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健既然爱上了林孟,就想善得林孟带过来一起住的毛欣。但毛欣认为杨健是导致她父母离异,家庭破裂的罪魁祸首,一直不肯接受他。
同居的这段时间,杨健和林孟爱得死去活来,他甚至将林孟的头像纹在自己的右臂上,以此来表达对林孟真贞不渝的爱意。
不过,仅仅过了一年,杨健又在左臂上纹了一条蛇和一颗心脏,同蛇代表林孟的狠毒,而她正像死神一样慢慢吞噬杨健的心。
林孟的女儿毛欣到长安市丰城区读书,林孟也来到丰城陪读。几个月后,林孟让杨健和她一起去丰城同居,杨健表示自己没有工作,在丰城无法生存下去。
但林孟却对杨健说:“我会照顾你,会帮你找工作。”
杨健听信林孟的话,从西海省西林县来到丰城和林孟一起同居。可林孟并没有承诺给杨健找工作,也没有细心照顾他。
杨健在丰城和林孟同居期间,几乎花光了自己的积蓄。他的积蓄大都用在林孟母女的花销上,他不仅要满足林孟的奢侈生活,而且还要给她们母女洗衣做饭。
在饮食方面,杨健只能吃林孟母女剩下的饭菜,不准与她们同桌。因为毛欣不喜欢杨健,林孟也不想让其他人知道她和杨健的关系。
奇葩的是,林孟还给杨健定了一个规定,当租房里有其他人的时候,杨健不准迈出自己的房间半步,由于房间内没有卫生间,杨健不得不用塑料袋解决自己的大小便。
林孟最变态的是,就是要求杨健待在房间里的时候必须赤裸着身体,每天要与她发生两次以上的性关系。
面对林孟近乎变态的过分要求,杨健一点都不敢反抗,他怕反抗会给自己带来更严厉的惩罚,怕林孟给他制定更加严格的奇葩规定。
同时,杨健对林孟的爱也是近乎痴狂,他怕林孟生气后打他,咬他,羞辱他。于是,杨健一直采取忍耐的态度,对林孟是百依百顺。
林孟在丰城租房陪女儿毛欣读书期间,认识了另一个陪读母亲张雨霖。
张雨霖是西海省人,她女儿王绮雯在丰城读书,她也是来丰城陪读的,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林孟后,两人很快就熟悉起来。
林孟把自己租的房子分一半给张雨霖母女住,但是张雨霖不知道出租屋内还藏着一个男人,这就给自己和女儿王绮雯带来了灭顶之灾。
案发前不久,林孟对杨健说:“我和女儿想吃螃蟹,你出去买点来做宵夜。”
杨健仗着胆子说:“你们母女在一周前才吃过螃蟹,怎么又嘴馋了?”
林孟说:“我让你去买,你就去买,噜苏什么!”
杨健说道:“我身上没钱了。”
林孟吃不到螃蟹立即破口大骂道:“你真是一个窝囊废、穷鬼、寄生虫、连一个情人都养不起。”
杨健见心爱的女人恶毒地咒骂自己,便争辩道:“我所有的积蓄都用在你们母女身上了,你怎么昧着良心说话?”
林孟:“是吗?我昧着良心说话。你也不瞧瞧自己,离开我你能生存下去吗。”
杨健被林孟骂得抬不起头来,出于男人的自尊心,杨健壮着胆子同林孟争吵起来,这是两人认识以来第一次吵架。
性格强势的林孟,见以前对自己百依百顺的杨健竟然和她斗嘴,便更加不依不饶,用尽各种下流的话来羞辱他,两人在出租屋内吵了两个小时左右才停下来。
秦仁杰调查到这里,认为杨健的嫌疑越来越大,他遭到林孟的咒骂侮辱后,极有可能造成心理失衡,由此产生杀人的念头。
案发当晚九点多钟,吵累了的林孟穿着一条内裤倒头就睡。然而,赤裸着身体躺在旁边的杨健却久久无法入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