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珊确实很满意,不过,站在一旁的宋巧妹却不满意了。
她浑身一僵,脸上的笑容一顿,甚至眼角眉梢的风情还未消散,她仿佛是不敢置信般,语气中带着指责:“七嫂,这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啊!邻里邻居的谁不知道,小波和他几个哥哥关系很好,他怎么可能说出那种话?七嫂,就算你是大学生,以后肯定会在大城市安家,也不跟咱们一样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但也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吧!”
陆珊冷冷地瞥了她一眼,这个宋巧妹倒是个口齿伶俐的,可惜她空有算计,却弄错了对象!虽说陆珊跟她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但这个世界上的神经病本身就多,谁知道她哪根筋搭错了,才总是针对自己。
这个时候的陆珊虽说经历两世,且为人处事自有一套规则,但她到底不是个历经沧桑的老人,不可能面面俱到。而且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产生莫名的敌意,有时候是不需要理由的,或者是两个人天生磁场不合,或许纯粹是因为嫉妒。
陆珊才不管宋巧妹心里怎么想,她本来就对叶小波没什么好感,要不是看在他哥叶小海的面子上,而叶小波也没做过什么伤害陆珊的举动来,她根本连最基本的人情来往都不想维持。
这宋巧妹又算哪根葱,难道陆珊做事还要看她的心意来?
“我究竟有没有乱讲,你随便找个人问问不就知道了?我跟叶钢结婚那天村子里的人都在,好几百双眼睛看着,难道个个都睁着眼睛说瞎话?”陆珊淡定地收回眼神,将脸一侧,摆明了不想再跟宋巧妹说话。
她这副模样高傲又冷淡,本是很容易让人不喜的。但不知怎么回事,这副高冷傲娇的表情放在陆珊的脸上,倒是叫人生不出讨厌之感,反倒是觉得这表情跟她十分搭配,由她这么做出来,仿佛天生就带着一股清冷的傲气,让其他人心底莫名地升起一股敬畏之意。
陆珊嫁到六里村一年多,却因为学业原因很少在叶家住,所以其他叶家媳对她了解甚少。不过就算是那为数不少的交往来看,多多少少也知道点信息,对陆珊那副对外人不太熟络的性格早有耳闻,因此倒不觉得她傲。
这下一听到陆珊说起她和叶钢结婚时的事情来,其他几个媳妇脸色一变,默不作声地低下头,这会儿并不敢再八卦些什么,只卯足了劲儿往前赶路。
宋巧妹被陆珊用话杵了一下,脸都气白了,她平时好吃懒做,又遇到个心疼她的叶小波,现在只是提着一个小竹兜走路就已经气喘吁吁。她本来打算等会儿让陆珊给她担回去,反正陆珊力气大不是吗?自己丈夫跟叶钢又是亲亲的堂兄弟,她帮帮自己又怎么了?
但她没想到自己打的小算盘落空了不说,还让另外几个媳妇儿对自己心生不满。她心思多,因此很敏感,刚才陆珊说完那句话后,其他几个女人虽然并没有说什么,但她却明显地察觉到一丝不同。
以前她花费了不少时间,才将陆珊的形象从高高在上的大学生,拉到了只能靠叶家才能生存的卑微地位上。同行的几个女人看她的目光不再像以前那般羡慕和仰望,却是带了点隐晦的鄙视。
但现在,就因为陆珊的三言两语,就让她的努力全部白费了!
宋巧妹紧紧盯着已经走远的陆珊,双手死死拽着竹篓,目光晦暗不明。
因为要赶集,所以大家的脚程都很快,甩脱了宋巧妹这个身体比林妹妹还娇贵的女人,其他几个女人走起路来速度快了很多。
赶路的同时,陆珊才从张秀兰的嘴里听到了她现在才背着家禽去集市卖的原因。
原来,临近过年的这几个集,五里村更加热闹起来,不仅有经常摆惯了摊的小贩来这卖东西,还有一些生面孔来卖一些新鲜玩意儿。
这其中,有一个打扮不俗的年轻女人很引人注目。
卖东西的年轻女人并不少,但这个女人卖的东西却很奇怪,是平安符。一个年轻女人卖这种东西,自然没人相信她的符会有效果,因此这女人的摊位几乎无人问津。
女人也不恼,每次赶集时都早早去集市上占位置,在摊位上摆上她要卖的符,然后抬个小马扎,静静地坐在那,一坐便坐到散集。
她这副云淡风轻的模样倒是让人觉得有几分高人气质,有几个热心肠的老太太见她没生意,也乐意掏钱买个平安符,无论有没有效果,但求一个心安。
这女人也是奇怪,她虽然卖不出去东西,却喜欢买东西,尤其是农家自养的家禽,每回都要买两只土鸡回去。平时她买的数量并不多,但今天却好像是要垄断市场似的,不仅把叶世民一大早带去集市的五十只鸡给买了,并且还问他家里还有没有土鸡,有多少她要多少,价格不是问题。
叶世民遇到这样的大主顾自然乐不可支,在他看来,土鸡这东西他并不觉得稀奇,还不如几斤大肥肉来得美味。如今这个女人愿意用让他满意的价格买鸡,他当然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并让人给家里的张秀兰带话,让她带着家里仅剩的鸡赶到集市。
“这家人估计是要办什么事儿吧?买这么多鸡,要我说,还不如买猪肉来得划算!”听了张秀兰的话,知道他们家今天碰上大好事儿了,其中一个媳妇脸色有些难看。
另一个媳妇眼珠子一转,眼里划过一抹精明之色,她看了张秀兰一眼,问:“大嫂,既然那姑娘要买土鸡,数量又大,我看六叔他们家也养了不少,就算过年自家人要吃也吃不了那么多,你咋没让他们也带上一起卖了呢?”
