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莎士比亚附身
“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
陈欢第一句英语说出来的时候,本来有点骚动的大礼堂,瞬间全安静下来了。
明显陈欢的口语已经出乎他们的意外了,本还想着陈欢只是个不知道是那里来的混混,但就在他说出第一句话的时候。
人们才意识到,讲台上面,那个声音有点沧桑的男人,缓缓吐出来的声音,是多么的地道的。
而且别人第一次念的就是莎士比亚的名篇。
安静下来之后,陈欢就不紧不慢地继续读起来。
“Whether'tis noler in the mind to suffer。”
由第二句开始,人们就由安静,转为震惊了。他们听到陈欢的声音,有一种C广播里面的味道,而且陈欢念起来,无论是停顿还是情绪都融合得很好。
如果你闭上眼睛静静地听着的话,你就真的怀疑自已听着广播,听着一把很有磁性的男人声音。
刚刚还在嘲笑讲台上陈欢的人,一下子就闭上嘴巴了。
不少英语老师,眼里都露出不可思议的眼神。
在华夏之里,很多自称是英语高手的人,都摆脱不了,华夏式的英语,甚至连腔调都成问题。但是讲台上面的男人,在慢慢地读着,这个腔调实在是让人觉得太地道。
让人震惊的不止是这个,有不少有心人也发现了,陈欢在讲台上面讲,根本不用什么演讲稿,PPT之类的东西。
他念着莎士比亚的名篇,好像信手拈来,仿佛这篇文章,已经早就熟读在他心里面。
单是这样,都足够让人震惊了,莎士比亚的名篇太长了,竟然还有人能倒背如流,没半点差错。而且还那么有情感地读着。
讲台上面的人,英语口语水平,绝对是很最高级那个,这个是毫无疑问的问题。
陈欢的声音抑扬顿挫,情感很到位,加上声音揉合度,非常的好,加上还念得很通顺,没有给人一种很突然的感完,完全就是发自自然的。
渐渐地,想骚动的人,都安静下来,听得如痴如梦。
不懂英语的就享受着陈欢那很有味道的嗓音。懂英语的都听得如痴如醉,这就是最地道的口语英语,每个单词都粘合得很好。
讲台上面,之前还像一个混混的陈欢,此刻在别人眼中,俨然已经成为了一个艺术家。
至于那什么教授来上公开课之类的东西,人们都已经忘记了,完全忘记了。讲台上面那个,功力等于C的广播主持人了呢。
有不少女生,都认为陈欢太潇洒了,一下子全部看着陈欢,都是两眼放光的,盯得紧紧的。
初初开始,赵校长和李级长还吓得胆子都长毛,现在听到陈欢在上面,讲得游刃有余的,他们两个都想狂笑着。
这个差别,让他们两个心脏都不太好的人,有点接受不了。他们眼中,都已经闪出金光了,陈欢果然是深藏不露啊,太牛了,作为教英语的李级长,他都忍不住骂一句。这英语绝对要比那邓其风要好上十几倍。
单是那份很有英式腔调的口语,不是一般人学得来,如果没有十几年功夫,或者是在当地土生土长的话,根本就是学习不来。
而且模仿出来的话,肯定是差别很远的,外行的人分别不出来,可是内行的人一听就知道了。
李级长都出国考察过,都有研究过,陈欢这个是最正宗的。而且现在国内第一次引进的口语考试就是按照英式腔调来的,如果真的照陈欢这样说的话,那绝对是高分,非常的高分。
崇拜啊,一下子李级长对陈欢都用上崇拜的级别了。
邓其风看着陈欢在讲台上面,没有半分准备情况之下,竟然可以飙出莎士比亚的名篇,他脸色都变了。
不过他还是不服气,他要认真地听着,听听看陈欢有没有找到什么纰漏没有,到时等陈欢讲完之后,他第一个跳出来反驳的。绝对不能让陈欢抢开属于自已的风光啊。
但邓其风一听下来,竟然发现。不用准备的陈欢,好像一个单调都没有错,连发音都是无比标准的。
完全称得上是完美的。
而且陈欢不像在背英语,而是像一名艺术家,在上面为大家表现着歌剧。情感,声音全都完美地融合。
“And lose the name of action。”
直到最后一句念完之后,整个大礼堂,几百号学生,全都是安静下来。这简直就是一场视听级享受。
陈欢说起英语来,拿着什么李阳英语,星火英语来对比的话,全都发现,简直是弱爆了,那些都放不上台面了。
安静!
