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
烈日下,黎城大营的较场上,一排排的义军们赤裸着上身,一边挥舞着手里的长枪,一边大声的怒喊着,这也是他们训练时宣泄内心力量的方式。
“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
这样的标语大营中贴的到处都是,而在平时的训练中,教官们也多有提及。
李彦仙站在人群当中,头上的发髻用一根黑色的布带扎起,一身健壮黝黑的肌肉,再配着一副黝黑刚毅的面容,挂满额上的汗珠,让他直如铁将军一般,威风凛凛,而又让人望而生畏。
李彦仙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本来要去陕州的,如何会鬼使神差的留下来,加入到这支河东的忠义军队伍里来!
靖康元年初,番子南侵,郡县招募勤王军队,李彦仙拿出自家资财,招到3000义军,进发救援京城。后番子散去,勤王义军作鸟兽散,他便成了孤家寡人。
当时李纲奉旨宣抚两河,李彦仙上书弹劾李纲不知用兵之术,结果遭到有司追捕,不得不易名逃匿。
随后,他又随从种师中作战,种师中兵败榆次,李彦仙随前军散去,在山里呆了半月有余。等番子退去,他本想回到陕州,找陕州的守将、自己的好友李弥大,继续抗金,却听到了种师中被救的消息,而救他的就是眼前的这支义军。
他放弃了回陕州的想法,只是想看一看这义军到底是何方神圣,竟然能够歼灭番子千余,救出重重包围下的种师中!
他已经打听到了,忠义军的首领是大莘店人氏,和自己算半个老乡。本来如果报上自己的名号,凭借着大家都是京畿人氏,也凭着自己在当地的名声,李彦仙相信自己会受到对方的赏识,委以重任。
但是当日在较场上,听了王松慷慨激昂的一番话语,他瞬间改变了想法。
军功只向马上取,真是英雄一丈夫。自己如果只是一介白丁,没有所谓的虚名,看能不能在这义军之中脱颖而出。
现在在较场上挥洒汗水的时候,李彦仙不由得感慨万千。如果不是因为番子南下,自己可能和汴梁城中的衙内们一样,偎红倚翠,飞鹰走马,游历四方。
他李彦仙参加义军,就是要告诉别人,从哪里跌倒,从哪里站起来。
这些日子以来,他凭借自己的努力和勇力,也凭借着插剑岭立下的军功,得到了董平和张横二人的青睐。他知道自己后面的路会更好走,所以训练起来也是格外的卖力。
他倒不是想学点儿什么武艺。以他自身的武力,他相信自己不会在张横和董平之下。他主若是想学一下士卒的训练、以及行军打仗的方法。
现在,他才算明白了一些。忠义军的高明之处,不仅在于训练的方式、方法,更在于有王松这样的一名主帅。
他是自愧不如,自己就做不到这些。
漆黑的夜里,屋外暴雨如注,3600多忠义军军士站在教场上,一个个如雕像般矗立。他们浑身已经湿透,所在的地方已经成了一片水洼,但他们仍然一动不动,因为军中解散的军令尚未下达。
暴雨一直未停,没有人敢窃窃私语,东张西望。屋里的油灯照出来,义军手里的刀枪才泛出一丝炫目的寒光。
没有人敢故意倒下,除非你不想上进,因为倒下的人都要被安排在所谓的辅兵中去,也许将来就上不了战场。
李彦仙看着周围,不时的有人倒下,但却都是实在支撑不住。
一个脸上有一道醒目刀痕的教官过来,冷冷的看了一眼倒下的士卒,轻轻摆了摆手,两个士卒过来,把人抬了下去。
“撑不住了,你们就叫出来! 明天给你们发盘缠,从哪里来回哪里去! 千万不要和自己过不去!”
刀疤脸教官蒋虎的声音在黑夜里特别的清亮和刺耳。
“就凭你们这怂样子,站都站不稳,也想打番子,也想立功?就凭你们这些怂包软蛋,我看番子的女子都比你们强,立功就别想了,上了战场就是死路一条! ”
经过李彦仙身边的时候,蒋虎轻轻点了点头道:“是条好汉,功夫是没得说! 好好训练,到时候多杀番子,跟着王大官人,有的是你杀敌立功、出人头地的机会!”
尽管李彦仙当过一些小官,功夫、学识也许比这里极大多数的人都好,他还是恭恭敬敬的站着身子,大声说道:“多谢教官勉励!”