她这话明着说叶德正家里的鸡多,张秀兰却只顾着自家赚钱,实际上那意思却是怪张秀兰没把这消息通知她,让她白白错失了这么一个赚钱的机会。
张秀兰眉头一蹙,下意识地看向陆珊,张了张嘴,急急解释道:“珊珊,对方说只要咱家的鸡,所以我才没有……”
陆珊一抬手,制止了张秀兰的话,笑道:“咱们六里村谁不知道大嫂最是勤快,给鸡崽子吃的都是青虫和蜗牛,这可是公认的科学养殖方法。养出来的鸡肉质比吃五谷杂粮的鸡肉质更鲜嫩美味,营养也更高。如果是我,我也要买大嫂家的鸡。”
张秀兰见陆珊的脸上并没有不悦之意,这才微微松了口气,她看了一眼刚才说话的那个媳妇,神情淡了下来。
见陆珊一句话就将这事情揭过了,那媳妇就算想挑拨离间,遇到陆珊这么“通情达理”的人,也跟一拳打上棉花似的,根本不得劲。
不过陆珊倒真没觉得张秀兰这么做有什么不对,哪怕她就是存了点自私的小心思,那她也并未危害到别人。说实话,生活在这个困苦的年代,谁家没有点小心思,早都被饿死了!
更何况张秀兰还没有这种心思,她说的话别人不相信,但陆珊是相信的。就好像当初她卖鸡的时候,别人也只认她家,而她当初那番科学养殖鸡崽可以让鸡更加美味且营养的言论也并非信口开河,所以听张秀兰说那个卖符的女人只要她家的鸡,她并不觉得意外。
“要说咱家这窝鸡真是长得好,当初只抱了一窝鸡,有七十来只,本以为能活下来二三十只就不得了了,谁知道竟然都活下来了,还长得恁样好!”张秀兰冲陆珊感激一笑,在陆珊不明所以的时候,她接着说道,“听妈说这窝鸡是从你们家抱来的,她当时看到那鸡蛋就觉得喜人,没想到孵出来的小鸡也这么好。珊珊,你们这鸡究竟是啥品种?”
陆珊将扁担从左肩换到右肩,看着马上就要到达的五里村集市,脸上也露出一丝笑意来。她侧过头跟张秀兰说:“这个你要回去问我爸妈了,我也不是很清楚。”
张秀兰想想也是,陆珊一个文化人,以后可是吃国家粮做办公室的人,怎么可能知道这些事儿?
她很快将这事抛在脑后,兴高采烈地往叶世民所在的摊位赶去。
这个时间虽说卖东西是有点晚了,但赶集的人却不嫌晚,如今正陆陆续续从各个村子里赶来,将这个并不大的集市挤得人山人海。
五里村的集市建在一个平坝上,上面糊了层薄薄的水泥,经过无数次的脚踩承重,如今早就四分五裂,露出下面的泥坯来。要是下雨,这些泥就会冒出来,粘的到处都是,跟土路根本没啥区别。
平坝被分成了两个区域,一边是卖吃的,比如肉类菜类和瓜果小吃之类的。另一边则是杂货区域,卖什么的都有,比如卖布的卖鞋的卖对联的卖生活用品的,看起来十分热闹。
陆珊跟张秀兰穿过杂货区域往卖吃的区域走去,路过一些卖布匹的地方时,张秀兰的目光分明亮了几分,看样子是打算等会卖完鸡就来扯布,回家做新衣。
每逢过年,尚有余钱的家庭肯定会咬咬牙给家里的老人孩子做身新衣,要是经济宽裕点的,还能给一家人都做上一身。叶家倒是不用再花钱买新衣服,陆珏以前就是卖衣服的,他早就跟陆珊提过,让她过年的时候别破费去买布或者买衣服,他这个做哥哥的全都给她准备好了。不仅有她的,陆珏还十分贴心地替她将叶家人的也买好了。
不管过了多久,陆珏这颗疼爱妹妹的心始终没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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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宋巧妹这种人,她之所以针对陆珊,无他,嫉妒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