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对被害人进行了抢劫,最后将其掐死,完成杀人灭口藏尸下水井。
可是凶手并没有选择对被害人进行侵犯,因为被害人患有艾滋病。
可是,凶手是如何得知死者有艾滋病的?难道是熟人作案?
或者,凶手是一名女性?!
确实,虽然相对来说,刑事案件的嫌疑人比例,男性明显高于女性。但对于本案来说,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凶手一定是一名男性。
现在我们通过尸检掌握到的线索:死者患有艾滋病,身上的财物和金银首饰被洗劫一空,死亡原因是被掐死的,死亡时间是在十五天至三十天之间。
和宋法医沟通过后,宋法医就和狄法医去服用艾滋病阻断药了,毕竟刚刚解剖过艾滋病尸体,一定要确保万无一失,这种事情绝对大意不得。
接下来,就是案件侦破的关键——确定死者身份。
警方没有在抛尸现场发现任何可以证明死者身份的物证,由于尸体的腐烂程度比较严重,颅像还原也比较困难,但是也在尽力进行。
不过死者患有艾滋病,倒是一个可以调查的方向。
只要通过全市范围内,所有可以检查艾滋病的机构进行调查,一定可以查到死者的身份。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艾滋病也悄然在人群之中蔓延开来。经过研究调查,我国的艾滋病患者正出现逐年增多的情况,而且增幅越来越大。男女皆有患病,但男性病例明显高于女性,而且青少年发病病例逐年增多。
与之对应的,城市里的艾滋病的检测机构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完善,除了相关的医院,还有专门成立的艾滋病检测机构以及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这些机构会提供保密、准确的艾滋病检测。
相对安全、隐私的环境,给广大群众提供了一个自我检测的机构。
除此之外,国家还推出了艾滋病测试测纸,但测试过后依然需要相关医院对测纸进行分析检验。
艾滋病并不可怕,大家不要谈“艾”色变,大家只要保持健康的身体和健康的心理,不做高危行为,不放纵自己,洁身自好,就可以和艾滋病说“滚蛋”。
警方立刻根据这个线索,在全市可以检测艾滋病的机构进行筛查,以尽快锁定死者的身份。
与此同时,我在用一个不同的角度去思考,那就是什么样的人群会感染艾滋病?
刑警队办公室里,大家继续对本案进行讨论,因为本案的死者,很有可能就是十八起人口失踪案中的一名失踪人口。
“什么样的人会感染艾滋病呢?”我向大家抛出了这个关键性的问题。
雷继立刻开口说道:“艾滋病不是感冒,见面聊聊天就可以传染,相反,艾滋病的传播途径非常局限。如果排除了母婴传播和哺乳传播,那就只剩下了血液传播和性传播。”
我点点头,非常同意他的说法,于是我顺着这个思路,继续问道:“一语中的,现在这个问题解决了,那么还有另一个问题,如果根据法医的尸检报告结果来看,死亡时间是十五天至半个月之间,当时的江林市气温,室外是绝对无法达到外出只穿一件连衣裙的温度的。”
“所以,你是想问,什么人会在这种有些寒冷的季节只穿一件如此单薄的连衣裙?”黎梦立刻接话道。
我又一次肯定地点了点头,接着,抛出了自己的第三个问题:“第三个问题,死者真正遇害的地点是在哪里?”
听到这里,江听白立刻开口说道:“这一点正是我想说的,你们有没有注意,死者穿的是一件非常单薄的连衣裙,但是我们在案发现场并没有发现死者的鞋子。”
“这说明死者很有可能是在家中遇害的,难道是入室抢劫杀人?”林子凡想了想,沉声分析道。
“不只有这一种可能,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死者的鞋子,是在凶手抛尸的过程中脱落的。”薛杭清了清嗓子,忽然开口说道。
“也许……”我定了定神,说出了一个自己都忍不住有些发笑的猜测:“也许凶手有什么不良的癖好,估计留下了死者的鞋子?”
这种情况虽然听起来比较变态和猥琐,但确实真的有可能发生的。
现在,我们根据这次讨论的问题,什么样的人会得艾滋病,什么样的人会在这个季节只穿一件单薄的连衣裙,还有消失的鞋子引出的室内作案猜测,最后是凶手为什么会选择抢劫杀人的动机。
根据以上问题进行总体分析,我们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想到了一个特殊职业——上门服务。
可是一个感染了艾滋病的人,会去从事这个特殊行业吗?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也太可怕了,这简直就是在报复社会。
就算法医没有在死者的体内检测到男性的dNA,也不能说明什么,也许是他们进行了保护措施。
我们讨论的这些,也是一种对于死者身份的综合性分析,也可以称呼为一种对于死者的侧写。
侧写的出现,给警方调查死者身份提供了很大帮助。
因为不能只根据死者的性别和年龄作为筛选条件来进行调查。
同一时间,刑警队正在在全市范围内的所有可以检测艾滋病的机构进行调查。
调查需要一些时间,我们也没有闲着,而是根据凶手抛尸的地点,来推测凶手抢劫杀人的第一案发现场。
凶手进行抛尸,一定会选择离自己的住处越远越好的地方,这是人的正常思维,因为只有这样,才会让警方不至于发现自己。
所以,凶手一定有交通工具。
抛尸地点在江林市的郊区,那里没有监控摄像头,周围也没有租户,但是白天会有行人和车辆路过,凶手一定会在夜间出行。
同时也说明一件事,凶手对抛尸地点的环境非常熟悉,至少他知道那里有一个下水井……
什么人会对下水井熟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