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3章祭(上)
“阴阴,希明,你们总说祭祀祭祀的,到底什么是祭祀?”王娜姐问。
“祭祀是华夏礼典的一部分,是儒家礼仪中主要部分,礼有五经,莫重于祭,是以事神致福。祭祀对象分为三类:天神、地祇、人鬼。天神称祀,地祇称祭,宗庙称享。古代中国,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祭祀有严格等级。天神地祇由天子祭。诸侯大夫祭山川。士庶只能祭己祖先和灶神。清明节、端午节、重阳节是祭祖日。祭祀也意为敬神、求神和祭拜祖先。原始时代,人们认为人的灵魂可以离开躯体而存在。祭祀便是这种灵魂观念的派生物。最初的祭祀活动比较简单,也比较野蛮。人们用竹木或泥土塑造神灵偶像,或在石岩上画出日月星辰野兽等神灵形象,作为崇拜对象的附体。然后在偶像面前陈列献给神灵的食物和其它礼物,并由主持者祈祷,祭祀者则对着神灵唱歌、跳舞。祭祀礼节祭品有一定的规范。旧俗备供品向神佛或祖先行礼,表示崇敬并求保佑。”云希明说。
“说到底,这样的祭祀就是一个心理安慰吧,其实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所指吧?”王娜姐问。
“也并不是这样。”我说,“祭祀的对象就是神灵,神灵的产生是有其发展过程的。在人类的童年时代,人们思维简单,富于幻想,对于自然物和一切自然现象都感到神秘而恐惧。天上的风云变幻、日月运行,地上的山石树木、飞禽走兽,都被视为有神灵主宰,于是产生了万物有灵的观念。这些神灵既哺育了人类成长,又给人类的生存带来威胁;人类感激这些神灵,同时也对它们产生了畏惧,因而对这众多的神灵顶礼膜拜,求其降福免灾。人类对自身的生老病死、幻觉梦境,也是难以理解的。古代先民相信,人死后其灵魂有一种超自然的能力,人的灵魂能与生者在梦中交流,并可以作祟于生者,使其生病或遭灾。这种敬畏众神的心理便是祭祀行为产生的重要因素。万物有灵形成多神崇拜,中国古代宇宙观最基本的三要素是天、地、人,《礼记·礼运》称:夫礼,必本于天,肴于地,列于鬼神。《周礼·春官》记载,周代最高神职大宗伯就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礼。《史记·礼书》也说: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
“后来的儒教也有自己的神明。”云希明说,“儒教的祭祀对象分为天神、人鬼和地祇。儒教百神,组成像人间官僚系统那样的等级体系。每个神的品级、爵位,一般说来,是由儒者规定的,并载入国家祀典。平素,它们依照规定,享受一方祭祀,如同诸侯的有封地和食邑;大祭时,则依品级配享、从祀于天坛之上。不入祀典的,被称为淫祀。以共皇天、上帝、社稷、寝庙、山林、名川之祀。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无福。”
“原来祭祀还有这么多讲究,我还以为随便摆几碗米饭,弄点酒,就是祭祀了呢。”王娜姐说。
“当然不是。”云希明说,“最初的祭祀活动比较简单,也比较野蛮。人们用竹木或泥土塑造神灵偶像,或在石岩上画出日月星辰野兽等神灵形象,作为崇拜对象的附体。然后在偶像面前陈列献给神灵的食物和礼物,并由主持者祈祷,祭祀者则对着神灵唱歌、跳舞。进入文明社会后,物质的丰裕,使祭祀礼节越来越复杂,祭品也越来越讲究,并有了一定的规范。”
“像你说的那种就是用东西来祭祀,也叫献祭。”我说,“祭祀神灵,是以献出礼品为代价的。人们对神灵的归顺,可以跪拜叩头,可以焚香燃纸,但对神灵来说最实惠的祭祀方式还是献上祭品。人有七情六欲,神灵也是如此。人们既然对神灵有所祈求,理应舍得拿出自己最好的东西祭献,以博得神灵的欢心。但人的喜好不一,不同的神灵也各有自己的口味,所以祭品多种多样。”
