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屿溪在国外待了3年,刚回来还没有见以前的朋友。
不过,她朋友也不多。
她从小生的漂亮,比她哥裴竞泽好看。女生都不愿意做她的陪衬。
因为跳级在学校待的时间不稳定,没有太固定的朋友。她只有两个好姐妹,阮芷柔和关琯。芷柔家是外地的,大学考过来就留在京城电视台做主持人,长的出众算是小有名气。
关琯虽是富二代,但自力更生和朋友合伙经营传媒公司,平时喜欢直播讲故事。
裴屿溪犹豫要不要把结婚这个事告诉她俩。思前想后决定过一段时间再说,万一盛总玩几天腻歪了要离婚呢!
她这老婆也是有期限的。
到盛家的第三天,早餐依旧很丰富,盛江淮体贴入微的呵护,让她对这个男人更加好奇。这男的和外面传的也不一样呀,还是说他对女人都这样好?
不管怎样,这个房子所在的环境是真的太好了!美进了女孩的心里。
南山公园是4A景区,这里的空气清新宜人,闻一闻能让人忘却一切烦恼与疲惫。
这栋别墅是盛江淮私宅,四周环绕着郁郁葱葱的树木,它们像忠诚的卫士一般守护着这片宁静之地;五彩斑斓、绚丽多姿的花朵则如仙女散花般点缀其中,给整个庭院带来无尽的生机与活力。各种小动物和飞鸟栖息于这里,增添了几分意趣。
早晨偶尔有点晨雾仿佛人间仙境令人陶醉不已。
裴屿溪缓缓睁开眼,好像昨天扛了一天水泥,浑身酸胀。刚坐起来睡眼惺忪的就对上坐在沙发上的男人。
裴屿溪揉揉眼睛:“你怎么还在这?还不走……”
男人走过来,慢条斯理的说道:“如果没记错,这里是我家,盛太太,别说的咱俩像偷情似得!”
“咱俩有证!”
女孩裹裹嘴唇:“总裁不都是日理万机么!”
“总裁也是人,需要碳水和老婆。”他的脸逼近女孩,一双黑眸闪着耀眼的光泽。
“我饿了,要吃饭!”女孩要从另一侧下床,被他一把拖回来按倒。
“你怎么总饿?送你一个早安吻!”
\"谢谢,你人还怪好的咧\"
他真的不嫌弃刚睡醒的女孩。认真的亲了两分钟,才放她洗漱。她小鹿乱撞的自知躲不过,便安静的配合。
上午盛江淮没有办公,而是带她去后院骑马,他牵着白马而来,风度翩翩犹如书中的白马王子。
阳光下男人熠熠生辉,一时间裴屿溪看入迷了,太阳穴突突的跳,嘴巴不由得发干,不自觉的吞了吞口水。看到他走过来的瞬间,不由得想到一句话——
光华内敛,神物自晦。
他真的太好看了!
女孩突然想起小时候骑马被一个男人救了的事。
那年她才八岁,正是好奇心旺盛的时候,看着眼前高大威猛的骏马,她逞强地决定自己要骑上去试试看。
当她刚刚爬上马背时,那匹马突然受惊了,扬起马蹄,眼看就要把她甩下来。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个身手矫健地男人冲过来,一把抱住了即将落马的她,将她安全地放在了地上。
除了哥哥、爸爸和爷爷,这是第四个抱过她的男人,而且还是一个完全陌生的男人。那时的她年纪还小,对于男女之别并没有太多的概念,只是觉得男人的怀抱很温暖,让她有一种莫名的安心感。
更让她感到惊喜的是,这个男人不仅救了她的命,还耐心地教给了她许多骑马的秘诀。他的声音低沉而温柔,仿佛带着一股魔力,让她不由自主地沉浸其中。
可惜的是,那个叔叔一直戴着口罩,她根本无法看到他的真实面容。她只能依稀记得他的身姿挺拔如松,身影比盛江淮稍微瘦一些,但那双眼睛却格外明亮,眸光清澈见底,宛如泛着神明般的光泽。
正当她沉浸在回忆中的时候,突然听到男人淡淡开口,
“我很好看吗?”
溪:“这匹马…真白啊!”
淮:“嘴硬!不知道晚上扛不扛得住!”
女孩瞥了他一眼,想到昨天晚上她求饶的事,手攥的紧紧的。他晚上又要整啥幺蛾子??
男人搂紧她的腰,托着她的屁股轻松的把她抱上马背,并和她共乘一骑。
女孩心想,这院子里不光男人壮实,养的马都这么壮实,竟然受得了他俩共同骑乘。
他一直紧紧地将她揽在怀中,仿佛生怕她会飞走一般。而身上的长衣长裤更是让裴屿溪感到闷热异常,汗水沿着她的脖子缓缓流淌而下,浸湿了胸前的衣物。
秋老虎名不虚传,太阳竟然比夏天还烤。骑马简直就是一种折磨。
她的双颊泛起羞涩的红晕,嘴唇也因燥热而变得干巴巴。汗水源源不绝地涌出,使得她的头发紧紧贴附在皮肤上,就像是在大夏天戴上了一条厚实的围巾。
这时,男人轻轻地扭过她的脸庞,温柔地说道:“亲一个,润润唇。”
裴屿溪心中一阵无奈,但同时又被男人的举动撩拨得心跳加速,仿佛有一只小鹿在她心里乱撞。她固执的把头转回来,不让他亲。在男人眼里这就是撒娇。
一旁的宁晨手持相机,假装忙碌地在他们周围偷偷拍摄着。盛江淮如此重视裴屿溪,他自然知道不仅仅是联姻这么简单。而是他真的很喜欢这个女孩。
宁晨翻看拍摄的画面,每一个瞬间、每一个角度,都宛如一张张精美的海报,美不胜收。
宁晨:如果把这些卖出去能赚个盆满钵满。就是没命花啊!
这几年他们处理的狗仔,跟拍,间谍没有一千也有八百。
盛江淮回国后不近女色,朋友也固定,想挖他新闻难如登天。他平时待人就是疏离淡漠,为人平和,并不喜欢苛责人,好像很多人和事都不值得他费心,更不愿知道。
他喜怒不形于色,让人拍马屁都找不到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