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夺取河内郡虽然袁绍表面看上去平平淡淡,好像无所谓,可在他内心他将曹操这一举动当做了彻底决裂的挑衅,而在另一个时空中,这件事几乎可以视作官渡之战的导火索,但现在,袁绍却只能忍耐。
这一次曹操的挑衅远比太尉那一次更刺激他,他恨不得立即就出兵剿灭曹操敢动河内,这完全就是当着全天下人扇了自己一耳光,奇耻大辱,袁绍如何能忍?
忍不了,但必须忍,要等寿春一战结束,更要做好与曹操最终决战的准备,这一次要一鼓作气,彻底解决曹操,而以他现在的实力,军需粮草必须筹备妥当,不打无准备之仗。
可就是这样,在内部都会出现反对的声音,尤其是田丰老儿,关于攻打曹操,他的那套说辞袁绍已经听的太多了,老调常谈。
虽然他逐渐蚕食的想法可以确保万无一失,但袁绍等不及也等不了,如果是他独自面对刘澜,或许袁绍会忍,采取这样的方式,可是对曹操也选择如此保守的方式,意义何在呢?
刘澜徐州一败,已经没有与他们正面抗衡的能力,现在就剩下个曹操,实力相差又是如此悬殊,那么是一鼓作气更好还是保守点更好?
袁绍如果再年轻个几十岁,那他一定选择保守,但是现在他已经等不及了,他要给儿子留下的可不是半壁江山,而是整个天下,如今只要击败了曹操,趁势在拿下刘澜,这个天下就是他的,再也没有能够与他抗衡的势力。
所以这是他急于求成的原因所在,而且他现在的实力实在想不到曹操凭什么能够战胜他。
和几位谋主经过多次的推演,最后的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曹操必败,哪怕刘澜出兵,也没用,只是让他击败曹操的时间推后,但结果是不会有任何改变的。
现在,一切都已经开始准备,他希望最快能在明年可以出兵,这个速度,已经是相当晚了,如果按照他的设想,入秋之后就可以出兵,但因为袁术的原因,只能推后。
袁绍心中暗暗叹息一声,他这个弟弟,愚蠢无比,如果没有称帝,那么接下来他们彻底消灭了刘澜,下一步就是曹操,一切将变得无比简单,可是他却把局势搅和成了一锅粥。
他听到有人说过这或许是袁术想乱中取利,浑水摸鱼,可最后却是聪明反被聪明误,说他愚蠢,袁绍都觉得是抬举他了。
不仅没有让自己有发展的时间,反而成了所有人的眼中钉,哪里还有什么未来可言,简直就是让自己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挥退了袁尚,袁绍自己一个人在书房门,有时候想想他当天子,真的是很可笑,他就这么迷恋那个位置,一天都不愿等?
或许真像并没有像他想的这样,但有一点是他肯定没有为长远考虑,或许他已经清楚他这个实力,已经失去了争夺天下的可能,自暴自弃才最终称帝,就算败了,他也是放过几天天子的,是坐上了那个位子的人。
这是虚荣心作祟?不是为了像世人证明什么,而且对自己的一次挑衅,他坐上过天子的宝座,而你袁绍呢?
难道就只敢废立?
然而在他心里,一直瞧不起甚至看不上的庶子现在却变成了他唯一的救命稻草,或许这是他称帝之前所没想到的吧。
还把一家老小都送到了邺城,如果他的儿子们争斗是让他做出救袁术的决定,那么看到他们一家老小风尘仆仆得赶到邺城的一个,袁绍看到他们的样子时,是真的令人心酸,也更让他坚定救下兄弟的想法,哪怕只是让他安度晚年也好啊。
同父异母的兄弟,袁绍如何也不可能眼睁睁看着他成为俘虏或是战死沙场,不管如何,就算这一次他没能出兵寿春成功,他也一定会想方设法把他接到邺城,让他可以安度晚年。
书房内,袁绍打开了最新的文书,从徐州而来,他上下翻看,很快从中找到了一张军报,军报上面记录着一些徐州的事消息,但现在更多的则是说一些寿春之战的情况。
快速打开,一道道噩耗便接连进入眼睑,寿春的情况和他预料的一样,彻底没有了希望,袁术必败无疑,没有人能救她,如果张勋不败,或许还真有反败为胜的希望,但是现在一切都成了泡影,张勋败了他们就算进入寿春又能又什么意义呢?