“有的阶段流行献食。”云希明接过话头,“民以食为天,最初的祭祀以献食为主要手段。《礼记·礼运》称:夫礼之初,始诸饮食。其燔黍捭豚,污尊而抱饮,蒉桴而土鼓,犹可以致其敬于鬼神。意思是说,祭礼起源于向神灵奉献食物,只要燔烧黍稷并用猪肉供神享食,凿地为穴当作水壶而用手捧水献神,敲击土鼓作乐,就能够把人们的祈愿与敬意传达给鬼神。研究文字的起源也会发现,表示祭祀的字多与饮食有关。在诸多食物中,又以肉食为最。在原始采集和狩猎时代,肉食是人们拼着性命猎来的。当原始农业和畜牧业发展起来时,肉食仍极为宝贵。孟子构想的理想生活,就以70岁能吃上肉为重要标准,弟子拜师的礼物也不过是两束肉干,可见肉食的难得。正因为如此,肉食成为献给神灵的主要祭品。古代用于祭祀的肉食动物叫牺牲,指马、牛、羊、鸡、犬、豕等牲畜,后世称六畜。六畜中最常用的是牛羊豕三牲。鱼兔野味也用于祭祀,但不属牺牲之列。祭祀也有用人的,但人本身不叫牺牲,古书只说用人,不说人牲。作为祭品的食物除牺牲外,还有粮食五谷,称粢盛。鲜嫩的果品蔬菜在民间祭祀中也是常用的祭品,《诗经》中屡屡提及;佛教传入中国后,斋祭中果品更丰。另外,酒也是祭祀神灵的常用祭品。”云希明一边给自己包上一块干净的纱布一边说。
“还有的用玉帛,神讲究衣着饰物,祭品中少不了玉帛。《左传》载: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墨子·尚同》云:其事鬼神也,圭璧币帛,不敢不中度量。玉帛包括各种玉制礼器和皮帛,这是食物之外最常用的祭祀手段,玉在祭祀中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周礼》里有记载以玉做六器以礼天地四方之说。玉是贵族佩带的宝物。在缺少金银饰品的古代,玉是十分名贵的。佩玉,成为贵族特有的标志,在汉代有君子玉不去身之说,有用玉作符节、印信,十分贵重。玉的礼仪制度在这时候空前发展!人们把玉视为美好的代名词,连想象中天神的居处也称为玉台。帛,是丝织物的总称,是贵族用于御寒蔽体的生活资料。古代普通人仅能以葛麻为衣,《左传》记述的卫文公也不过以帛作冠,帛在古代是极为珍贵的。正因为玉帛的稀罕与贵重,古人祭祀时以玉帛为祭品。”
“也不是所有的都这般省事。”我说,“也有用人的!人以人做祭品祭献神灵,古书称用人,后世称人祭。人祭,不仅在原始宗教中有过,而且在往后发展阶段的宗教中也有过,这是宗教史上最黑暗的一页。人祭起源于原始社会的部落战争。那时生产力水平低下,人的价值不能体现。战争中的俘虏,女性可以供人玩弄,儿童可能被收养入族,而成年男子都被杀祭神灵。商代的人祭之风炽盛,其用人之多,手段之残,不仅有大量卜辞记述,而且有考古遗迹证明。人祭的形式有火烧、水溺、活埋、刺喉沥血和砍头,甚至于把人剁成肉,蒸为肉羹。春秋时代的人祭现象虽不象商代那样触目惊心,残不忍睹,但也并不罕见。《左传·昭公十年》载:鲁国季平子用人于亳社,《昭公十一年》也记述,宋公使邾文公用鄫子于次雎之社。《史记·秦本纪》说秦穆公将以晋君祠上帝,《陈涉世家》也称:为坛而盟,祭以尉首。人做为祭品的另一现象是为男神提供美女。当青铜时代的厮杀开始后,妇女由于体力上的缺欠,失去了母系氏族时期的尊位,渐次沦为男性的奴隶,其生产、生殖能力也被贬到次要地位。相反,女性的美迎合男性统治者的需要被片面强调起来,面目姣好的女奴成为****的牺牲品。为了满足想象中的神灵贪恋女色的欲望,产生了以美女为祭品的习俗。不论杀死、活埋、淹死,都是以美色娱神的表现。名义上是让她们的灵魂去做神灵的妻妾,实际上是供神灵玩弄。古籍载,秦灵公时曾经用公主妻河,而战国时魏国邺地河伯娶亲的闹剧更是有力的证明。人祭中还有以童男童女祭神灵的现象。以童年人体作祭品,一是由于童体肉嫩,二是基于神仙喜欢儿童,儿童天真无邪,纯洁无瑕,这正与仙家凌空御风、长生不老的追求相关联。”
“还有就是用血。血,是一种特殊的祭品。古人相信,血是有灵魂的,血能维持人或动物的生命,一旦失血,就意味着受伤甚至于死亡,好像血有一种神奇的力量。作祭品的血有人血,也有牲血。佤族有猎人头作祭品的习俗,猎头的血迹就有神秘的意义,猎头血掺以灰烬和谷种播进地里,认为这样能促进谷物的生长。锡伯族祭祀地神时,就把杀猪后的猪血洒在地里。一些彝族人祭地时,以鸡毛醮血沾在象征土地神的树枝上。”我说。
“我天,这也太可怕了。”王娜姐说。
“物品还是其次,祭祀的手段才更为残忍。”我说。(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