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玉虽不似公子许瞻一般搞什么强取豪夺,但他天生就是个逻辑鬼才,每每与他说话,小七没有一局能赢回来。
来来回回,兜来兜去的,活似鬼打墙一样,哪回不得被他绕进去。
偏偏又总是一副不急不躁的模样,你想啊,确实没什么可令他急躁的。
他又不似公子许瞻一般夙夜在公,案牍劳形,他什么事都没有,成日就待在西林苑里,烟蓑雨笠,枕山栖谷。
有人的时候干干活,没人的时候磨磨刀,优哉游哉,逍遥自在,若不是年初尚在燕楚边境驻兵,他和楚国“大泽君”半毛钱的关系都没有。
恍恍然好似还是从前那个谢玉。
他就安心地等着,小七若走,他便带小七走。小七若不走,他便成日在她跟前晃悠。
小七就怕他磨刀,他若磨起刀来,可不会有什么好事。
不是要宰鸡,就是打算去前面杀公子了。
他磨一把,小七便没收一把。
他好似有无穷无尽的刀,没收完一把又冒出一把,怎么都没收不完似的。
想来也是,他既是君侯,是真正的钟鼎之家,富家巨室,自然是堆金积玉,有万贯家私,刀子这样的小物件儿还不是说完就买,眼皮都不会眨一下的。
小七没收不迭,不得不去恐吓他。
“谢玉,你又磨刀。”
“你若杀公子,我便叫祖母杀你。”
谢玉没有怕过什么人,好似也并不把什么人放在心上,只一下下地磨着刀,磨刀石都被他磨去了好大一块,一声声地发着刺耳的声响。
小样儿,还不理人呢。
小七拧着眉头,掏出金柄匕首来就在他眼前上下左右地比划,张牙舞爪的,娇憨憨地说着狠话,“你可别不信,要不我剁掉你的爪子!”
她可不骗人,金柄匕首碎金断石,说剁就能剁掉,可不是在吓唬他。
就前几天,不还一刀子扎进了他的腰窝吗?
谢玉却轻轻巧巧地捏住了她的手腕,说什么,“这双手抱过你父亲,你尽管砍去,我是不要紧的。”
是了是了,抱过她父亲的手可是不能砍掉的。
这世上除了她的亲祖母,大抵只有谢玉抱过她的父亲了,就连大表哥都是没有的。
罢了罢了,剁下来也没什么用,本也是吓唬他,那便先留着吧。
虽是这么想着,气势上却是不能输半分的,她鼓着脸叫嚣着,“谢玉,你别以为我拿你没办法。”
谢玉便问,“你有什么办法?”
“我去告诉公子,大泽君就在西林苑,不出一盏茶的工夫,你就得抱头鼠窜!你信不信!”
谢玉抬眸看她,好一会儿才道,“你中毒颇深。”
小七跳起脚来,“你才中毒!”
虽这般叫嚣,心里却明白谢玉的意思。
她身上流着的,有一半是魏人的血,一半是楚人的血,分明与燕人最没有什么关系,却偏偏拼足了架势要护着燕人,难道不是中毒了。
谢玉已然起了身,平和说起,“我不知你父亲会怎么想,但却知道你父亲当年正是因了燕楚那一战被迫流亡。”
小七软了下来,正要好好地问一问他当年那一战到底是什么境况,因了她隐约知道父亲曾险些杀过幼时的公子许瞻,为何要杀?为何又没有杀?那么小的公子许瞻为何又会出现在燕楚厮杀的战场上呢?
然而还不曾她问什么,谢玉已扔了刀,起身往桑林走去。
罢了罢了,走了便走了。
既已弃了刀,那么今日的刺杀计划便是已经作罢了。
小七忙着呢,她那幸存的金鸡咯咯哒哒地叫唤着,她盘算着今日又要下几颗金蛋,又要卖多少明刀。
她也正要离去,却见沈淑人叫住了谢玉,“你过来。”
谢玉果真过去了,垂着头说什么,“魏夫人吩咐。”
沈淑人笑道,“把桶提过来,浇浇我的花椒树。”
沈淑人的确有一株花椒树,这株花椒是她四月便亲手种下的,因而尤为用心。
从前都是小七摆花弄草,沈淑人由关氏娇生惯养着长大,那一双手素来是连阳春水都不沾一点儿的,更不要提什么破土种树了。
在《楚辞》里,花椒可是与兰桂并列的好东西。
《九章》中还写到,椒菽惟佳人之独怀兮,折若椒以自处。
唐尧故地亦有关于花椒的诗文,你听,椒聊之实,蕃衍盈升。彼其之子,硕大无朋。椒聊之实,蕃衍盈匊。彼其之子,硕大且笃。(出自《唐风·椒聊》,唐风是《诗经》中十五国风之一,由于周代晋国始封地位于“唐尧故地”)
你想呀,椒类结实繁茂,恰似人的繁衍生息,因而也多象征着多子多福。
多子多福,不也正是此时的兰台最欠缺的吗?
谢玉应了,提起木桶来便浇树去了。
谢玉浇树,沈淑人便在一旁看着,还问了几句话,“你叫什么名字?”
