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陆珏带回了一大批影碟机和傻瓜相机。虽然这两样东西在陆珊眼里真的算不得“高科技”或者新鲜玩意儿,但她同样被陆珏和袁子杰的魄力所折服。
在这个连黑白电视机都属于凤毛麟角的年代,陆珏一个农村出来的小伙子,竟然能够想到做影碟机生意,可见其眼光独道,非寻常人可比。
在七里村,整个村子里除了村长李国富家以外,就只有两台电视机。一台是李木匠家的,另一台则在陆家。就在两个多月前,陆珏赚到了人生第一桶金,他第一件事就是给家里买了一台电视机,让爷爷奶奶坐在自家堂屋里,就能看电视。
在整个华夏,像陆珏这样做小生意赚了钱的人不计其数,但凡有点眼光,又能豁得开面子的人,只要不傻不懒,基本上都能赚到钱。所以,能买得起电视机的家庭,也比以前增加了许多。
但即使这样,在整个平乐县,能够买得起电视机的人家也不算多,更别说彩色电视机,这么多影碟机究竟要怎么卖出去?
“珊珊,给,这是照相机,我专门给你挑的,你看看喜不喜欢?”陆珏从他随身携带的旅行袋里拿出一个包装精美的白盒子,打开后,从里面拿出一个通体白色的方形相机,样子类似于拍立得相机。
陆珊接过相机,看着陆珏眼里明显的期待之色,她脸上浮起一丝惊喜的神色,问:“哥,这真是送给我的?”
等她拿到手里才知道,这相机哪里是长得像拍立得,它分明就是拍立得相机!
这东西可不便宜,而且国内根本就买不到,陆珏能买到它,肯定没有少费功夫。
陆珊拿着这款在她看来明显已经古老过时的相机,只觉手中这个方形的白色相机就像一个发光体,直直照进了她的心窝。
陆珏见她只是盯着相机并不说话,便笑了笑说:“傻丫头,我说的话你都不信,哥啥时候骗过你?”
“哥,这相机花了不少钱吧?”陆珊摸了摸相机白得发亮的壳子,问道,“这东西都金贵得很,你干嘛花这个钱给我买,真浪费!”
“我给自己妹子买东西,哪能叫浪费?”他伸手摸了摸陆珊的头,眼里浮起一抹暖意。
“珊珊,这相机跟照相馆的可不一样,操作特别简单!而且特别方便,啥时候拍照,啥时候就能取照片,不用等。”陆珏一边跟陆珊介绍相机的功能,教她怎么操作,一边从另一个盒子里取出一叠相片纸,对她说道,“唯一不好的一点就是,这相机需要配套的相片纸,这个纸又贵又不好买,我好不容易才买了一箱,你省着点用。等我下次去南边,再多给你买点。”
对于这种操作简便即时成像的相机,陆珊闭着眼睛都能用。不过,在看到陆珏教自己怎么操作相机时的认真和专注,她也像第一次接触相机一般,仔细听了起来。
“好了,就是这么简单,你先拿到院子里去试一试。等你考完试,回七里村给爷爷奶奶也拍几张,对了,咱家还没有全家福,到时候也照一张全家福!”陆珏见陆珊已经掌握了操作技巧,便放心地让她去试试手感,而他则和袁子杰一起收拾这批货。
他这次去南边,基本上花光了所有积蓄,除了坐火车带回来的这批值钱货,还订了一批服装。他和袁子杰都相信影碟机和相机能赚钱,并且能够赚大钱,但他还是多长了个心眼,为自己留了条后路。
这样即使影碟机和相机卖得不好,他也能靠那批服装东山再起,虽然这个结果是他不愿去想的,但他还是做了万全的准备。所以,在和袁子杰商量后,他便决定留一部分钱订了服装。
南边工厂生产的服装款式新颖,时尚漂亮,很受许多内陆城市的欢迎。陆珏眼光不错,选择合作的服装厂无论从质量和做工、款式上来看,都属中上,就算拿到京城去卖,那也是紧俏货。
两人把影碟机和照相机都清点好,分别装在包装盒里后,这才揉着酸痛的腰杆直起身,瘫倒在椅子上。
虽说累得连腰都直不起来,但两人都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量,要不是时间不对,袁子杰恐怕要立马搬上这些连平乐县都买不到的货去街上卖。
陆珏此时也睡不着了,他忍着身上的酸痛去水井里拿了个西瓜,三下五除二地把一大个西瓜切成块状,给已经去上课的陆珊留了一半后,这才将另一半放进一个青花瓷盘里,端到了堂屋。
袁子杰一见到这西瓜,顿时就觉得腰也不酸腿也不痛,连精神都恢复了一大半。他就像八百年没吃过水果一样,猛地冲到陆珏面前,拿起一块西瓜便啃了起来,也不怕毁坏形象。
“陆珏,我发现陆珊可真会过日子!这西瓜真甜,比我妈买的可甜多了,也不知道她究竟咋选的!”袁子杰边吃边感叹,并用羡慕的目光看着陆珏。
其实不光是西瓜,陆珊买的鸡也比他妈买的鸡更香,难道乡下人真的比城里人更会挑选东西?
