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耻的食品添加剂,无处不在食品添加剂。
她垂涎欲滴地咬了一大口肥得流油的兔子腿,鲜香满口,口水津津,当即赞叹不已:“原生态,原生态,纯粹是自然放养,这味道才是肉本身的香味,这些该死的添加剂,为什么要放到这些压缩粮上边?”
“为了保存,保鲜期三年,保质期五年,关键时候,很顶饿。”宋书煜解释得乏味专业,好像产品说明书。
桑红鄙视地切了一声,转身往旁边的树上靠。
宋书煜对着她摇摇头:“站直了,别动!别靠近树,小心毒虫爬进你的衣服里。”
他一出声,桑红就想到了树林里的惊魂一幕,当即乖乖地站好了。
“蜈蚣蜘蛛毒蚂蚁之类的小虫,都寄生在这老树皮里,可以轻易爬到人身上,我不是说过了,你怎么转瞬即忘?”
宋书煜提醒道。
桑红点头表示受教了,认输地扭头找了个空荡荡的地儿想要坐下,屁股还没坐稳,忽然看到前方的林里闪过一个黑白相间的东西,虽然没有看清是什么,但是,她可以肯定,绝对不是自己人,因为他们的衣服都是迷彩的草绿伪装色,不可能那么亮眼。
“快看,那里有动静。”
宋书煜顺着她的目光瞄了一眼,淡然道:“不用慌,那是一只貘。”
“什么貘?那个mo字?”她记得生物书上边的貊体型偏小,怎么也不可能会有那体态。
宋书煜细细地嚼着,咽下口里的肉,方说:“专门从南美洲引入的一种特殊物种,长得很想猪,肉质鲜美。”
“你怎么瞄一眼就知道了?”
宋书煜闭了眼睛道:“我能嗅得到它的味道,太特别了。”
“既然是引进的稀有物种,你竟然吃过?那不是堪比大熊猫一样珍贵吗?”
桑红不由幻想起那种从来没有见过的貘的滋味来,口中酸酸地挪揄。
宋书煜唇角一勾,撕下另一条兔子腿堵住了她的嘴巴,“只有四十分钟的休息时间,你可以靠着我闭目养神,下午赶路需要全速了,别精力不济。”
吃完肉,又有人送来了采摘的野香蕉,桑红觉得这顿饭,有肉有水果,也算营养丰富了。
短暂休整之后,他们舀水,彻底地扑灭了火堆,宋书煜笑道:“唉,这个火堆烧过的地方,十年之内不会再长什么生物了,人走到哪里,都会给自然带来无法估计的伤害。”
大家都整理好装备,沿着河水找到了那根饭前搭建的独木桥。
桑红望见那些人都好像水上飞一样,从那独木桥上边跑过,不由笑道:“这就是你们造的桥?挺有创意的。”
走近了看,有人已经把朝上一面的大树枝给砍平了,还把弧形的树身砍出了一个个相对平的落脚点,粹白的砍痕衬着树身和碧绿的水面,看着十分醒目。
“啧啧,这棵树恐怕要有上百年了,可惜了。”桑红感叹道。
“作为树,它不知道可惜是一种什么样的情绪,桑红同志,请你认真起来,收起那悲悯万物的心思,那在这里不合适。”
宋书煜一边笑她,一边催促她快一些过河。
下午的路程走着速度快了很多,那些特种兵果然都身手非凡,沿路虽然险情频出,却都能化险为夷,到了晚上的休息点时,今天一天已经赶了三分之二的路程了。
