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婆子也了解这个二媳妇的性格,好吃懒做,还喜欢占便宜。多少也是有些拎不清。
老大媳妇对她意见很大,虽然没有正面跟她起冲突,却是时不时的在自己面前吐点苦水。也就老三媳妇刚来家里不久, 性格温吐些,不敢说对老二媳妇有意见的话。可平日在干活方面,也没少吃亏。
李老汉说要分家,老太太也没有反对。她也觉得老二媳妇这人在村子里的名声也是臭了。若是不跟她分家,家里两个小的亲事怕是也会受到影响。
于是,分家的事情老两口也不跟三兄弟商量了。直接做主给三兄弟把田地和公中的银子都分了。
老大和老三分到银钱后,就商量着想合伙买了一座山头。李老汉便也掺了一股。父子三人商量着把山头买下来分成三份,他们一人一份。以后,都打算在山上重新建房子。
既然要在山上圈地搞养殖,那人得在山上守着。山下的房子也老旧了,新房子干脆就建在山上。父子三人商量好便立即付诸了行动。
昨天,山地的地契刚办下来。他们给县衙来丈量的人塞了点银钱。直接把这个山头量出差不多大小的三份。老爷子得中间占地面积稍微小一点。老大和老三得两边的。他们俩的面积差不多。这座山不是很高,总的分下来,三人都不吃亏。
李长生两口子今天就把收到的货都送来,打算把这些东西换了银钱,去请人开荒圈地。
家里的老宅子留给了老二家。因为房子有些旧了,老二家象征性的给老大和老三一些银子。不过,这老房子他们还要住半年,半年后,他们在山上的房子建好了再搬出去。
老大和老三两家是巴不得跟老二家分开过。哪怕这老宅子不给钱,他们也不会跟老二争,只唯愿这家赶紧分了,别被老二媳妇给拖累了。
李长生的二嫂得了老房子,这会正高兴着呢!他二哥李水生气得要死,分家的银钱全部在他自己手里掌着了。他打算拿出来买些鸡鸭崽。跟着老三他们一起养些鸡鸭。这几天,他把老宅子后面的地圈了一块。打算做成院子 。还打算做一个鸡鸭舍。
家里他们分了4亩地,目前他打算把这些地种着,不打算买地了。他一个人忙不过来。他那媳妇太懒,他知道她的品性,家里的活指望不上她。
厨房里,向西也把家里已经分家的事情跟向南说了。向南听完后说道:“姐,我觉得你这公公是有魄力的。也挺明事理的。你别看他们两口子带着两个小的。说不定分开后,这日子很快就过好了。”
“我也这么觉得!南儿,我们以后就跟着你干。你有什么赚钱的事情,就带上我一把。我家小叔子和小姑子也挺好的。我也希望家里日子能够过好点,让他们两个少吃点苦头。”
“姐,你放心!有好事我当然不会忘记你。你们别的不说,就一年挖几季竹笋,就能过上好日子了。过段时间,山里还有好多东西能够成熟了,我到时候教你认识,你们在村子里收了送到我这里来也能换钱。”
“你这一说,我心里又踏实了不少!”
“放心吧!你们如今买了山,手里的银钱够用吗?要不要我借点给你?”
“够用了,手里还有点,爹也早就说了。若是我们手里的银钱不够,回去找他拿。”
“那行,你若是缺钱的话,直接来找我也行。”
“好的,我会的。”
面条出锅,向南招呼大家进来吃饭。
向西帮忙把装好的面条往桌子上端。向南从另一口锅里端出蒸好的贝贝南瓜和几个咸蛋。把咸蛋剥开用丝线给切成两半,给摆在盘子里端上桌。
封老看到桌上子有不认识的菜,还有向南端上来的南瓜,他问道:“丫头,这都是什么?”
“封师父,蒸出来的这个是贝贝南瓜,可以连皮一起吃的。你尝尝,味道相当不错哦!”向南为了容易蒸熟,把南瓜切成小块蒸的。
“是不是啊?我一向不吃南瓜的,丫头,你可别骗我!”
“那你别吃!让爷爷多吃几块。”
封老听了向南的话后,还是拿了一块咬下一口。吃下一口后,他笑道:“丫头果真没有骗我,确实好吃!这个南瓜跟我以前吃的南瓜味道不一样。”
萧老知道封老不喜欢吃南瓜,他居然都说好吃,那味道肯定不一般。便也夹了一块吃了起来。“这个南瓜粉糯糯的,皮也很粉,确实好吃!味道怎么跟板栗有点像?”
向南笑道:“这个南瓜的味道确实是像板栗。姐,姐夫,你们也尝尝。”
向南招呼大家吃的时候,自己碗里也多出一块,她转头便见萧逸铭给她碗放了一块后,才夹起一块自己吃了起来。
她问道:“觉得味道如何?吃得惯吗?”
萧逸铭点头道:“确实好吃!可以当主食吃。这个南瓜的产量好像也挺高的。”
“确实如此!虽然这个南瓜的个头小,但是结果的数量不少,成串的结。”
萧老一听笑道:“我每天早上去你的菜园子里溜达一圈,早就看到这个小东西了。一直以为是没有成熟,原来它只有这么大啊?”
向南笑道:“是啊!小小一个,长得却是很结实。”
萧老又道:“山坡上的地里有一种瓜皮全部都是青色的,那是什么瓜?比西瓜还要大,一个得有几十斤了!都长那么大了还没有成熟吗?我今天早上还去看了,准备回来问你的,后来忘记了。”
“我有好几天没有去看,今天去看,才发现已经长这么大了。那个是冬瓜。喏,这个盘子里的就是。你们都尝尝。”
向南指着桌上的一盘冬瓜让大家品尝。
向西最先尝的就是这个冬瓜,她对向南道:“南儿,这个冬瓜好好吃!我喜欢吃!”
“我给你准备了一个很大的冬瓜,怕是有一百多斤,你跟姐夫带回去尝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