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一九五八年,春天。
那时候“传说”还不是传说,他还仅仅是个只有十八岁,刚刚入伍二载有余的新兵一个。未曾经历战场,未曾立下功勋,但是那一年,他却认识了一个姑娘。像无数烂俗情节一样,那是个长相不错的姑娘——相当不错。
经历过邂逅、偶遇、重逢、相识、相知再到相恋,两个人的感情愈发醇厚灿烂绵长,就像春天里那粉红锦簇的烂漫桃花。在那个刚刚改换天地的年代里,没有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们只需要得到领导和组织的批准便能够结成秦晋之好,而恰恰组织对他们的恋情很是中意。
一切都很顺利,一切都很美好。然而,一切美好的故事说到了这里,都要发生突兀的转折。
突变发生在第二年的秋天,公元一九五九年,秋色将世界染得一片金黄。
那一年秋天,北京死了两个人,一个是自杀,另一个看起来是自杀。那一年北京走了一个人,他目睹了一个人的自杀,创造了另一个人的自杀。那个人就是十九岁的“传说”。自杀的是他的恋人,而被他创造成自杀的,则是一名身份不凡的苏联顾问专家。
这个世界有两种人:男人、女人,漫长的历史和波动的现实中男人往往都会欺负女人。那位苏联专家是个男人,而“传说”的恋人是个女人,男人因为**欺负了女人。于是乎女人死了。
那一日,东五街上一片金黄,满树银杏飘落。她转身离去,却成了那恍如童话世界里一抹刺目的殷红。那一日,“传说”终于成为了传说。
当夜,明月灿烂,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苏联专家“被自杀”,那窗外挺拔的黑色影子在月光的映衬下显得杀意凛冽却又是如此的落寞悲伤。他仰天一叹,纵身离去,如飘蓬,似柳絮,更像那当空飘散的月光。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
第二日,苏联专家遗体被发现,京城震动。所有的疑点和猜测都指向“传说”,但是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这些疑点和猜测。“传说”被高层中的某人调往成都军区,毫发无损,中苏关系进一步恶化。
三个月后,“传说”屡次于拉练、比武中刷新纪录创造纪录,单次直落俯卧撑一万两千零三十二个。当月“传说”晋升成为连长,请缨率队前往西藏军区换防。
两年后,中印战争爆发,“传说”大放异彩、屡立战功。曾经创造出单人率领两名新兵攻破印军团级指挥部;一杆长枪独自狙杀敌人三十三的军中神话。因战功卓著,晋升为营长。
公元一九六七年,传说失踪,军区高层震动……
震动的当然不止军区高层,还有此时火堆旁正自感叹不已的众多听众。当李随风停下嘴巴过了良久,他们的思绪竟还是沉浸在刚刚的故事里面。或是唏嘘感慨,或是热血澎湃,在这个不算长却也不算短的故事里,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关注点。但是他们都是确认了一件事——“传说”真的是个传说。
火堆旁的帐篷里,陈杰偷偷的擦了擦眼角泪水,秋水般的眸子在黑暗中慢慢的闪着光亮。虽然不顾大局,虽然十分冲动,但是对于女孩儿来说,这样重情重义、布满光辉的男主角似乎更能够打动人心。更能让人久久回味。
“后来呢?”李冰拨动了一下正在燃烧的枯枝,深吸了一口气问道。
李随风忽然把叙述的口气一改,原先那带着淡淡忧伤的语调再次轻快了起来,就像是那正在跳动的火光。
“后来啊,后来就没了,军区高层没有找到他,我老爹他们那群人也没有找到他,只好记录他为失踪人员不了了之。”
“失踪了?好好的人怎么会失踪?”连一直保持缄默的史云龙也有了兴致,出声问道。
