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斯伯卿,弗拉基米卿,你们,真的是这样认为的吗?”年轻的皇子摇了摇头。
与那双褐色的眼眸对视的刹那,两位侯爵同时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皇子那张英俊的面孔上依旧是那种和蔼的微笑,温暖得就像天空里的那一轮秋日艳阳,但不知为何,与之对视的刹那,两位侯爵却仿佛看到了一些冰冷的东西,那是金属般的冷漠与锋利的光泽。
是啊,那当然不能算是‘我们’得到的。
实际上,得到了帝国的两个郡省的,是图米尼斯的远征军……但图米尼斯的远征军是什么?
是国王陛下直属的皇家骑士团,罗曼蒂城卫军,与两位公爵、一位侯爵与三位特权伯爵派遣出的军队的混合体,但其中属于罗曼蒂的,属于国王陛下的直属部队,实际上不过只有其中的四成多一点儿,而且这还是加上了魔狼的军力的结果。其余的部分,自然就是那些‘王座之下的国王’们的军队!
更加重要的是,作为远征军的主体,这支部队是不能过于分散的,他们不可能像那些附庸贵族一样,擅自分散前进,将沿途的村镇直接纳入掌控,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它还必须鼓励这样的行动,这一方面是为了切实地保证占领程度,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尽量分薄对于这些地方贵族对于补给的需求。
最终,在新确定的战线上,与帝国人敌对的,
但这样一来,战争之后的占领区域,就成了一块混乱之地,各个贵族的占领军混杂纷乱,需要一番繁复的互相调和与妥协,以及实质上的交换,才能够真正完成真正的占领——这也就是图米尼斯需要的消化时间之中的大部分,否则。以现有的占领方式——无需更换下级领主,只要换个旗帜,换个交税对象的简单方法,根本耗费不了这样多的时间。
而这种局面,显然不是那位年轻的皇子,未来的帝王需要的。
就算是多么辉煌的胜利,占据了多少的领土,那也只是那些大贵族们的一场饕餮盛宴,他们需要的,不过是在分享之后。得到一个书面上的许可而已。如果不是这许可需要国王的名义来签发。那么他们早就可以跳过这个步骤了。
贾斯伯侯爵的喉结上下滑动了一下。感觉自己似乎已经揣测到了这位新的主宰的意图——
这位缺乏资历也没有经验的皇子殿下,显然不可能在平衡那些臣子们的权力与义务这个方面,超过他的父亲,那么。他的选择就只有两种,要么付出漫长时间的努力和一定的代价,在一次次的失败或者成功中学习这些技巧,但如果不愿意付出这一切,就只好,也必须另辟蹊径。
那就是成为一个真正的将一切握在手中的王者——他需要的,是建立属于自己的东西。
领地,人口,胜负……其实这些对于这个少年而言通通都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他作为帝王的威严……这确实是必要的,一个什么也不能做,什么也没有的王,那简直就是贵族们能够想象到的最为悲哀的存在了。
然而理解归理解。现实层面的东西,却并不是突发奇想就能够解决的问题。
“我的殿下,就算是您决定出兵,但是现在的罗曼蒂已经抽不出太多的军队了。甚至是用来保证粮草供给的辎重部队也不行。为了这次远征,现在城防军的编制已经压缩,再抽调人手,恐怕连维持城市的安定都有困难,而皇家骑士团如今只剩下了两千,他们还必须留下来震慑那些胆敢图谋不轨的……”
财务大臣咽了咽唾沫,暂时代理了内务大臣和军务大臣的工作。不过他的话很快就被制止了。
“我之所以没有让那两个老家伙来参与这一场检阅,就是因为他们这些全无必要的担忧,”年轻的皇子笑了笑,他跳下那辆战车,而两位可怜的侯爵也只能紧随其后:“只要有了足够的战果。我可以得到无限的,这样的战车的供应,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更加强大的武器,来保证我们的进攻,至于说人手,我会在罗曼蒂直接征召,而这个任务就交给你们了。”
这个命令让贾斯伯刚刚理顺的思路又乱了。
雇佣?可是那些拿钱卖命的雇佣军,从来是不可依赖的存在啊。
他们只在乎谁给的钱更多。一群为了金钱不惜出卖自己生命的人,根本不能寄予绝对的信任,因为没人知道他们会不会被敌人收买。在形势瞬息万变的战场上,身为肩负成千上万人性命的统帅,除了要考虑敌人的威胁之外,还要时刻防备着自己人可能的哗变,那真的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情。即使这些雇佣兵只是阳奉阴违、出工不出力,在很多时候也已经足够致命了……
“从佣兵之中选择一部分素质较高的,将他们打乱原本的序列,分散到现有的城卫军之中,承担城市防卫工作,然后从城卫军之中选择素质良好的老兵,组成新的远征军序列就可以了吧?”
