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下意识的抬头:林可思正眯眼盯着她审视:她头发更长了,已经齐腰。
素面套一件宝蓝色过膝盖的亚麻长裙裹着单薄的身体。原本曼妙的身材瘦得就像立体的衣服架子,晃得人担心随时会倒。
“胭,脂!”意外变成惊喜从林可思表情上蔓延开来。
隔着面前的几个人,直接走到胭脂身边。
胭脂也很是意外,直愣愣的瞅着林可思:“呀,林可思,你还好吧。”
瘦高的男人此时已经来到胭脂面前。
“好不好,你说呢。快半年没见你了。你还好吗?”
深情的眸子一眨不眨的落到胭脂身上。
他习惯性的搂上胭脂的肩膀:“走,去那边喝杯咖啡。”
胭脂肩膀拱了一拱,林可思并没有将手放下的意思。
胭脂眼光斜睨到肩膀上他那只手,对他说:“手——”
“哈,胭脂,你还是老样子。”林可思豁达一笑。
综合性的商场,四周都是餐饮。
咖啡厅是星巴克连锁。
里面人不多。
胭脂内心里对林可思一直有点歉疚。
毕竟是他一辈子第一次的婚礼,还有林瑾,那么要强的一个老头,就这么一个儿子,请回来八方亲友,四海宾朋的,然而,殷斐捣乱,然后自己被劫持。
怎么说怎么窝心啊。
这个月其实她偶尔回忆会惦记林瑾,林可思。
听赵姨断断续续说过,林瑾气住院的事。
但是,殷斐的霸道**,胭脂是知道的,而且最主要,她不知道怎么面对林可思。
难得看见林可思的笑容还是那么阳光,神态还是那么没心没肺。这她就放心了。
招手向服务员点了两杯拿铁,胭脂正式注视着林可思的眼睛:“小林子,对不起,那时候,给你带来难堪——”
林可思勾唇。沉沉深眸,一时寂静,眉宇间尽是恍然如梦。
“胭脂,你过的还好吗?”眸光里掩饰不住的遗憾和温情。
胭脂躲开林可思的视线:“挺好的。你看,我给小馒头幼儿园的小朋友买这么多好玩的。”
胭脂转移话题,就像彼此从来没有过亲密的关系也没有过久别一样,随手从花花绿绿的购物车里捏出一个沙漏,在林可思面前比量:“看这个,我小时候梦寐以求呢。”
纤细的手腕,皮肤白净加上瘦的,透明一般,好像一不小心就能给弄折了。
林可思闭上眼,闻着身侧女人桔花般的淡淡香气,鼻息似乎还有他抱着她下楼坐进婚车的体香。
一把握住胭脂的小手腕,眉目之间却是怀疑和担心:“他就是这样爱护你的?看看你比和我在一起时瘦了多少,这软软的手臂都变成了一根棍。”
服务员端着咖啡来了,摆在桌面上。
胭脂乘机缩回手,将桌面中间的一杯咖啡向林可思推过去:“哪里啊,一直这样,你想多了。”
林可思低头,接过拿铁,勺子搅拌几下,用温润清亮的目光去看她,唇边是纠结复杂的笑意:“还记得我爱喝拿铁。不止是我长情,对吗。”
胭脂不接话,低头轻轻吸着咖啡忽然被热咖啡烫着。尅尅咳嗽几声。
一双白净的男人的大手将暂新的一杯咖啡推到胭脂眼前,随手又把胭脂刚才喝的那杯移到自己面前。
“喝我这个,搅拌的温了。”
她抬起头,有点不好意思:“嘿嘿,谢谢。”气氛忽然好尴尬,胭脂想找借口走了。
对面的男人并没有喝咖啡,好像他今天坐这就是负责搅拌的。
幽幽的眼神看她锋锐了些,清越的眉皱起:“我给你打过手机,但是,他接的。”
“哦——”胭脂心里一晃。啥时候?殷斐接到的不是要炸锅吗?
抬眸疑问的看林可思:“两个月前,我在A市遇见王阿姨,她准备和老公一起去B市投奔你,我要了你的电话。”
“哦——”心下仔细回想,忽然想起来那次在机场殷斐毫无征兆的变了脸子。原来——
林可思眼眸敏感的捕捉到了她的神游,再次抓住她的手腕:“胭脂,我心里还有你,你呢。”
“额,林可思,我得走了,家里还有事。”
她最怕的就是这样的牵扯,使劲往回拽着被林可思握紧的手腕,急急解释:“林可思,你真的很好。任何一个女人接触到你,都会被你吸引的,真的。你完全可以找到自己的真命天女——”
“那你呢?你不被我吸引,是吗?”