吃惊!
错愕!
崇拜!
礼堂里面的人,各种各样的表情,都揉合在一起,反正他们都是觉得太不可思议了。
这简直就是莎士比亚附体!
陈欢给人的落差感太大了,一下子他们还没有接受过来。甚至有的女学生,春心已经动了起来。她们都认为,这个潇洒的男人太帅气了。可知道,前几分钟,她们还是厌恶地暗骂着这个男人的。
“同学们,我说得还好吧?”陈欢站在讲台上,看着下面惊讶不已的人,他自信地笑道。
对于陈欢这种大赛型选手来说,这点场面还真的不算什么呢。可知道,他之前可是指挥了全互取网最牛的战争呢,只是最后被和谐掉了,要不是的话,他现在就已经是出名了。
再说了,陈欢对自已这个非常的有信心。在外国泡妞的话,不搞点莎士比亚名篇,不弄点小忧郁出来,不表现点艺术家素质的话,那怎么可以让外面那些追求浪漫气息的金发洋妞,如痴如醉呢?
所以这一点东西,对陈欢来说没什么难度。
出国泡妞必备啊,陈欢这个绝对是落不下来的。放在以往,要是这样念完,早就有几个金发洋妞哭着扑上来献身了,然后就慢慢让陈欢挑选了。
可知道,以前陈欢用出这杀手锏的时候,几乎身边的妞都往他身上贴了。这让旁边的人都妒忌到死,当时有不少人想弄死陈欢的。
但结果最用都不用说了!
“好~太好了。”
场下最激动的莫过于是赵校长,他这一激动着,就忍不住猛喊起来,他站起来拍烂手掌地喊着。
平时连见校长的机会都少,今天竟然能让赵校长如此赞扬一个人,下面的学生都一致认为,陈欢的英语也将校长给征服了。
紧接着,李级长等人,全都鼓起掌。如潮水般的掌声响了起来,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他们都觉得,这是高三毕业前,最后最精彩的一节口语公开课了,就是没有学到东西,单是听着都感觉得太好了。
下面的学生鼓着掌,掌声久响不绝。
坐在角落处的邓其风,这下子就没办法呆下去了。他明白了,之前陈欢装着无知,那简直就是扮猪吃老虎,故意让自已中计跟他赌的。
而且邓其风认为,陈欢不止是扮猪吃老虎那么简单。简直就是欺骗了他的感情。
一向自傲过高的邓其风,他都不得不自愧不如陈欢了,单是陈欢那超强的记忆力,他都感觉差多了。
加上陈欢那还有地道的英式口腔,那就是实在是太地道了。
邓其风死都想不明白,眼看像一个小混混的陈欢,为什么会如此历害。
特别是看到那些漂亮女学生,用发花痴的眼光盯着陈欢的时候,邓其风都忍不住开骂了。
本来这种崇拜的目光是属于他的,说不定还能用来欺骗下小学生妹呢。
潮水的掌声,响了两分钟还没有消停。邓其风自从做教授以来,都没有过这种待遇。
他自认为,这是呆不下去了,绝对呆不下去了。他就找准门路,准备偷偷地开溜要不是的话,那肯定是被陈欢弄死的。
邓其风接受不了陈欢像英雄一样的待遇,他黑着脸,找着门准备逃跑了。
“同学们,安静下。”
在此时陈欢再度开腔。顿时在他强大的号召力之下,全部学生都安静下来。
无疑现在的陈欢,已经是最服众的,学生们看着他都把他当成偶像看。他们都希望在陈欢身上,学到那最地道的英语口语。
“其实今天这课是由邓教授给大家上的。大家先给点掌声邓教授。”
陈欢早早就捕捉到邓其风的意图,他岂能让邓其风那么随便地走呢?
凡是欺负我女人的人,我都要他付出代价的。这是陈欢一向的原则。
顿时所有目光都聚焦到邓其风身上。不过掌声就有点稀落咯,甚至没有。因为他们眼里,陈欢是最牛的了,什么邓教授,邓教授是什么东西?他们全然不知。反正就是管他是谁呢!又不让他来给自已讲课。
这让邓其风难堪得很。
想逃是逃不了。
“下面为了更好地表现英语口语,请邓教授上来同台,跟我一起演讲怎么样呢?”陈欢笑道。
“好~~”
这下子再次引爆热潮。掌声再次雷动。
邓其风看着这样的场面,他脸都红了,他知道,逃不掉了!
陈欢这招好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