一直沉默的弗拉基米侯爵这个时候终于开口,作为这一群人中军事素质较高的存在,他提出的意见显然切实有效的。这位隐秘骑士团团长说出来的建议,也很少被拒绝——被那双阴郁得仿佛浓缩阴云的灰色眼睛扫过,城卫军新晋的万人长以及近卫骑士团的副团长不由微微一颤,下意识的点了点头。
实际上,那位皇子殿下邀请他们来此的原因,也应该就是如此了。
对于这位侯爵的表现,斯特兰皇子显然颇为满意:“弗拉基米卿,你的办法很好,但除此之外,我需要在你的隐秘骑士团之中调集一批忠实可靠的士兵,来维持这支队伍的战斗力,负责监管各个级别的士兵以及指挥官。”
什么?让那帮可怕的皇家密探直接进驻到士兵的队伍之中?
王子的命令让两个骑士团长的脑袋又是一阵发晕,可惜,此刻他们显然并没有什么发表意见的余地:“那么就这样定了,两位,我需要你们以最快的速度抽调出一批忠实的士兵。在明天这个时候随军出发,人数,就定在两千五百名吧,加上两百名近卫骑士,以及三百名隐秘骑士团的成员,总计三千人。”
“这……陛下,这未免操之过急……”
四个重臣一人一句的凌乱,让斯特兰摇了摇头。
实际上,他何尝不知道,这是‘操之过急’?可是如果可以延缓一下的话。他也用不着使用这一系列的手段了——不仅仅是使用力量直接控制这些臣僚。还有如此轻率地发动战争。‘战争是一个国家的大事。决定生死的规则,不可以轻率地忽略’。这是他的朋友曾经向他说过的一些道理,
可是如今,他也没有什么办法。
那位主宰。已经急不可耐了……他需要灵魂,需要死亡,而如今的自己也没有任何对抗他的理由和力量。
“好了,各位,我邀请你们到这里来,不是来听你们对于我的劝谏的,”轻轻拍打了两下手掌,两个健壮的士兵就从一旁走来,为几位大人牵来了六匹马。而他们自己,则跳上了王子脚下的那辆战车。
然后,在几位王国权臣的目光中,他们面前的空气已经漾起了一层水波一般的涟漪,继而。一道闪烁着蓝色光泽的空间门,已经在空气中成型。
战车履带的隆隆摩擦惊醒了几位臣僚的呆滞,他们瞪大眼睛,看着那辆搭载着王子殿下的战车隆隆向前,穿过了那蓝色的空间门扉,只给他们留下了一个清晰地命令:“明天黄昏之前,让士兵在此地集合!”
“嗯,还算不错,营地扎好之后,就让他们集合吧,剩余的时间进行一下简单的训练,就可以休息了。”
拉斯马斯子爵打着哈欠走出属于自己的帐篷,揉了揉因为小睡有些杂乱的头发。百无聊赖的目光在远方已经变得橙红的太阳上扫过,他地向身边殷勤地跑上来的副官命令道,同时接过了对方手里的水袋灌了一大口。
羊皮袋里的酒水已经在初冬的空气里变得有些冻人,不过却也因此将这位子爵阁下残存的一点儿睡意给赶走了,而且很快,那辛辣的余味就让人兴奋起来。看看目光尽头,那一群正在忙碌的穿着甲胄的家伙,以及他们身边林立的木头拒马,他不由轻轻的打了个嗝儿。
视线里正在忙碌的人,有一百多个,不过那也只是这一大片营地的一角而已,现在正在听命工作的家伙们,至少要有一千多个。而还有同等数量的人正在营地里休息着——想到这些,拉斯马斯不由感觉自己的每根骨头都轻了那么几分。毕竟,以一个帝国子爵的头衔而指挥两千名正规士兵。这在帝国也是绝无仅有的。
在帝国,子爵这个称呼意味着尊贵,也意味着平庸,帝国广大的疆土上,虽然它也代表着贵族二十五个阶层之中的一个,而且不是末流的骑士或者勋爵那种寒酸名头,然而在伯爵城主一抓一大把的帝国贵族系谱上,子爵的名字可就只能算是默默无闻了。
拉斯马斯子爵原本也就是这样一个小人物,一个一穷二白的乡土贵族。他们的祖先是从侍奉艾尔熙家族的骑士做起,用积累了一生的战功换得了阿斯克罗夫特家族的子爵身份,然后似乎就跟向上攀升绝缘了。一直就生活在连卡湖旁边,不算贫瘠也不富裕的领地上,悠闲又无聊地度过了一个多百年的时间。
不过似乎是聚集了这个家族沉寂数代之后累积起来的运气,拉斯马斯在几年前却因为一些巧合进入艾尔熙了公爵大人的视野,于是‘幸运’地重拾起了祖先的荣耀,成为了公爵家的一名千夫长。
幸运?