同时与刘澜曹操二人开战,这个险他不敢冒,首先没有必胜的把握,其次就算能赢,付出的代价也一定非常大,得不偿失,试问连文丑这样的好战分子都不建议出兵寿春了,可见现在寿春的情况多危急。
只能希望袁术自求多福了,这个时候袁绍没有继续往下看军报,而且开始手书一封给袁术的书信,希望他能够早做决断,前来邺城。
书信写完之后,袁绍当即命人将书信传递出去,这才又继续往下看,这封军的报消息都是半个月前,而从得到消息到文丑得知,这个时间很难判断,所以这个半个月的时间,说的只是从徐州发出军报到邺城的时间,而这半个月的时间,寿春又会发生些什么,是很难第一时间得知的。
通讯实在太不便利,太不畅通了而袁绍说句实话,他是世家子弟,家学乃易经,对军事说句实话很一般,但是他并不没有这个自知之明,并不觉得自己这个能力一般,反而他还常拿自己与刘澜以及曹操比较,觉得当世能和他一较长短也就只有这两人了,剩下的人都不被他放在眼里。
无自知之明,但却想着自己主导一切并取得胜利,而现在寿春必败无疑了,那么他能够做些什么呢?
就算无法力挽狂澜,可最少也要把袁术给接回来啊,袁绍叹了口气,虽然袁绍一直强调让他到邺城养老,可别忘了一个很重要的前提是,他怎么去?
现在他可是天下人的眼中钉,明着来不行,得考虑明着接他来邺城的影响,那就只能暗中进行,可暗中进行又谈何容易?
这件事,必须得找一些人来商议,而这个时候他能想到的只有几个人,不是沮授也不是田丰,而是逄纪。
逄纪是他早期倚重的谋主,也是谋得冀州的功臣,对于他,袁绍当即就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没有什么可拐弯抹角的。
对此,在下首一直认真聆听的逄纪大为吃惊,这个时候大将军居然还想着保袁术,这太奇怪了,完全没有这个必要啊,毕竟袁术就算死,世人包括袁家上下也没人会对大将军进行任何指摘,见死不救更说不上,可他为何还会如此急切呢?
在邺城,或许很多人都对袁绍有所了解,但显然这些人里一定有逄纪,这件事绝对没有表面看上去这样简单,他甚至觉得袁绍的真正目的就是传国玉玺。
大将军想要获得传国玉玺干什么?
想到这里的逄纪眼中闪过一丝少见的亮色,心中深吸了一口大气,主公难道也想代汉?
