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
郑云云感觉浑身的骨头像是车碾压过一遍一样,疼得她一个哆嗦,真尼玛疼呀,她紧咬着自己的唇。
紧皱着眉头慢慢睁开了眼睛,对上了一双生人勿近的眼睛,高冷气息又疏离眼神特么席卷而来。
郑云云顿时感觉自己很是委屈。
他从来没有不会用这样子的眼神看自己的,从来都是用心疼怜惜宠溺将她紧紧抱着。
在她一次一次痛苦呐喊的时候,哪怕被她咬鲜血直流,他还是用最温柔的声音轻轻的哄着她。
一如既往的爱她,疼惜着她。
“无羡~”
疼~”郑云云无意识往前靠近,伸手紧紧抱着眼前男人的腰。
楚无羡浑身僵硬,眼中的冰冷慢慢一点点融化,愣又呆的任由女孩紧紧抱着自己。
她居然主动抱着自己?
过了好一会,郑云云没有等到安慰以及温柔,抬起脑袋,湿热热的眼睛可怜巴巴看着楚无羡。
郑云云:“楚~无羡,疼呢,你好歹给了反应啊?”
楚无羡双手紧握成拳,努力克制自己的冷漠的声音,嗓音慢慢变得柔和。
“郑云云,我不知道为什么?你昨晚为什么会在我的床上?。”
想到昨晚小女人的热情奔放,他的内心深处说不出来的复杂。
从她第一天来到村里的时候,楚无羡远远看她一眼,那一眼就像一眼万年,就在那时就偷偷地喜欢她了。
可他却是乡下泥腿子,家庭情况好差到他都没信心上去表白,从来就没想过她会在自己的怀里。
这一切感觉就像做一场春梦一般,那么不真实。
可是身下的柔软告诉他,不是在做梦。
楚无羡犹豫不决还是狠心推开了怀里的小女人,他的手指无意识的搓了搓,有些自嘲,这辈子估计也就偷来这一次近距离靠近她的最近的机会了吧。
很想这时间能够停留在此刻,这样子我就可以拥有她了,我想要娶你的这话?却怎么就说不出口,我喜欢你好久了。
楚无羡垂下眼眸,将眼中的情绪掩盖下去,依旧是生人勿近的模样,他一个成分不好的人家。
村里寡妇带孩子的,残疾的姑娘,哪怕家境更加贫困人家的姑娘,也看不上自己。
何况郑云云是城里下乡的姑娘,她的出身那么好,吃好,穿也好,她肯定也看不上自己吧!
可他竟然不知道,自己那么不知天高地厚看上了她,娇娇的小姑娘,她会觉得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自从她来这个村下乡,谁都知道?
郑云云为了追着温志强而来,讨好温志强,一心一意奔着温志强来了的。
郑云云一天到晚围着温志强转,跟在温志强身后,每天都带着爱慕的眼神看着温志强。
她的眼里从来都正眼没看过他。
听说,郑云云为了温志强而来这里下乡的,何曾想,他们之间确定有情感了吧。
郑云云疑惑抬起头,双眸看着眼前这个糙汉子,接着看身下的土炕,身上的棉被是老旧的物件,还补好多个补丁,针脚补还过得去!
再看向楚无羡,眼角细纹不见,是他年轻的模样,冰块,冷硬一般的五官,没什么表情,依旧是冷着一张脸。
却多了几分的青涩与倔强,他的耳朵红透了!没见过这样子害羞的他,眼里流露出的真情还在。
她的心好疼,心疼此时的他。
郑云云想到刚才楚无羡的那句话?
瞬间,才意识到了,自己回到了18岁,与他发生了关系,重生了。
这一年,她为了渣男温志强,偷偷拿走了家里所有的存款,跟着温志强一块报名了,下乡做一名知青,来到了红旗村。
之后,她一直围着温志强团团转,讨好他,爱慕他,崇拜他。
为了不被他人怀疑,张彩霞想让她也吃点,事后,可以说被人陷害的!可她没喝,她就喝二两白酒,酒壮怂人胆。
这样子的话,温志强就不得不娶她了,同时也不会产生了隔阂,生米煮成熟饭。
后来,她才明白是怎么回事,自己只不过是他们心中的冤大头。
张彩霞与温志强早就看对眼了,只是为了她的物资以及钱,粮票。
这次设计也是他们蓄谋已久,暗度陈仓,冤大头是她自己,她真是蠢到无药可医治。
后世知青点的人,曾经暗示过自己,别被他们坑了,自己还跟知青点的人争吵不休。
既可以摆脱她纠缠温志强,同时可以搞臭郑云云的名声,从此更加待他俩死心塌地,有什么好的东西都通通会拿给他们。
温志强将喝醉的她扔到了,全村里家里最穷的楚无羡的家里,这样子她就只能待在了乡下了。
这就是张彩霞的心狠手辣,为了不让郑云云回城,让她从此就安身在乡下,与泥腿子糙汉子共度一生。
而她自己就可以跟温志强光明正大在一起了。
最好一辈子都在乡下,而且跟着全村最差的男人,也是最瞧不起的男人,最好被这个狼一般的男人纠缠一辈子。
任谁都知道楚无羡生人勿近,心狠毒辣,经常去山里打猎,野性十足,听说楚无羡一拳头可以打死一头野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