次日雨停,艳阳高照,热气腾腾,晒得人头皮发麻。一队队的义军赤着上身,站在太阳底下,一声不吭,任凭汗水直流,直如一桩桩静立的石雕一样。
“受不了了就说一声! 下去喝喝茶,歇歇凉,拿着盘缠就可以回家了! 回去抱着自己的娘子,在床上使劲折腾,日子别提有多舒坦,何必在这里遭这罪? ”
白日负责训练的这位教官,却是位阴柔型,瘦瘦弱弱的小黑脸。他不打你不骂你,但一张嘴就能让你颜面尽失,臊的要死。
“听说番子的小娘子,都能拉开一石的弓箭,从小就会骑马,日头下一晒就是两三个时辰。不知道这里是不是有人,比人家的小娘子还差呀? 如果觉得比不过人家,干脆用刀把自己的玩意割了,这样不就不用比了,因为自己不男不女,找不到同类了!”
李彦仙使劲憋住,不让自己笑出来。不过番子的凶残善战,他可是亲眼目睹过的。大宋官军基本上都是一战击溃,没有一支其疾如风,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难知如阴,动如雷震的铁军,恐怕是难以对付的。
一想到番子凶煞无比的骑兵,李彦仙的一颗心又抽了起来,这位王指挥使的练兵方法,能对付得了如狼似虎的番子吗?
“你们有些人记着,自己的亲人是如何被番子杀死的,自己的姐妹妻女是如何被番子蹂躏的! 如果想报仇,就把自己往死里了练! 不脱掉几层皮,就休想报仇!”
小黑脸军官猛然吼了起来,眼睛里面浮上了一层迷雾,似乎自己所说的,触动了自己的内心。
军官的这一声怒喝,让烈日之下昏昏欲睡的许多人,一下子哆嗦惊醒了过来。
军官说的没错,若是手上没两下功夫,凭什么去抵抗,凭什么去报仇? 自己一行人来到这里的目的不就是为了报仇吗?
周世杰就是这个样子。 他本来已经到了黄河边上,准备渡河南下逃亡,听到黎城白马驿招募义军的消息,他又从黄河岸边折了回来,艰难跋涉到了这里。
他本是隆德府人氏,家中独子,世代务农,少年不知愁滋味,虽然不是大富大贵,却也是无忧无虑,不愁吃喝,不缺衣穿。
可是一切的悠闲快乐,都是停在了19岁以前。
番子南侵,朝廷的官军一击即溃。番子掳掠乡里,全村的人基本上都被血腥屠杀。他父母都被番子无情杀戮,他自己硬是压在母亲的死尸下面,侥幸得以脱身。
时至今日,他脑海中始终回不去的就是家人的惨死,番子的凶残。他暗暗发誓,一定要亲手杀死几个番子,为死去的爹娘报仇。
“狗日的,都来吧! 一定要报仇啊!”
想到父亲临死前,拿着锄头和金兵拼命搏杀的景象,那一声怒吼,分明是讲给埋在母亲死尸下的自己。
“杰……儿,千万……别起……来!”
想起母亲临死前,干瘦的手臂死死压在自己的身上,那一刻母亲的力气,重如千钧,完全压制住了孙世杰想要反抗的念头。
一想去死去的爹娘,周世杰的眼泪差点就掉了下来。父母之爱,重于泰山,深过东海。谁知一夜之间,番子却把他最美好的一切全部给夺去了!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如今他平时贴身的衣物,还是母亲为自己缝制的。即便是夏日,他也很少脱下。父母的养育之恩,金人的血腥屠杀,他要牢牢地记在心里。
父母之仇,不共戴天。不报此仇,枉为人子,不死不休!
现在想起来,自己年少无知,还没有在父母面前尽过孝,父母却已经惨死在了番子的屠刀之下! 父母之恩,追悔莫及!
听说义军的首领王大官人,亲手杀死过上百番子,他就觉得心里痒极,没来由的一阵痛快。而今亲自见过以后,更是心潮澎湃,想好好训练,练好本事,将来在战场上多杀番子。
只有杀完了这些番子,他才能有脸回到故乡,在父母的坟前,堂堂正正的跪下。
军营中的义军,大概就是李彦仙和周世杰这两种情况。一种是想要杀敌立功,报效朝廷;另外一种就是身负血海深仇,想要报仇雪恨。至于怀有其他心思的人,肯定也有,但却是少数。
大多数人都是怀着深仇大恨而来,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份仇恨,这些人才能坚持下去!
也有一些新兵只是为了吃饱饭,混混日子,得过且过。但是到了军营里面,才知道什么是纪律,什么是严苛!
每天天不亮起床,枯燥的军列军姿练习,阳光下的暴晒,暴雨中的淋洗,长途的负重越野……,每一天训练下来,每一个人都没有了一分力气,勉强吃完饭,洗完澡,就酣然入睡,直到再被哨子吵醒。
两个月的训练下来,中间断断续续走的人已经超过了500,都是那些意志不坚定者。但是随着不断慕名前来参加的义军,队伍的人数不减反增,达到了近7000之数。
不断的有人来,不断的有人走,就如这向东滚滚而去的漳河水,前浪打着后浪,生生不息,无休无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