主公尊汉是毫无疑问的,在跟长一段时间内都不曾改变,就算是董卓时期,主公也只是另立刘虞为帝,这些都说明,他是没有称帝代汉之心的,可是在迎接献帝之时,他的举动却暴露出了他的野心,只不过那个时候他是不愿受到汉献帝的掣肘,但是今时今日,或许是袁术称帝给了他极大的刺激,同时也让他看清了现实,他虽然已经有了称帝之心,但是在没有绝对把握之前他并不敢做这样冒险的事情,比起不顾一切代价的袁术,主公更为冷静,但冷静的同时他也在为那一天做着准备,首先一点最重要的就是传国玉玺。
只有拿到传国玉玺,才能够真正的做到名正言顺,而现在传国玉玺就在袁术手中,如果不把他接到邺城,而是任由他的死活不管,最后传国玉玺极有可能就会落在曹操或者刘澜的手中。
这事是他觉得忍受不了的,所以他才会这么急着要让自己想个办法能够在袁术彻底败亡的时候安全的把他接到邺城。
逄纪明白了主公真正的深意,和这一切背后的目的,接下来就是他开动脑筋的时刻,但是这件事不仅仅只有他们一方想做就能做成的,还要看袁术的态度,如果他那里不愿意离开或者是有其他的原因,那不管他这里想出什么好主意,都无济于事。
这件事还得提前与袁术取得联系,看看他的想法,听听他的态度,只要他愿意来邺城,那么他们想什么办法,他都会配合,接他来邺城也就容易,可如果他不愿意来邺城,那么就算拿着刀子也带不走他。
很快,在书房中的袁绍便发出了第二道文书,只不过写一封有些不同,乃是写给袁术的家信。
曹军主力整军以后,向寿春而来,一行连着行军五日,眼瞅着就进入了平阿县内,原本想着要继续行军,可是就在部队连日赶路确实非常幸苦,异常疲惫,这个时候,最好还是在城外修整一天,明日再赶路前往寿春最好。
就在部队准备休息的一刻,身边的夏侯惇突然指向远方:“司空,你看。”
曹操抬头看去,只见南方天际黑云滚滚,好像世界末日一般,暗无天日,而且最为重要的一点是黑云正朝着他们这边移动着。
黑云滚滚,意味着什么曹操自然知晓,只是他从未见过如此天光,但可以肯定的一点,这是一场大雨,而且雨势一定不会小,立即传令道:“所有人放弃原地休息,立即启程,进入平阿!”
“传令三军,加速行军,进入平阿修整!”
命令很快被传达,部队以最快的速度理解完毕,并飞快朝着平阿而去,这个时候,其实根本就无需什么太多的催促,士兵们又不傻,这个时候可不是现场,和敌人争时间,而是跟黑云争,跑得快在大雨下来前能进入平阿则能躲过一场暴雨,而跑不过黑云,那肯定就被雨截下,最后被淋成什么样,那就不知道喽。
是避雨还是淋雨,曹军上下都知道该如何选择,所以也就没有什么人去在意他们到底是卖力行军还是偷懒。
不用他下令,五千骑兵纷纷抽打战马,奋力疾奔,在茫茫无边的大漠戈壁上,这支五千人的骑兵在大自然面前显得无比渺小,在他们二十几里外,天色漆黑如墨,一场撼天动地的沙尘暴正向他们扑来。
以前都说夏侯渊的部队行军速度快,今天才知道,哪有什么快慢之分,速度都一样,只不过看谁去卖命罢了,这一点夏侯渊更为看重所以他能够指挥部队飞快行军。
可今天,三军上下几乎个个都是夏侯渊部的速度,没有一个是慢的,原本还有两三里的路程按理说以他们这个规模,不走几个时辰,根本别想抵达平阿,可今日他们连一个时辰都没用,就全抵达了。
动力十足,部队开始进入城内避雨,而营房一切刚分配完毕不久,一场如豆子一样的大雨便落了下来。
电闪雷鸣,一瞬间四周便变得漆黑一片,这样的大暴雨曹操已经很多年没有遇到了,在议事厅门前看着屋外。
“这么急的骤雨,来的快,去的也快,待会回去都好生休息一夜,我们明天继续赶路。”曹操对诸将说道。
“诺。”众人应诺一声,他们已经连着赶路两天一夜了找你消灭张勋之后,便连夜赶路返回寿春,以免夜长梦多,遇到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而事实证明曹操多虑了,可是他们还是没有躲过连日的行军,还好有这场春雨,真的是帮了大忙了,今天终于能够好生休息一晚了。
众人跟着曹操一起欣赏着春雨,而心里却是各自想着各自的事情,虽然他们现在做的是一样的事情,可是心中每个人所思所想却都不同,就好像曹操,他现在所想的就是想要尽快抵达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