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里,朔月没再做过什么辛苦活了,就连最后,还是被辰旭当成“行李”搬上去的。
“都说不要啦,我自己有腿,我自己能走!”朔月挣扎,但是却被辰旭抓着双臂,背在背上,像是驼一包麻袋一样抗上去。
“你再不放开我,我就要揍你了!”朔月表示这个姿势十分不舒服!
然后,辰旭放下了。
真的放下了。
朔月松了一口气,要是真的这样被拖上楼去,那她这张脸也就不用要了……
忽然,天旋地转。
等冷静下来,她几乎想要自戳双目!
她,竟然被公主抱了?
对象,
以前老是把自己当成“行李”的某只懒猫?
汗,
瀑布汗,
汗如雨下,
成吉思汗!!!
“放开我啊~!”朔月挣扎得比被抓着双手抗灾背后更厉害了,o(≧口≦)o!
辰旭却是抱得紧紧的,不管她怎么推着他的脸,他都抱得紧紧的:“我……八会……松手……滴!(脸被推开,嘴巴别扭得变形了,所以咬字不清)”
朔月Σ(°△°|||)︴!
她一定是看到了假的猫。
朔月的手劲一松,辰旭也变得轻松了许多,他温柔地对朔月说道:“抱紧我,别松手,我会安全地把你抱上楼去的,绝对不会让你摔下来。”
“嗯……”朔月脸一红,伸手勾住了辰旭的肩膀。
“哇哦哦哦——!!!(**)哇~”在小伙伴们的尖叫声中,辰旭慢悠悠地抱着朔月离去。
等人走远,尖叫声才停止下来:“我们怀疑我今天看见了假的猫!”
“绝对是!”其他人附议。
——
说实话,朔月还是第一次被人公主抱着走那么长的一段路,而且还是上楼,在这一路上,她有些害怕,害怕师父忽然脑一抽,说:“(**)哇~,那边有鱼哦!”然后就把她这么扔下,就跑去抓鱼去了——平地摔还好,但是如果是在楼梯上摔下去,那可是脸滚楼梯啊,多吓人?
但,辰旭没有。
不仅没有,还全程看着她,唇角上扬45度角,眼眸内仿若星光,对她笑得苏苏的,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这师傅的打开方式不对啊,她能换一换吗?
她不习惯啊。
“师父……”朔月苦逼地叫道。
“嘘,”辰旭柔声说道:“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但是我要告诉你的是,今生今世,我都不会再放开你的手了,不管前方的路有多么的难走,我都会抱着你走下去的。”
朔月更苦逼了:“不,师父,我只是想和你说一句——走路能看点儿路吗?(别看我了)”
乌鸦嘴。
话音刚落,辰旭一脚踩空,他以为前面还有一级台阶的,但没想到他已经走完了这一层楼梯,多一次高抬腿的下场就是踩空了。
一踩空就是一场意外啊,整个人抱着朔月摔了下去。
“啊!我就知道会这样子!(〒▽〒)”朔月泪飙,下意识地抱紧了辰旭的脖子,骤变中,身体不禁朝辰旭靠拢了去。
而辰旭在这危急的关头,则是松开了一只手,抓住了旁边的栏杆,而另一只手依然是勾着朔月的背,不让她掉下去,这一瞬间的变化,结局就是……
kiss。
闪电般地分开,两人都是瞪大眼睛,一副刚日完猫的表情!
朔月双脚着地,更加轻松地挣脱开了辰旭的臂弯,低下头,小脸红彤彤地说道:“都和你说过了,走路要看路嘛!这不就摔了吗?让你走路不看路!哼!”
辰旭瞪着眼珠子看着她,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心脏好像被电到了一样,酥酥麻麻的,眼神完全都离不开朔月了。他无意识地说道:“我光顾着看你了,就忘记看路了……”
“行啦,剩下的路我自己走啦,你别抱我。”朔月说完,转身就走上去了。
但下一秒还是被抓进了辰旭的怀里面,还是公主抱。
朔月瞬间全身紧绷,绷得脖子上的青筋都跳出来了,她好苦逼地叫道:“不会吧?还来?Σ(°△°|||)︴”
辰旭咬牙说道:“我说了要抱你上楼就抱你上楼,怎么可以半途而废!”
“你会把我摔下来的!”
“我保证不会了,要是我再摔你一次,你要我做什么都行,哪怕是你要我学小狗汪汪叫都行。”
辰旭这么一说,朔月就安静下来了。
如果是别人说要学狗汪汪叫,那就是立马就学了,没有半点包袱负担,但是如果是辰旭这么说的话,那就是赌大了。看书的谁不知道呀?辰旭最讨厌的就是狗了,所以如果让一只猫学狗叫……
朔月的脑海里面立即生出这么一个画面:有一只胖成球的黑猫一张嘴,就是:“汪汪汪~~”
脑补的画面不要太美!
“你说的哟,要是再摔一次,你就要学小狗叫,不是汪汪叫几声就行了,我要你跟小狗叫声一毛一样地叫。”朔月忍不住说。
“行。”辰旭倒也是一个痛快人。
他刚踏上第一个台阶,朔月就不安了:“你记得看路啊。”
辰旭也苦逼:“我看不见啊~!(〒▽〒)真的是看不见啊,你怎么那么大一只,都挡住楼梯了,你抱着我走的时候,怎么感觉就辣么轻松呢?”
“你是一只猫,可我不是。”朔月好气又好笑,但是又觉得这样苦逼又逗比的辰旭才是她认识的辰旭,忽然之间有一天真的要走高大上的行头了,她会觉得很别扭呢,这只喵还是笨拙一点、逗比一点,才是她的喵。
她忍不住含笑说道:“每一层大概有12道台阶,你每过一层就数一下,从1数到12,这应该不难吧?”
“嗯。”
于是,这在别人看来应该是特别浪漫的公主抱,在这里全都变成了逗比的苦情戏嘛,楼道里不断地回响着一个苦逼的声音:“1、2、3、4、5、6、7、8、9、10、11、12……1、2、3……”
这事浪不浪漫,恐怕就只有当事人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