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庸转道来了县衙,递上拜帖,须臾,有人接他进了县衙后面的宅院。
厅堂里,万年县的知县事周肇坐在主位上,他已经换回月白长衫,不过璞帽没戴,而是扎了一顶皂色头巾,有棱有角的脸,一身正气。
“见过周县男。”胡庸被领进来,对他拱了拱手,周肇除了是本县知县,还有一个万年县开国县男的爵位。
“维之先生无须多礼。”周肇站起身,脸带笑容,对他很客气,“请坐。”
胡庸在下首的客位落座:“听闻周县男刚刚归家?”
周肇点点头,先命下人去奉茶来,这才脸上带着些晦气道:“去见了一个巫祝,问了十句话,有九句答不出来,答出来的也是答非所问,我已让人轰走了。”
“巫祝大多是缥缈之说,不可尽信,县男为了万年县这一县百姓,殚精竭虑,实在受累了。”胡庸说道。
“奈何天公不作美,我也无计可施。”周肇叹了一口气,看他一眼,目光微微闪了闪,“不知维之先生找我有何事?”
胡庸也不拐弯抹角,直接拿了两张纸出来,先把写有《百家姓》的纸递给他:“周县男请看。”
“维之先生又有大作吗?”周肇很有兴致地接过来,当看到上面的字时,顿时瞪大了眼睛,“这字……”
“县男看完再说。”胡庸道。
周肇点点头,一手从未见过的好字,已经令他心痒难耐,再看下去,越看越惊。等到看完,又重头读了一遍,继而长长地疏了一口大气,就好像炎炎夏日里喝了一碗冰爽的梅汁。
“县男觉得如何?”胡庸抚着胡须笑问道。
“此文,将大周姓氏尽皆呈于纸上,海纳百川,虽全是姓氏,并无实际文理意义,但不下一篇滔滔雄文。”周肇毫不吝啬夸奖之言,但很快又皱起眉头,“只是我周氏为何排在钱孙李之下?”他没提吴姓,也不用提。
胡庸这就有些尴尬了:“说来惭愧,《百家姓》并非我所作,是一个不足十五岁的小郎所作。”
“小郎?”周肇听得一愣,如果说,是维之先生写的《百家姓》,他虽然佩服,但也不至于震惊,但换了一个十几岁的少年郎,那就另当别论了。
“不错,就连字也是他写的,称为‘瘦金体’。”胡庸抚了抚胡须道。
“维之先生不是说笑?”周肇不止是怀疑了,说《百家姓》是少年郎所写,虽然难以想象,但并非不可能,这世上总有一些神童,能做到一些别人轻易做不到的事,但这种自成一派的新体字,若没有浸淫文字几十年的功力,他自忖是做不到的。
“县男当面,不敢说笑。”胡庸又把那写了十二字的纸拿出来,简单说了一遍事情经过。
周肇看过之后,沉默片刻,双眼已经微微泛光:“那小郎叫什么名字,家居何处?”
“这也正是我来找县男的缘由。”胡庸苦笑了笑,将自己来的目的一说,周肇目光古怪地看着他,“维之先生也不知道那小郎的名字和居处?”
“所以才求到县男这里。”胡庸苦笑道。
“唔……容我想一想。”周肇沉思起来,能写出《百家姓》和自创新体字的少年郎,他定是要见一见的,而且……心中一动道,“那小郎相貌如何?”
“虽然年少,但长身玉立,风度翩翩,钟灵毓秀,且颇有几分黠慧……”说到最后,胡庸想的是那小郎跟他“讨价还价”的本事,他原本是想用30两银子买下来,谁知那小郎却是文和字分开卖的,总共花了60两。
周肇听后,双眼的亮光已经有些吓人:“好,此事就交给我了。”
这时,厅堂外走来一个少女,手中端着一个托盘,托盘上有两盏热茶。一盏送到周肇桌前,一盏送到胡庸桌前。
“爹爹。”
“胡先生。”少女朝两人分别福了一福,礼数周到。
“大娘子。”胡庸站起身还了一礼,这是县男家的长女,已经出落的亭亭大方,惹人怜爱。
“莺莺来得正好,且拿去看一看。”周肇哈哈一笑,把桌上的纸张递过去。
少女接过来,看到字眼睛先是一亮:“这字……”等看完全文,眼里已满是惊喜,“爹爹,这是胡先生的新作吗?还有这新体字从未见过,胡先生果然大才,堪称本朝书写第一人。”
胡庸尴尬地连连摇手:“大娘子,这并非我所作,字也不是我写的。”
“莺莺,这次你可看走眼了,这是一个不满十五岁的小郎写的。”周肇说道。
“小郎?”少女大吃一惊,惊呆的大眼睛瞪得溜圆,让人看了不禁发噱,却又极尽可爱之相。
“不错,一个生就好相貌的小郎。”周肇哈哈一笑,话里有话。
