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上的嫂子没管黄小花的委屈,继续点名赫赫有名的那几个军嫂。
她们也不想做这个坏人,在这么多人面前批评人,但是这些军嫂已经是老油条,当众点名对他们而言无关痛痒。
只有关系到切身利益了,才会有痛的领悟。
就好比杨春兰,再难缠,不是还是被收拾了,现在在角落里看到林思思,也只能恨恨的瞪两眼,低调的不能再低调。
“年后就会有一批工作名额放出来,有学校的,有代销点的,有卫生室的,有后勤部的,好好表现,说不定这个工作就落到你们头上了。”
看得出来,后勤为了让军嫂们安分守己,真的花了很多功夫。
不过,效果也是显着的。
原本对表演节目避之不及的军嫂们,积极主动了很多
“嫂子,我以前在老家公社表演过二人转,可以上台表演吗?”
“嫂子,我,我会扭秧歌,扭的可好了。”
“嫂子,我在老家大集表演过胸口碎大石。”
“.....”
几位主事的嫂子笑的合不拢嘴,这是一个好的开始,有了综合评分这个大胡萝卜在,以后军嫂的管理会容易很多。
嫂子们的热情很高,直到晚上九点,这个动员会才算是结束。
“小林,小郑,走,回去了,之前不知道要开这么久的会,也不知道孩子们睡没有?”
动员会结束,和其他人道别后,方桂枝招呼着林思思和郑月往回走。
“不用担心,我和郑嫂子离开的时候看到陆团回来了。”
方桂枝撇嘴
“陆军,算了吧,他可不像你家宋团长,里里外外的事都搭手,他在家就是个大爷,指望他,还不如指望我家二丫。”
话音刚落,方桂枝看到路边等人的身影,更是羡慕
“瞧瞧,就晚了一点,人就追到这里来了,我家那个,指不定还等着我回去做饭呢。”
宋凛看到相携走出来的三人,笑着打招呼,没有多言,施施然跟在身后。
“思思,我和方嫂子先回去了,你们慢慢走。”
都是年轻过来的,郑月和方桂枝怎会做那碍眼的电灯泡,抱着孩子和方嫂子加快脚步离开。
“怎么开这么久?吃晚饭了吗?”宋凛忙了点其他事,也才刚回来不久。
“吃了饭来的,平安呢?他睡了吗?”林思思问起待在家的平安。
“看着他睡着了我才过来的。”小舅子还想跟着他一起接人来着,不过被他武力镇压了,好几天没回家了,不想碍人眼的小舅子跟着。
“开这么久的会,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吗?”
“就是年底文艺汇演节目表演,后勤又弄了个综合评分出来,今晚主要就是在讲综合评分的事情。”
“文艺汇演我知道,综合评分是什么?”
“.....”
两口子你一言我一语的话着家常,很快就到家了
“思思,文艺汇演还有综合评分这些你不用管。”
林思思点头,她本来就没准备参加文艺汇演,也不指着后勤给她安排工作,综合评分对她的吸引力并不大。
当然,必要的集体活动她还是要参加的,身处家属院,她也不能完全游离在外。
宋凛知道媳妇有自己的主意,也不继续这个话题,反手关闭院子大门,拉着林思思的手就往堂屋走
“思思,我有一个惊喜给你。”
惊喜?什么惊喜?
还没来得及细想,一楼杂物间的门被宋凛打开,里面的东西很显眼
“这是?冰箱?”林思思只在二十一世纪看过冰箱实物,没想到在七零年居然也能看到。
“对,冰箱,我想着你天天买菜做菜累,就托人弄了一台医院淘汰的冰箱,这样不用天天到肉站、供销社买菜买肉,也不用每天都做菜。”
这个冰箱,虽然被医院淘汰,但是还是很多人抢,为了拿到这台冰箱,宋凛费了不少功夫。
“就是这个冰箱放过不少药,味道有点大。”宋凛拉开冰箱门,一股药味扑面而来。
“没关系,放几个咸鱼在里面,什么药味都没了。”只要不是放了尸体的,林思思都不在意。
宋凛居然能弄来冰箱,她还以为要等十来年才能用上冰箱,没想到提前这么久。
有了冰箱,她不仅可以做冰棍、雪糕,还可以冷冻鸡鸭鱼肉,冷冻抄手饺子。
“宋凛哥,你真厉害,冰箱这样的物件都能弄来,真是太厉害了。”
“宋凛哥,你真好,这个惊喜我太喜欢了。”
“宋凛哥,能嫁给你我真是太幸运了。”
“宋凛哥,等夏天的时候我做冰棍给你吃....”
彩虹屁不要钱的往外放放,这种惊喜多来几个呀。
宋凛在媳妇一声又一声的“宋凛哥”中迷失自我,又被媳妇用崇拜的看着,内心滚烫“喜欢就好,喜欢就好。”
明市百货大楼好像有照相机卖,他要不给媳妇买个照相机?
还有口红,上次给媳妇买的她一直舍不得用,要不他再买几管粉嫩嫩的口红?
林思思不知道这么短时间宋凛又在琢磨着买相机、口红,兀自沉浸于拥有冰箱的喜悦之中。
宋凛从彩虹屁中回过神来,一一和林思思说着注意事项
“台风天和雷雨天要把电源断掉,没通电的时候要把冰箱里面的东西清出来,不然容易坏...”
把冰箱的注意事项讲完,想到欠着的外债,宋凛有点不好意思
“思思,为了买这个冰箱,我还欠了不少钱...”
林思思会意
“宋凛哥,存折在我们房间,你要多少钱取就是。”相处了一个多月,林思思也知道宋凛不是爱乱花钱的人,大方补充道
“宋凛哥,我想了想,每月给你五块钱的零花钱有点少,从这个月开始,每月给你十块钱的零花钱。”
反正宋凛手里有钱都拿来给她买东西了,给宋凛花钱,相当于给自己花钱,林思思很想的开。
当然,夫妻之间有来有往才能长久,收拾好上楼,林思思从衣柜里拿出前两天给宋凛买的白色力士鞋。
前两天林思思发现宋凛鞋子品类有点单一,除了解放鞋之外,就只有一双皮鞋。
南岛气候炎热,穿皮鞋其实并不舒服。
林思思见供销社有力士鞋卖,就给宋凛买了一双。
刚好趁这个机会给宋凛。
“宋凛哥,这双力士鞋我特意买给你的,你试试合不合脚?喜不喜欢?”
宋凛脸都快笑烂了,试也没试,咧着嘴
“合适,非常合适。”将鞋子珍而重之的手下,揽着林思思的肩膀
“思思,我很喜欢这双鞋子。”
气氛烘托到这,兴高采烈的新婚夫妻又开始探索人体奥秘,吱呀吱呀的声音响了大半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