袁子杰想不明白,索性有吃的在眼前,他也不去想这些无关紧要的事。
陆珏倒是觉得袁子杰有些夸大其词,不就是一块西瓜嘛,都能由这联想到过日子上面去,城里人就是大惊小怪。
不过,当他拿起一块西瓜吃进嘴里时,这才明白袁子杰说的话一点不夸张!
沁过凉水的西瓜没有冰镇过的那样冻人,却更加爽口,还不惊牙。瓜瓤清甜可口,汁水沁凉入脾,一股难以言喻的清香瞬间在唇齿之间弥漫,陆珏深吸了一口气,随即加快了啃西瓜的速度。
吃完西瓜,陆珏就和袁子杰出了门,直到吃晚饭的时间才回来。
两人打算在平乐县城中心租下一个门面,专门卖影碟机,毕竟影碟机这东西不比衣服,烂了脏了也不值几个钱。一台影碟机值好几千,再摆地摊卖显然不合适。
袁子杰本来提议在市里开一家店,毕竟嘉南市的有钱人更多,市场需求更大,但陆珏经过深思熟虑过后,显然并不赞同。
嘉南市的市场确实比平乐县的市场更大,但同样的,市里也不止他一个卖影碟机的商贩。与其去一个两人都不熟悉的城市打开新的市场,不如先将现有的市场占领后,再以点盖面,往周边地区辐射。到时候,他们的地位已经牢不可破,无人能够撼动,更何况,影碟机不比衣服,随便什么人都买得起,它在现在算得上是名副其实的奢侈品。只要他的东西好,就不怕顾客不上门,哪怕这个顾客并不是平乐县人。
两人打定主意,分工合作,由陆珏在平乐县租门市,开影碟机店。而袁子杰,则领着他家老爷子去嘉南市的姑姑家做客,四处推销他的影碟机。
在陆珏他们忙得如火如荼的时候,陆珊也终于迎来了她两世为人的头一次考试。
在这个重要的日子里,陆爷爷和陆奶奶也丢下家里的农活,来到平乐县照顾陆珊的饮食起居。用陆奶奶的话说,那就是一定要让陆珊心无旁骛地参加考试,他们老陆家一定会出一个大学生!
不仅是他们,就连叶德正和张惠也来了,儿媳妇高考,公婆要是不亲自来照顾着,那说得过去吗?况且以陆珊的成绩,考个大专应该是没问题的,等陆珊考上大学,那也是给他们叶家长脸。
这下子,原本宁静的小院彻底热闹了起来,因为房间不够,陆珏还特地在堂屋里搭了个床铺,拉上帘子就能住人。陆珊考试的当天,陆珏连店也没开,跟两家老人一起送陆珊去考场。
看着这一家子送考大部队,陆珊仿佛看到了二十年后的高考盛况。但在这个年代,能有个读书的机会就不错了,高考更是机会难得,别说没家人送考,离得远的学生,哪怕是骑驴也要骑着来!
所以当看到这么庞大的亲友团队伍,陆珊已经预料到自己将会成为焦点人物。她在学校一向低调,又怎么能在最后一刻前功尽弃呢?
“爷爷奶奶,爸,妈,哥,你们送到这里就行了。”陆珊站在小院门口,对一大家人说道,“你们放心,我一定会考一个好的成绩,不会让你们失望的!”
陆奶奶第一个不赞同,对于这场考试,她可是心心念念了好久,连做梦都盼望着孙女能够考上大学。要不是条件不允许,她都恨不得寸步不离地守在陆珊的身边,看着她考完。
现在陆珊连考场都不让她去,她不乐意了:“不行!珊珊考大学,我得在旁边守着!我们大家都去,这样就没人敢欺负我们家珊珊!”