谢玉回道,“小人余歇。”
小七心里嘀咕,这家伙真会给自己起名字。
谢玉,余歇。
还余歇呢,就自己歇着去吧。
沈淑人掩唇笑起,她笑起来的时候就似银铃一样清脆动听,“是个好名字,模样儿也好,算是庶人里面最出色的。”
那叫余歇的倒是谦逊,“魏夫人过誉了。”
沈淑人盈盈笑着,眸光认真端量着,“你瞧瞧,难得又是个十分识礼的人,我见了十分喜欢。你呀,以后就不必跟着去垦荒种桑了,专门来给我侍弄这花椒,好不好?”
见谢玉垂眉没有回话,沈淑人便打趣道,“还能亏待了你不成,素日你去郑寺人处领几块刀币,我给你三倍、四倍。旁的你也不需做,只要养好了我的花椒,再陪我说说话解解闷儿,什么好处都是你的。”
小七心里一动,好呀,好呀,难道沈淑人竟打起了谢玉的主意。
她装作摆弄桑树的模样,余光瞥着,一双耳朵也竖起来仔细听着。
谢玉若要应了沈淑人,她当真是要立刻把他撵出去不可。
还要放猎犬去追他、赶他、咬他,还余歇,歇什么歇,定要一口气把他撵回楚国老家去。
好在那叫余歇的人婉拒了,他垂头拱袖,说起话来疏离客气,“魏夫人好意,小人心领。只是小人嘴笨不会说话,不能为夫人解闷。”
沈淑人也不恼,心平气和地问他,“我不好吗?”
谢玉只是应着,“魏夫人很好。”
沈淑人依旧笑,“在西林苑,你不必叫我魏夫人。”
小七见谢玉怔了一瞬,不禁侧过脑袋好好去打量着沈淑人。
花椒树下的沈淑人与她几乎已经到了以假乱真的地步,你瞧沈淑人一颦一笑,与姚小七可有什么不同?
沈淑人的身子就好像有什么弹性,从前最看不起的便是她,如今就连胖瘦都跟她一起。小七胖的时候她也跟着一起胖,小七瘦的时候她也跟着一起瘦。
却也难怪,毕竟小七吃什么,她也跟着吃什么。
但看身段相貌的话,唯一的区别大抵就是眉心那颗红痣了。
但那是小七与谢玉独有的,这世间的人再也寻不见第三个。
哦,若一定要说还有什么不一样的,那约莫便是气韵不同,风神也不一样。
因了父亲是楚人,故而小七自带着江南的烟岚气。
沈淑人呢?
沈淑人是地地道道的魏人,往上数八代十代都是魏人,明艳有余,却总带着几分去不掉的泥土气。
天生的,是怎么都改不掉的。
不免又去打量谢玉,谢玉已不再看沈淑人,兀自垂眸作揖就打算走了,“小人告退了。”
言罢转身里离去,独留沈淑人一人恍然立着。
可沈淑人到底是什么路数,小七实在有些摸不清。
你瞧她恬淡寡欲的,不争也不抢。
越是不争,越是不抢,就越是与她相像,就连裴孝廉那双溜溜的贼眼都能认错,怎么还会不像。
有一回那莽夫来时,沈淑人正埋头采桑,那莽夫依旧把猫藏在怀里,不声不响地立在其人背后,抓乖卖俏地说什么,“公子不在,叫我给你带小狸奴玩。”
说着便从怀里掏出那鼓鼓囊囊的小东西来,还叮嘱着,“惹了它还是会咬人,可得小心着点儿。”
沈淑人手中一顿,继而缓缓转过身来,含着笑问,“给我的?”
见是旁人,那莽夫当即愣住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紧接着往后退了一大步,恭恭敬敬道,“魏......魏夫人……”
沈淑人仍笑,“怎么,不是小七便不给了?”
那莽夫垂头抓着猫,手上力道没个轻重,把那猫摁得喵呜一声尖叫,“是……是公子要给姚姑娘的。末将不知是魏夫人,并非有意冒犯。”
沈淑人轻叹一声,平声道,“裴将军,给谁都好。但我得提醒你,你既知道小七以后是什么人,就该离她远一些,是对小七好,也是对你好。”
哦,沈淑人竟肯说这样的话。
裴孝廉愕然呆怔片刻,随后把猫塞进了怀里,正色道,“魏夫人与从前大不一样。”
沈淑人笑,“哪里不一样?”
裴孝廉说不出来,说不出来便只是默然立着,那猫在他怀里滚来滚去,自领口钻出个小脑袋来。
沈淑人莞尔,“人总要变的。”
是了,人总会变。
自庄王十六年九月嫁进兰台,沈淑人跌跌撞撞地走来,走到如今,早已撞得头破血流了。
争也争过,抢也抢过,也想真正地与她做公子的娥皇女英,可有什么好果子吗?
公子甚至连一根手指头都不曾碰过她。
如今的沈淑人一天到晚地窝在西林苑消磨时间,从不去公子面前现眼。
粗粝能甘,纷华不染,大抵是已经放下了。(甘愿穿粗布衣服,不受声色荣华影响,形容内心平静,甘于淡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