汐禾顿时恍然大悟“他觉得郑峰该死?”
许清篱:“这是目前最好的解释。”
以这个人的修为杀了人之后,想要不被人察觉,完全是动动手指头的事,可是他偏偏让郑峰的尸体以这样惊世骇俗的姿态暴露出来,并且刻意引导他们的调查方向。
对于一个自大高傲的人来说,区区一个普通人杀了就杀了,压根就不配让他费心设计这一出,由此可见他的行为更像是昭告天下的惩罚。
他是真把自己当作神明了,或许应该说他在用这种方式挑衅两界之主。在他自己的眼里,他行事公道以雷霆手段惩戒恶人,比执掌两界的许清篱更加完美。
偏执而又自大,世间万物自有其规则,即便有错,也得依律定罪,而不是以他这种残忍的方式肆意夺取生灵的性命,扰乱世间秩序。如他这样的人,冠冕堂皇的理由往往有一大堆,但实则真正的原因只是为了满足自己而已。
“那么之所以选择郑峰,极有可能就是因为……”汐禾微怔了一下。
谢司玉:“他们认识,至少曾经有过交集”
“明天我们把近期和郑峰接触过的人的名单找出来,然后由阿玉筛选,看有没有人来自南地十万大山的滇城。”
第二天,用了整整一天的时间他们终于找出了那个人。吴明华,所有与郑峰有关系的人里面唯一一个来自于滇城的人。
一个月前他与郑峰有过生意上的往来,这个人是他们目前重点调查的对象。
几乎同一时间,他们刚刚找出吴明华这个名字,两封邀请涵就送到了书店,其精致讲究的程度就差在上面直接印个贵字了。
不是巧合,而是玩弄,就像猫在抓老鼠的时候,会玩腻了再将老鼠一口咬死。在吴明华的认知里他就是那只猫,他已经算准了三途川书店找到他的时间,所以安排的天衣无缝,处处领先一步。
汐禾漫不经心地翻看属于许清篱的那封邀请函,愤愤不平地说:“大家都是是活了几百上千年的散仙,怎么就只有我一个混得这么惨这么穷,我真是拖后腿了。”
耗费了大量灵力,正在闭目养神的谢司玉听了汐禾的话,微微睁开眼睛看了过去。
“你良心不会痛吗?在冥界横行霸道,敲石头磨珠子闯往生殿,你管这叫又惨又穷?”张臻忍不住翻了个白眼,然后突然想到了什么,又换上了正经人的严肃表情“等等,你说他也是散仙?”
“不是,但差不多”
冥界散仙的记录中没有吴明华这个人,故此汐禾认为他没有修得仙身,但是却用其他的他们所不知道的方法,拥有了长生之身。
“汐禾姐,差不多是什么意思?”张千云凑过来问。
“吴明华出生于六十年前,修行之人老的慢,能保持年轻的容颜并不奇怪,但是刚刚清篱发来的信息说生死簿上没有他的寿数,我猜想他与散仙的却别也就差副仙身而已”汐禾盯着手机屏幕,正与身处冥界调查的许清篱情意绵绵地聊着天,
连头都没有抬起来。
“这样说的话,那你和嫂子的修为比这个人高,早知道这样,我们还担心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