自从大病一场后,陆奶奶的性格就越来越幼龄化,也就是俗称的“老小孩”。而且因为轻微老年痴呆的关系,她的记忆也开始混淆,老怕有人欺负陆珊。
也许是同为女性的关系,张惠也觉得陆奶奶说得对,她也出声劝道:“珊珊,听你奶奶说的没错,咱们陪你去考试,给你壮胆。我听你二嫂子说,她那个远房侄儿去年高考,都吓哭了呢!”
那根本就不是吓哭,而是知道自己考差了悲伤而哭的好吗?
陆珊按了按嘴角,耐心地解释道:“奶奶,我也想让您陪我去考试,但是您看这天气,太阳都出来了,等会肯定热。您要是跟着去,我在教室里考试也不会安心,我担心您会不会中暑,会不会口渴,会不会头晕……到时候,我哪还有心思做题?”
“乖孙女,奶奶没白疼你。好,那奶奶就不去了。”陆奶奶一听自己要是去,孙女就没法专心考试,立马就歇了心思。不仅如此,她还劝张惠,“亲家母,你也别去了,要不然珊珊还得挂念你。”
“行,那我们都不去了。珊珊,你一个人可不要紧张啊!好好考,慢慢考,你肯定能考上!”张惠点点头,鼓励了陆珊两句。
陆奶奶又拉着陆珊仔细嘱咐了一番,这才吩咐陆珏送她去学校。
对于同样参加过高考的陆珏,陆珊并没有费太大劲就说服他回去看店。在校门口和陆珏挥手告别后,她拿着陆珏替她准备好的纸笔,一身轻松地踏进了考场。
全新的体验就像她全新的人生,处处充满了温馨和欢乐。高考过后,分道扬镳,她总算是不用再见到薛杭和陈丽梅两个人的晚娘脸了,真是可喜可贺。
这一刻,她的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畅快。
考试一共三天,分别是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外语和语文这七门,加起来有六百分。
这个年代的录取率非常低,陆珊不是京城市户口,想要考上京城医大,至少要保证考五百分以上。而平乐县一中的年级第一也只能堪堪考过四百五十分,而陆珊在年级也只能排到十几二十名,可见她想要考五百分无异于痴人说梦,这也是之前薛杭为何断定陆珊考本科无望的原因。
但万事总有例外,而陆珊便是那个例外。
三天的时间一晃而过,当考完最后一科时,几乎所有人都放松了下来。随即,有的人哭,有的人笑,有的人愁眉苦脸,有的人疯癫如狂。
在这一刻,人生百态近在眼前。
陆珊可以算是其中最淡定的一个人,她既不是把考大学当成人生目标,也不是考砸的一员。对于她这个经过后世部队精英文化教育的人来说,高考的题目对于她来说根本不难。
她甚至已经预料到,自己一定会成为京城医大的学生。
陆珊低着头,边走边想,她之所以选择京城医大,除了京城这地方她熟悉以外,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
三个月以前,她接到叶钢打来的电话,叶钢在电话里很隐晦地透露出他将在不久后调职京城。再多的叶钢也没有说,但仅仅是这一条信息,陆珊便心知肚明。
叶钢要升职了。
等她到京城念大学,叶钢也调到京城工作,到时候便能够朝夕相处。
朝夕相处?朝夕相处!夫妻之间朝夕相处也就意味着……白天同房,晚上同床。
陆珊的心突然剧烈地跳动了一下,她顿住脚步,伸手抚摸了一下胸口,“咚咚咚”如擂鼓般的心跳声似乎要通过手指传递到身体的每一个部位。
妈呀,她究竟是有多猥琐,才能这般迅速地联想到那上面去?陆珊伸手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顿觉面红耳赤。
“噗哧!”突然,前方传来一阵清晰可闻的笑声,听起来还有些熟悉。
陆珊倏地抬起头,朝声音处看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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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南夕是一个很帅,但是有点老的男人。
他嗜血冷漠,心狠手辣,传说背地里干的是杀人越货的勾当。
偏偏喜欢上一只单纯的小白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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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处后,君南夕才知道,原来自己真的老了。
老眼昏花,把一个小狐狸看成了小白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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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贝儿觉得多个叔叔也没有什么不好,被宠着,被护着。
君南夕从来不觉得自己老,男人四十一枝花,他才三十岁的年纪,还是含苞待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