过提炼加工,为仙师修炼提供了能量,而商会就是仙豆产业链的主导者,他们跨越国家与洲际,用各类商品从豆农手中采购原豆,供给仙山后取得自己的利润。
虽然最凶猛的怪兽在南魔界,但寻常百姓还是无法对抗野外的那些凶猛动物,因此很少有人敢独自离开人类聚居地,只能世代生活在相对封闭的地方,就像这个被沙漠包围的榆林县,当然,国家会在一些特定的时候,提供军事力量护送赶集、赶考的人到特定的地点。
在秦国,每三月一次的赶集成了相邻各地之间人员、物资交流的重要契机,也是青年觅偶的最佳时机。而成亲时,很大一部分花费会用在雇佣商行的卫队。
知道这个是因为丁一不久前收到过村民的喜饼,来人几乎是哭丧着脸来送的,据说雇佣护卫迎送新娘和亲戚的支出占了整个婚事开销的六成。
看来神皇统治下的百姓也没比清朝农民幸福多少,大多被禁锢在原地,成为最基层的第一产业劳动者、分配体系的末端。
读书仍是摆脱阶级限制的重要途径,乡学——县学——赶考,有了功名之后可以选择当官或者从商,美好的人生就从读书开始;
另一个重要途径是习武从军,如果有了战功,也很可能获得比较高的官位,或是成为商行护卫系统中的一员;
但读书和习武显然并不是最快捷的途径,这个世界最理想的上升通道是修仙。只是修仙的门槛特别高,一是要有天赋,二是要有钱,当然,最主要还是要有钱,因为没钱你连展示天赋的机会都没有。
丁一曾问唐乐:“我,可以,修仙,吗?”
唐乐的回答是:“雇人送你去仙山,一千贯;
山下随便哪所外门学校,短训五千贯,长训一万贯;
如果有潜力、或是有钱,学校会推荐去仙山外门试练,然后在每年两次的内门选拔中争取进入宗门的机会,而成功的机会差不多是千里挑一;
无论是外门还是内门,如果不是各峰仙尊的亲传弟子,还是没多少机会,因为仙豆只对关键人物无限量供应,普通弟子想要快速提升,就必须要有钱!也就是要有豆,一贯一千颗原豆,而你最缺的就是钱。”
“你呢?”丁一已经知道唐乐曾去过仙宗外门。
唐乐道:“我从过军,立过功,军中长官推荐我去仙宗外门,学了门最粗浅的测试功法,由于囊中羞涩,始终没什么进展,因三个月没进阶,连入试内门的机会都没有,后来赏了套仙家拳法,给了个等同一阶的评定,便回乡种地、教学来了。
有了那个评定,我成了村中唯一可以进沙漠的人。说实话,如果是我一个人进去,最多只敢走入五里。那次碰到你,是因为商队里都有修过仙的护卫,我陪着去,不过是替人家长点面子而已。
修仙你就别多想了,还是老老实实先学会说话吧,如果读书不行,就跟着我种地,有你一口饭吃!”
丁一现在整天软绵绵的,哪有昔日半分硬汉的风采,现在想的最多的其实还是治好氧中毒,可听唐乐这么一说,连走进沙漠高原的可能性都几乎变成零了。
休沐的日子有点无聊,蹲看了会唐乐光着膀子在田里收豆子,那身肌肉倒是可以和自己一拼,不过自己的肌肉藏得比较好,只有在发力时才会爆出来,不知道的人只当是个白白净净的文弱书生,那次军中大比武的格斗环节,自己就是靠着对方的轻视一路杀进了决赛,最后输给了一名自由搏击冠军,其实胜机还是有的,但战友之间,何须搏命呢?
村子也就这么大,美女也就……美女实在找不到,算了,还是回去吧,感到有点累的丁一回到书院,书房隔壁的门关着,曹老夫子应该还没起床,也不知道那老家伙一个人晚上在忙些什么,丁一走回书房,紧闭门窗,除去外套,继续睡觉。
“丁一,丁一,起来了。”
“别吵,头疼,再来串,烤肉。”丁一觉得刘妈从婚宴上替自己带回来的那串烤羊肉,就算是冷了也赛过自己吃过的任何一串。
“我这里有两串,不如一人一串?”
“好啊。在哪呢?”丁一睁开眼睛,见床边站着两个人,披着长袍的曹钧和锦帽貂裘的朱堂。
“朱老板和你开玩笑呢,对了,丁一,明日村里有仙宗圣女来访,朱老板担心你那个包里有什么东西不安全,你就打开让他瞧瞧吧。”
丁一急忙从被窝中抱紧自己的包袱,“不行!”三十秒后,传来丁一坚决的否定声。
“事关重大,不行也得行,来人啊,把包拿来。”
朱堂决定不再放过这么好的机会,一名瘦小的男子立即从门外闯了进来,快步走到床前一把抓住那个背包,但用力一扯居然没扯掉,差点将丁一连人带包扯下床。因为丁一将双手伸入肩带,抱住包后,包和人连为了一体。
“丁一!快将包袱给他们!”曹钧是真有点急了,想走过去劝劝,却被朱堂拦在了身后。
“小子找死啊!”那名一米八的小个子连包带人将丁一从床上提起,正欲出手打脸,却听门外一声娇叱:“住手!打个傻子算什么英雄好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