其实拉斯马斯子爵从来对这个词儿都是嗤之以鼻的,他不认为自己有什么幸运,能够得到今天的地位,他付出的东西可不是那些只会去背后娘儿们一样嚼舌的家伙们能够理解的。
比方说,现在或者人人都会羡慕他作为一个千人长却能够带兵两千有余,可是那些那些家伙们谁又能真正想起,这个‘荣耀’是他主动接下募集士兵这种苦差事之后才得到的?如果不是一点点的从一个个村庄把这些精装士兵们筛选出来,在半个月之内聚集出两千出头的数量,公爵又怎么可能将这支队伍放心交给某个人?更别说是还要在这初冬的节气里面在野外行军了。
为了更好地提振士气,保持威严。一路行来,拉斯马斯都必须穿上一件重量在二十磅左右的全身铠甲……骑马虽然要比纯粹的步行节省体力,不过想要一直顺应着马匹的颠簸来活动身体也是不容易的。而那铠甲自然那会让骑马的难度大大增加,即使拉斯马斯是个习惯于这一切的武者,也必须减慢行军的速度,经常休息,但即使这样,他现在也仍旧感觉腰椎升腾,两腿内侧也被摩擦得有些火辣辣的。
而这实打实的辛苦,可就不是那些小人们能够看到的。
仰头又灌了几口酒。拉斯马斯抹了抹嘴巴。开始向着营门口的方向走过去。一路上检查着那些帐幕,拒马和围在周围的栅栏——他招募起来的这些农兵,总算是没有浪费他在路上进行的一些训练,基本上已经掌握了大营的构筑方法。也已经开始习惯手中的长枪,只要在经历一两场四站,子爵相信,他们就已经不逊色其他领地的任何正规士兵了。
当然,这些农兵不管再怎么训练,也不可能达到很高的水准的。别说是那些正规骑士,就连佣兵的水准他们都是无法企及的。他们充其量只能是一些轻甲的步兵而已,能够借助人数的优势作战,就已经很不错了。
但拉斯马斯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
那些骑士虽然装备精良、训练有素、战斗力强大。但培养周期长,耗费资源多,导致了他们注定不会拥有很多的数量,而且,这些昂贵的专职战士一旦死伤。贵族领主们很多年的心血就会付之东流,根本无法在短时间内获得补充。
至于说雇佣兵就更不用说了,拿钱办事的家伙们,即使是拥有不错的攻击能力,也从来都只是当炮灰的命,绝不可能用来做占领,守备一类的细致工作,甚至在受城时还要小心他们临时倒戈,麻烦就不用说了。
而步兵们就没有这些顾虑,他们训练简单,募集容易,只要掌握好使用方法就可以发挥最大的作用,而事实上,就拉斯马斯所知道的战争里,有六成以上的战局胜负,实际上都是由步兵来决定的。
所以,诸神偏爱步兵,不是吗?
令人厌恶的叫喊声,全都一齐扑面而来……但与此同时,另yiyang不可思议的事物,也落入了他的眼帘:
漫天的黄沙之中,逐渐露出一个模糊的黑色物体。接下来,随着距离的接近,这东西的轮廓也开始变得越来越清晰,阿基琉斯发现那似乎是一个黑色的铁盒子,或者说是一辆没有马儿拉着的金属战车,但却奔跑得比最好的战车还要迅速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感受着地面的微微震动,听着前方金属怪兽的尖锐咆哮,拉斯马斯一时间有些发呆,他能感觉到前方这玩意儿的危险,可是却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那些可怕的轰隆隆的声音,仅仅一个就创造出了可以匹敌一队战马的震动,那个黑黝黝的十几尺高的还在不断变大的影子,实在太震撼了!
在他的眼中,这玩意儿如同传说中的神话怪兽一般,散发出巨大的威压,似乎要碾碎前面的一切!
“……弓箭手!你们这群没吃饱的蠢蛋?快快快!快点朝那只怪物放箭!还有投矛呢?快点滚过来!等到它靠近了就……”“不行啊……那玩意儿好像是很大,我们得让开一下,被撞上就完了!”“架起长矛上和盾牌吧,去阻击!”“……笨蛋。快把拒马木桩搬过来,挡住那个家伙!喂!你!听见我的命令了吗?”
眼前的东西,已经完全超出了自己的理解能力,所以如今聚集起来的的士兵,以及拉斯马斯手下那几个所谓的‘将领’也开始慌神,呆若木鸡和狂呼乱叫的家伙占据了大多数。只有极少数最理智的老兵官,才开始勉强组织起几十个短弓手开始准备用箭矢攻击对手
可惜的是,无论是标枪还是弓箭,都难以命中移动速度如此惊人的物体,而那种遇见未知事物的恐惧,更是让他们的准头大为下降。最要命的是,仅仅在守军射完一轮弓箭和标枪之后。这只铁家伙就隆隆咆哮着突破了那道冬天里挖掘不易的狭窄壕沟,顶开了营寨外面简陋的木头栅栏,突入了人头攒动的营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