林可思眼神漆黑,他已经不想再和她像以前一样玩躲猫猫的感情游戏了。
分开的几个月里,林可思不断的想过,自己失去胭脂的原因,就是优柔寡断。
在温哥华,他和她有大把的接触时间,他没有霸道一点进一步。
这是他的善弱,是他的优柔寡断,错失良机。
所以再相遇,他一定不再那么错失——
胭脂低着头,觉得自己怎么样才能说清楚呢?
生硬的拒绝他,她不忍心,但是这样令他怀抱希望,她都觉得自己很可耻。
“林可思,你很好,真的。但是,我已经有自己的归宿了,你知道的。殷斐他,很,爱我。”
为什么说‘很爱’这两个字时有点困难。胭脂咽了口唾沫,抿紧嘴唇。
“很爱你,四年多的时间不认可你,四个月的时间,不娶你?小馒头都三岁了,这是很爱?别告诉我,他很忙,事情太多,之类的。”
这一句说到了胭脂的痛处。
她身子一抖,手里的咖啡杯子也一抖。
眼泪就涌到了眼底。
本来她的心就是一层厚厚的积雨云啊。
已经在努力克制。
软弱的女人,一遇到事情就想逃跑。
此时,她真想走出咖啡厅。
抬头,眼底有水汽:“林可思,我们就不能做朋友吗?男女之间就不能有友谊吗?”
林可思凝望她就要滴水的双瞳,轻轻笑了:“可,以。”
男女之间可以有友谊,可是,我对你做不到,胭脂。
接下来,静寂,彼此都不说话。桌子的两端回响着金属勺子碰触瓷器杯子的脆声。
“我该走了,林可思,小馒头要放学了。”胭脂放下小勺,站起来。她心事重重,哪里有在这闲情逸致饮咖啡的轻松。
“好。”林可思也站起身。
伸出双臂:“来——”
他想要一个抱抱,一个拥抱,哪怕是单纯的朋友之间的。尽管他知道他对她的心思不单纯。
胭脂退了一步,笑笑:“小林子,我们都不是二十岁了,是吗。希望你幸福,我先走了。”剩下瘦高的男人徒然的伸着手臂,脸上挂着尴尬的失落的笑。
“胭脂!”林可思看着胭脂的背影走到门边,忽然抢前几步,扳过胭脂的肩膀,男人的自尊已经降到零点。
他只知道自己一直不能忘情,一直对她念念不忘,真的是好不容易才见到她一面,他甚至不知道她现在住在B市的哪哥角落,眸光笃定的:“ 过的好,我祝福你,如果你过的不如意,记住,有我。”
林可思清越的眉心涌动难言的认真和温情。那些本来是他要一股脑的给她的,但是,她太美好,美好的事物总是有强大的对手。现在,他只能克制的把爱变成祝福,把自己的心思,细密完整的告诉她。
“啧啧,斐哥哥你看那边。”此时咖啡厅的另一个门金婉柔和殷斐走进来。
眼尖的金婉柔马上看见了另一个门口胭脂和林可思上演的温情一刻。
“在病房没有*到你,这边马上就投怀送抱,这下,斐哥哥信了吧。”
男人湛黑的眼神深沉,眉间隐隐有粗蛮的戾气,两片棱角分明的薄唇紧紧抿起。长睫眨动两下,再睁开,眸底一片冷厉清寒。
这个女人,他当她是花痴特护本是嫌弃的。
但是,此刻看见她被另一个男人搂住双肩,心底里却升出一股极不舒服的感觉。
为什么?他不知道。
关于她,他问过殷母,殷母的说法和他猜测的差不多,不过是一个偶然遇见对他死缠烂打的女人。
可是,为什么现在看见她和别人死缠烂打,他很是不爽呢。
胭脂被林可思的告白弄的一瞬间蒙楞。接着点头:“恩,我知道。”小手急急掰着林可思的大手,却被有力气的男人带进怀里轻轻的环抱。
他就是想要这样一个拥抱,哪怕轻轻的。
哪怕今生,他只能遥望,有这样一个拥抱也好回忆。
忽然一阵拐杖敲击地面的哒哒声,胭脂的身体瞬间一阵天旋地转般的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