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来了两个看守所的警察,带着两个穿着囚服的犯人。
这两个身穿囚服的犯人是放松的,手机拿着手铐,是拿着手铐,手铐是要铐我们的。
看到警察双方聊了聊,一阵寒暄,这时候天快黑了,看守所的警察,示意这两个穿囚服的犯人,给我们这群人打开手铐,脚链,
不一会手铐,脚链都打开了,我们放松了,活动一下手脚,这两个穿囚服的犯人给我们每人一副他们拿的手铐,说:戴上吧,我们毫不犹豫的给自己戴上了,这时候警察们也聊完了,好像彼此签了个什么东西。送我们的警察,就回去了,看守所的警察就说:我们走吧,一前一后,穿囚服的那两个犯人也是一前一后。
后来我知道穿囚服的,那两个人叫做劳动号子(劳动号子,就是被判刑,刑期到了,还有三个将要释放的人员,)
另外给大家解释一下,被判刑的有三月以上的余刑,是必须要去监狱执行的。
但是有很多人,余刑还有半年甚至八个月都不可以去监狱,(在监狱里需要干活,也就是劳动改造,简称劳改)
这样就有,很多人不想去监狱,法律规定,只要法院不下执行令,就可以不去监狱,
当然很多人,也是很想去监狱的,因为监狱,可以通过劳动积分,和改造表现,可以提报减刑,
后来我才知道,减刑的力度还是很大的。减刑是需要一年以上才可以提交减刑材料,法院审理。
余刑不满一年,没法提报,这就造成了不满一年的罪犯,根本减不了刑的,
看守所是不能减刑的。无论你表现多好。
还有一个很大的问题,你在看守所,一般会叫你犯罪嫌疑人,你到了监狱,你的称呼就是罪犯。
法律规定检察院,法院,公安,共有一个34天的取保候审期,
如果你的罪名和性质,构不成严重犯罪或者三年以下,没有前科,不是累犯,都可能做到取保候审。
检察院,法院,公安,都有取保候审的权利。超过34天,在公安这里是绝对不会取保候审,过了34天,检察院就会给你下逮捕令,当然概率绝对百分之一百,
不会不下,如果不下逮捕令,又不是取保候审,那样我会恭喜你,你会获得国家赔偿。
当然也有很多例外,在公诉期,检察院会给你取保候审。但是在开庭期间法院给你判实刑,你还是要来监狱服刑改造。
在开庭期间,法院也可能给你取保候审,但是也能遭到检察院的抗诉,抗诉也会判实刑。
中国的法律是好的,都是相互制约,相对的,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当然很多短刑期是不需要减刑的,
那样可以用很多办法不去监狱,一直再呆看守所,比如说这次判的不好,那样我可以上诉,上诉到法院这里,法院又会回到检察院,检察院会重新会责成,公安调查取证,同时检察院又会独立取证,就会去提审罪犯,这样面对面的说明白了,检查院就会帮你压下材料。这样到了三个月,维持原判,皆大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