宋书煜松了口气,告诉大家明天的赶路任务会轻些,然后安排人把一片开阔的地面上的草全部处理了,又绕着搭建小帐篷的圈子外围,烧出了一条隔离带,洒上大量的驱虫药,安排好岗哨,简单地吃了点东西,大家都困倦得不得了,就都进了帐篷睡了。
窄小的帐篷,仅仅能容纳两个人并排躺着,当然,宋书煜和桑红躺着自然会松散得多。
毕竟是规范的基地,超出想象的恐怖事情不曾出现,宋书煜就像一本丛林百科全书,一路走着,把自己看到的联想到的常识,都毫无保留地教给了桑红,戏谑道:“你要是能把这些东西都消化了,以后你进到丛林里,不能说毫发无损,但绝对能全身而退。”
桑红很感激地笑了,真诚地夸他的见识广。
两天一夜轻易就过去了,他们赶到林子外边的集合点时,都觉得外边的阳光好毒辣,几乎所有的人身上都生了厚厚的一层红痱子。
在林子里,因为紧张和赶路匆忙,没有人叫难受,这一出来就不行了,很多人当即就把外边罩着的那身皮衣服脱了下来。
有专人收集了他们脱下来的衣服,聚在一起消毒,以防把丛林里的什么小动物或者病菌给一道带走了,为以后的安全埋下隐患。
在医务室帐篷里的大浴桶里挨个泡了一遍药浴,消除身体的热毒和痱子带来的深到骨头缝里的痒意。
很多人都嘴巴脱了皮,脸上到处都是被蚊虫叮咬的包,身体倒是都被汗水泡得发皱了。
桑红跟着宋书煜,享受了更高的待遇,泡了一个药浴,喝上一碗热腾腾的中草药,不觉得热,反而浑身一阵轻松,那郁结的困倦烟消云散。
宋书煜问军医咬了涂抹脸上蚊虫咬伤的药膏,帮着桑红细细地涂了她脸上的那些星罗棋布的红包,把涂抹的药和几包药汁给她,让她收好:“这里的蚊子毒,消肿消痛估计需要十天半个月的;这些药汁每天一次,早上喝了,辅助治疗肿痛,发痒估计就到快好了的时候,要耐心涂抹,痒了也不准抓,破了就会留下疤痕。”
桑红虽然无法想象自己的丑模样,却也能感受出来脸上那些恐怖的红色的包有多少,因为到处都是,疼得她连牵动笑肌都是呲牙咧嘴的。
她自嘲道:“估计我回去,同学们说不定会以为是假冒的,把我暴打一顿赶出教室。”
“嘿嘿,赶出来好,那就直接来我这里养伤好了,我不嫌弃的,你这模样,比你原来的样子多了点可爱。”
宋书煜乜斜着她的脸调戏她。
“不要去你那里,我才不希望你看着我这副模样,那样看久了,你忘了我原来的天生丽质的模样,多不划算;对了,我要学汉武帝的李夫人,如果这脸上的包不见好,就不见你,省得你心生厌恶,疏远了我。”
桑红嘟着嘴懊恼不已,口中却在和他赌气。
“怎么样的你,我都喜欢的,不要在意,即便落了疤也无所谓,听说脸上落疤的丫头好养活。”
宋书煜拿着毛巾帮她擦头发。
外边传来一个声音:“我可以进去吗?”
那声音很温柔知性,听着就让人舒服。
宋书煜望着她,桑红点头,两人早就换上了干净的衣服,他应声:“进。”
那软软的帐篷帘子一闪,一个身材窈窕的女人进来了,桑红从宋书煜手里裹着她头的毛巾中抬眼,进来的竟然是梅兰儿。
她低呼一声,暗道,这女人怎么来这里了。
梅兰儿却拿着手里的药递过来:“书煜,你的脸怎么还没涂药?”