“那谁知道,反正军区高层的人不准谈论,其他人也就不得而知了。”李随风耸了耸肩膀,无奈的道。不过他心里却清楚,自己的老爹知道自己的老娘似乎是知道的,只是他们却没有把这个故事跟自己讲完。
是觉得他没必要知道?想到这里,李随风有些烦闷的吐了口痰,大手又不自觉的伸到了鼻孔里,一下子将刚刚还弥漫的淡淡氛围破坏殆尽。
“说来说去……那个‘传说’,他叫什么名字啊?”李冰问道。这时,不止是旁边的听众,一直待在帐篷里的陈杰也竖直了耳朵,期待着男主角的名字。
李随风回忆了一下,刚刚扣完鼻子的大手挠着头不确定似的道:“他啊,我记得……他是叫做石穿……”
“石穿……石穿,水滴石穿么?”帐篷里的陈杰慢慢叨念着这个名字,精致的嘴角一笑莞尔。脑海中回忆着刚刚让她莫名感动又莫名激动的“传说”,渐渐陷入了沉睡。
沙漠中的行程壮丽而复又单调,一路走去连陈杰都不得不承认,是全靠着李随风的插科打诨和精彩说书才让众人脱离了无聊的境地,得以有说有笑的保持住高昂的劲头。因为有驼队随行,队伍一共花费了五天方才到达米兰古城,队伍在这里进行了一番休整,陈杰和李冰、于业则是例行公事似的对古城又进行了一番排查,算作面对即将到来任务的练手。
米兰古城属于古楼兰的属地,如今和当年的故国一样,都成了漫漫黄沙当中的一堆遗迹。残破的佛寺,半掩的墓碑,朔风吹过空旷的街道让人忍不住想回忆一下古城当年的荣耀和繁华。
当天夜里,考古队便决定在古城中住宿,不知是不是因那个“传说”的影响,对李随风有所改观的陈杰甚至破天荒的加入到了他们的“龙门阵”之中,本应枯燥乏味的考古之旅这一次却是显得轻松而惬意。在格力满虔诚的诵经声中,篝火越烧越旺。
然而与此同时,在更靠近北部的海头古城里,王郎一行人却是正在和一个穿着维族服饰的汉人两相对峙。双方互不相让,大有剑拔弩张的架势。
“摸金手,怎么说您也是这一行的前辈,这动手之前突然变卦,恐怕在道义上说不过去吧?”嘴角有条刀疤的汉子一边舔着匕首,一边斜着眼睛对对面的汉子说道。王郎则抱着手,继续用那一副招牌似的微笑冷冷的旁观。
绰号“摸金手”的汉子“呸”了一口道:“道义?咱们这群挖坟掘墓的家伙还有什么道义可讲么?”说着,他哼了一声,视线跳过刀疤脸,直接定格在王郎身上,笑道:“玉面郎君,别让这些喽喽出来吓唬我,说句不好听的,当年我满世界杀粽子的时候,你还在穿开裆裤呢。对我,别来这一套!”
鸡冠头和刀疤脸闻言同时一怒,眼看着便要抢上前去,却被眼镜男和王郎一把拉住。王郎哈哈一笑越众而出,道:“摸金手大哥的名气那是一刀一枪拼出来的,小弟我也是佩服的紧。可是大哥您也应该体谅一下我们这群小弟,事先我家里和您商量好的价格您突然单方面就给变了,我这里好说话,可是老爷子那里……”
“少拿你们王家吓唬我!”摸金手哼了一声,不屑的道:“你们王家再厉害也是在四川地界,老子我走南闯北哪里不能立足?你们王家的手未必能够伸到我这里来。告诉你们,这一次的目标真是扎了眼了,我倒了一辈子的斗,却还从没见过这么大的家伙,我要是估计的不错,这次的地宫恐怕和秦始皇的有一拼,你们想用原来那点小钱来打发我?做梦去吧!”
与秦始皇地宫相当?其他几人闻言面色登时大变,眼镜男赶忙确认的问道:“摸金手大哥,你……此言当真?”
“笑话,你也不去江湖上打听打听,我摸金手一个唾沫一个钉,什么时候说过瞎话?”摸金手大言不惭的说着,却是把自己刚刚随意变卦的事情忘在了脑后。
王郎蹙着一双剑眉想了想,片刻后,他嘴角再次浮现出那极为魅惑的微笑,道:“好,如果摸金手大哥所言属实,这次我玉面郎君就做一次主,给您三倍的报酬。不过,投之以桃,您也要报之以李才行。”
摸金手皱着眉头问道:“你想怎么样?”
“在倒斗之前,有一群苍蝇,您得帮着我们给料理了……”说着,王郎那俊俏好似女人的脸上忽然亮起了一股诡异的冷笑,看得“摸金手”也不由自主的打了一个冷战。星光照耀,断壁残垣之中,狼与狈的手忽然搭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