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辕风华抬手道:“免礼,平身。”然后她们就站了起来。
轩辕风华走了过去,看向温采莲,问道:“这位是?”
温采凌连忙说道:“哦,这是我的姐姐温采莲,她是特地陪我进宫来看一看,皇上您不会介意吧?”
轩辕风华摇了摇头,说道:“当然不介意,你们可以自便,我还有点奏折没有批完,稍后再说。”
其实他怎么可能不介意呢,他叫温采凌过来就是想过二人世界的,没想到还多了一个电灯泡,虽然他是温采凌的姐姐,但是他却对她一点兴趣也没有,只是看着温采凌,说道:“你们先坐下休息一下,吃一些茶点,一会儿我把这手头上的事处理完之后,你就可以给我按摩了。”
温采莲点点头,就让温采莲坐了下来,自己也坐在了她的旁边。
温采莲自从见到了轩辕风华之后,眼睛就挪不开了,一直直勾勾的看着他,一点儿也离不开了。
轩辕风华长得玉树临风,一表人才,而且气宇轩昂的,再加上一身的贵气,任谁看了都会被吸引的,何况她还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女子,更加没有招架之力了。
温采凌看着她花痴的样子,怕轩辕风华不高兴,忍不住轻轻地咳嗽了一声。
温采莲惊觉到自己失态了,连忙收回了目光,脸红到了脖子根儿。此时她真的非常嫉妒温采凌,凭什么皇上要娶的是她而不是自己呢?她绝对不能让她得逞,一定要想尽办法让皇上把注意力转移到自己的身上,喜欢上自己,让自己进宫来。
觉得自己比温采凌要强多了,无论是外表还是内在美,都比她强得多,所以她一定不能错失这个机会。
想到这里,她就若无其事地整理了一下妆容,又摆弄了一下头上的发簪,她恨不得此刻有一面镜子,可以好好的照一照,看自己的妆容乱了没有,看自己的仪态是不是最好的。
温采凌看着她的样子,心中觉得好笑。看起来她这次跟自己确实是有备而来呀,她是想要得到轩辕风华的喜爱,真是可笑。
不过她并没有戳穿温采莲的用意,而是装作不知道的样子跟她闲聊起来,温采莲一边掻首弄姿,一边时不时的把目光看向一旁的轩辕风华,期盼他能够向这边看上一眼,刚刚他看到自己时眼睛里亮了一下,可见他对自己并不是没有感觉的。
她知道自己长得漂亮,所以对自己十分的有自信,她觉得只要是一个正常的男人,就不会忽略自己的美貌,况且她的身边站着的是这样一个丑小鸭,哪个有眼睛的男人一打眼看到的都会是自己。
她一边有一搭无一搭的和温采凌敷衍着,一边偷偷的去看轩辕风华,轩辕风华也时不时的往这边看,但是他看的却是温采凌,而不是自我感觉良好的温采莲。
温采莲有几次都看到他看向温采凌的目光,心中有些不愤,觉得他真是有眼无珠,自己这么美貌的姑娘家坐在这里,他居然把目光看向那个平平凡凡普普通通的温采凌,实在是岂有此理!难道他真的被温采凌给迷惑了吗?
温采凌也感觉到了轩辕风华总是往这边看,就说道:“皇上,你的奏折批完了吗?”
轩辕风华摇摇头,说道:“还有几本。”
温采凌说道:“那你赶紧批吧,我们一会儿还要赶回去的。”
轩辕风华点点头,又继续快马加鞭的批阅起来。
看到他们的对话方式,温采莲简直惊讶的快要掉了下巴,她觉得温采凌实在是太大胆了,跟皇上说起话来居然这样随意,而且皇上居然还听她的,简直是太令人毛骨悚然了。
像她这种大家闺秀都不敢随意放肆,温采凌一个庶出的女子居然敢这样做,她真的怀疑她吃了熊心豹子胆,更加令她吃惊的是,轩辕风华居然习以为常,一点也不觉得奇怪,还听她的话,照着她说的做,真是荒天下之大谬。
她这边惊讶着,那边轩辕风华已经批阅完了奏折,站起来伸了一个懒腰,说道:“坐了半天真是累了,不如我们先到御花园去走走,之后再回来?”
温采凌看了温采莲一眼,问道:“姐姐,你累不累?”
温采莲连忙摇了摇头,说道:“不累。”她可不想错失这个机会。
温采凌说道:“那好吧,那咱们就去吧!”之后她们就跟在轩辕风华的后面,又带了几个御前侍卫,一起去了御花园。
御花园里鸟语花香,各种花朵芬芳,争奇斗艳,十分的漂亮怡人。温采莲还是头一次来到这么美丽的园子,眼睛都不够用了,左看右看的,看到什么都觉得新奇,但是又不敢随意说话,随意乱动,只是一双眼睛闪着激动的光芒。
温采凌则不同,她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不过有外人在旁边,她还是收敛一些,对轩辕风华也尊重一些。
他们走了一会儿,看了会儿风景,觉得累了,就坐在一旁的凉亭上休息。温采莲端端正正的坐在那里,一双眼睛想看又不敢看的样子,轩辕风华偶尔目光扫过她的脸,她就红着脸低下头,十分的娇羞。
轩辕风华觉得她确实很美,但是他却不喜欢她这种妖艳的美,他喜欢的是像温采凌这种纯净的,不染尘埃的美,而且不做作,十分的自然,她也会害羞,但是从来不会故作害羞,只是红着脸带笑看着他,这种样子真的是娇媚极了,他就喜欢温采凌这种样子,反而不喜欢温采莲那种做作的娇羞。
但是温泉莲却浑然不觉,还以为轩辕风华被她的美貌给迷住了,因此越发的做作起来,轩辕风华懒得看她,把目光转向了别处。
这一切温采凌都看在眼里,她觉得温采莲真的是很可怜,她一味的只想得到轩辕风华的注意,却不了解他的性格,他就是那种你越往他跟前儿凑,他越讨厌的类型,所以她这回可是押错了宝了。
其实如果温采莲喜欢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