“我的伤处没有沾到水,不用涂,但这药就给了我呗,红红的伤处挺严重,药可能不够用。”宋书煜接过药,转手递给桑红。
“红红,桑红,你那个小女友?”梅兰儿瞧着桑红的模样,眯眼细细打量着,怎么也想不到那个单薄漂亮的小丫头,竟然有胆子去这恐怖的森林里转一圈,而且出来就变成这样了。
“嗯。”宋书煜对她眨眨眼,生怕她的神态刺激到桑红。
梅兰儿自然明白他的意思,擦头发涂伤处,他都能对她照顾得细致到这种程度,心里酸涩难受,却也彻底死心了,本来她就是希望趁着这个机会多看宋书煜两眼,见到他无碍,也就没有什么挂念的。
对着桑红温和一笑:“来这里参加野外训练的人,回程的军医一直都是我,我对这种热带丛林里感染的伤,治疗很拿手,放心好了,十天左右,你这小脸绝对和原来一样水灵漂亮。”
桑红听到她声音里的安慰和善意,顿时不再那么嫉妒她了,小声道:“这又红又肿的,消了会不会留下色斑?”
梅兰儿笑道:“痕迹是肯定会留下的,不过,那也是伤口不再恶化之后的事儿,好好涂药按时喝药,让这肿痛消了是重要的事情;真的留下色斑,到时候找我,我自然有法子帮你消了,只是你要耐着性子,不能抓破,不能再涂抹什么化妆品,谨记。”
宋书煜不由笑了:“只顾着担心毁容,连痛都不知道了。”
转头对梅兰儿道:“有什么法子,让她减少些疼痛?”
“疼痛好,证明她的伤没有恶化,有的战士的脸上,已经抓破化脓了,顺利好了也会有个指头大的深坑,如果继续感染,深得看到骨头都有可能,所以,绝对不要掉以轻心。”
梅兰儿见宋书煜还有更高的奢望,不由出声暗示他,桑红这样,已经是比较好的状态了。
他们回到师部,已经晚上八点了。
直升机一落到强训班的操场上,只见那里本来当做引降标志的巨大火堆前,整整齐齐地站了二十多个文工团的女兵,她们随身带着的锣鼓小号,在飞机落地,他们打开舱门的那一瞬间,锣鼓喧天地响了起来。
站着旁边的一个军装美女,手里捧着一大捧鲜花,紧紧地盯着从飞机上边下来的那些人。
瞧到宋书煜,她的眼睛一亮,再看到陪在他身边走过来的纤细的身影,不由冷笑,医院陪着,强训陪着,连去那危险的地方进行生存训练,都要陪着,须臾不离吗?
那种日子到今天为止了。
她脸上绽开最明艳的笑意,抱着花一步步向宋书煜走去。
桑红警惕地顺着一股打量自己的冷硬视线看过去,看到一个军装美女身姿袅袅婷婷地迎过来,近了,近了,啊啊啊——她不由心中悲叹不已,竟然是她在视频上边看到过的宋书煜的竹马青梅赵嫣然。
赵乾坤从另一边走了过来,看到赵嫣然,不由笑道:“嫣然竟然亲自来献花了,这次行动可是我做的总指挥,那花别送错了地方,直接递给二哥我就成了。”
赵嫣然抬手指指身后,对他笑得意味深长道:“二哥,你往那边看看,估计会更喜欢那束花的。”
赵乾坤侧头一看,果然抿唇放过了赵嫣然,直奔文工团的百灵鸟陈欢而去。
他喜欢陈欢那丫头很多人都心知肚明,师部里凡是有活动,只要有陈欢的节目,他绝对会抽身捧场。
赵嫣然是什么人,她当然会给自己的二哥制造机会,再说了,嫁给B市的赵家,也是很多名媛的梦想,这赵乾坤也是要什么有什么的主儿,曾经的那段短暂的婚姻,绝对不会影响到他的身价。
打发走赵乾坤,赵嫣然就一门心思地对付宋书煜了。
她侧头对宋书煜一笑,直接无视桑红:“宋大哥,恭喜你凯旋而归。”
宋书煜摆摆手,偷偷瞧了眼桑红,自如道:“嫣然,你搞什么名堂?晚上弄出这么大的动静,吵到人多不好。”
“昨天接待了凯旋的大部队,今天原班人马接待凯旋的精英队,多么省时省力的事儿。”
赵嫣然说着把手里的花不由分说,放到了他的臂弯。
宋书煜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落落大方地收下,道谢,然后抬脚继续往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