“爹爹,你又胡说。”少女有些羞涩,但是实在舍不得这纸上的好字,否则早就掩脸离开了。
“这可不是胡说,是维之先生说的。”周肇把胡庸找来的目的,以及他形容那个小郎的好相貌都说了一遍。
少女也一时忘了羞涩:“胡先生是想托爹爹找出那个小郎?可万年县周边村里,有二三十个之多,要找一个人,并不容易。”
“莺莺有什么主意吗?”周肇看着女儿道。
“嗯……”少女沉思起来,忽然有些脸红,“那小郎既然有才,在村里中应小有名气,爹爹遣人去各个村里打听一下,说不得会有收获。”
“这也不失为一个办法。”周肇点了点头,其实这个他也想到了。
“那么此事就拜托周县男了。”一旁的胡庸喝了两口茶,起身告辞。
“嗯,维之先生慢走。”周肇把人送到门口,少女殷殷望着走远的胡先生,小脸上满是不舍,因为那一手好字被胡先生带走了。
……
翌日,周显又起了个大早,锻炼过后,出门溜达。
在泥土路上走没多远,身后的车轱辘声响了起来。
“早,溪狗叔。”都不用回头,周显也知道是谁,但转过身后,却发现不止溪狗一个人,车上还坐着一个十一二岁的丫头,眼睛贼亮贼亮的那个。
“黯奴,早。”溪狗笑着跟他打招呼,身边是他女儿囡囡,看过来的眼神,有好奇、羞涩以及那么一丝丝的感激,周显猜她弟弟虿奴已经给她吃过烤兔肉了,想必也把事情告诉了她。
“黯奴今天又不去县城吗?”溪狗驾驭着牛车,停到他面前。
“不去了,等什么时候想去再跟溪狗叔说。”周显摇了摇头,忽然又道,“说起这个,溪狗叔,你能帮我买一大块猪油回来吗?”
“猪油?”溪狗一愣,他身边的女儿囡囡眼睛微微一亮,下意识地舔了舔舌头。
“是的,要很大块的那种。”周显用手比划了一下大小,说,“溪狗叔在这里等一下,我去去就回。”
跑回家后,很快又跑回来:“给,溪狗叔,这是买猪油的钱。”递上一块碎银子。
“这、这么多……”溪狗感觉手都烫了起来,哆嗦着身体,他不是没见过银子,而是一块银子出现在这十几岁的少年身上,太过震惊了。
“全买猪油。”周显说道,其实那块碎银连一两都不到,“还有,溪狗叔最好是趁夜色进村,就跟那晚一样,我就在家门口等着溪狗叔。”他不想闹得人尽皆知,而且最好连老娘都不要惊动了。
“好。”溪狗答应下来,妥善地收起银子。
“那溪狗叔再见,囡囡再见。”周显对父女两人挥挥手。
“吁——”溪狗驾起牛车,周显隐约听到了“黯奴哥再见”这句话,声音虽轻,但随风而来,却又能听个清楚,是那眼睛贼亮的丫头说的。
周显心情大好,哼着小调继续在泥土路上溜达,眼见前面不远就是官道了,意识到走得太远,他转身往回走。
走了没几步,一个声音从后面传来:“前面的兄台,请留步。”
兄台?
周显一愣,还是第一次被人这样称呼,一般他遇到的人不是叫他小名,就是称他小郎。
转过身,只见一个穿着白色长衫年约十四五岁的少年踱步而来,在他身后,还跟着另一个年龄更小穿着蓝衫的少年。
白衫少年眼大嘴小,皮肤白皙,俊秀不凡,身后的蓝衫少年虽然略逊一筹,但也眉清目秀,长相可人。
“这位兄台,不知叫住在下有什么事?”周显眼角不由跳了跳,这哪是两个少年,分明是两个少女,只是要女扮男装的话,好歹也装得像一点好吧,这也太明显了。他又不是电视上演的那些傻子,连是男是女都分不清。
“我们二人路过此处,请教兄台,这里是什么地方?”白衫少年故意粗着嗓子说道,只是声音依旧带着清脆。
“这里是龙田村。”虽说知道对方是少女,周显也没打算揭穿,“两位兄台若是要回县城,只需沿着官道,再走七八里路就能到了。”
“七八里太过遥远,我二人已赶了不少路,口渴难耐,可否到兄台家中讨一碗水喝?”白衫少年期盼地问道。
“若是两位兄台不嫌弃,请随我来。”周显看对方不像坏人,再说,两个娇滴滴的少女也不必特意防着,只是心里暗暗嘀咕开来,这两个少女,其中白衫少年应该是主,蓝衫少年是仆,这大清早的,小姐和丫鬟急着赶路,一般这种情况,在电视里大多是为了逃婚,难道自己也遇到了那样的套路情节?
仔细看了看白衫少年,虽作男装打扮,但五官清秀精致,若是换了女装,必定更加惊艳。
周显心里倒没有别的想法,只是有些激动,这种狗血桥段,居然都让他遇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