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要成一番宏图霸业,还是仅仅只是自律地做好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分得清楚繁琐的日常事务的轻重缓急,都是关键的前置条件。 .没有这个能力,你做任何事情都是眉『毛』胡子一把抓,结果是最后什么事情都干不好,再强的自律也没用。
这一点不用林汉提醒,李磊自己也知道,他只是被自己宛如神迹一般快速愈合的伤口,给震惊的失去了正常的理智,从而对林汉产生了一种近乎盲目的信心和……崇拜。
在李磊看来,有这种能力的人,和神祗或者帝也没什么区别了,算华佗在世,扁鹊重生,也不可能让婴儿拳头大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的。
这简直是神话。
可是林汉偏偏做到了。
越是理智客观的人,开始对某个人产生崇拜的时候,越是疯狂,越是不讲道理。如果不可能的神迹持续不断地发生,那么这种崇拜的情绪也会持续不断地累加……而且不是线『性』的正增加,而是呈指数一样爆炸『性』地增加。
好像牛顿晚年的时候,成为帝的忠诚信徒一样,因为科学已经无法解释了,他深信只有帝才能够做到。
李磊也是被震的,一下子都精神恍惚了,但是被林汉一提醒,李磊瞬间重新找到了理智,皱着眉自语道:“史密斯的消息,是我从富兰克林那里买到的,我觉得他不会反手坑我……但是人心难测,也是说不准的事情,万一他是想通过坑我,讨好史密斯,来改善他的处境,也不是不可能……等我回去找他知道了,我们约好了明天傍晚见面,他会带两个好手过来见面。”
剩下的话,李磊没有继续说了,因为很明显,要真的是富兰克林出卖了他,那么他点名要的那两个佣兵没有必要再来了。
“至于其他的知情者,”李磊想了想,说道:“应该只有一个,娜塔莎,之前史密斯去找过她,但是我不相信史密斯会那么不谨慎地把自己的行踪告诉别人,还有我也没告诉娜塔莎我要来新山,所以如果我出了事,娜塔莎会联想到是史密斯,但那是事后了,之前她应该是不知情的。所以我不认为是娜塔莎背叛了我,她也没那个机会,不过为了保险起见,我回去以后会想办法证明一下。”
仔细又回忆了一遍,李磊摇头说道:“我确信没有别人了,连蛇头都不知道我是谁,除非有人在我没有觉察的情况下发现我。”
“行吧,你心里有数行了。”林汉当然不认识富兰克林和娜塔莎,而且他也不关心这些,他相信以李磊的智慧,他有足够的能力和智慧可以处理好这件事。
毕竟,李磊才是那个在异国他乡混的风生水起的家伙,不管是雇佣兵还是杀手,要知道那可是在被明遗忘的非洲。所以要论阅历和经验,他能甩林汉十条街,林汉能做的也只有提醒而已,真要他去调查,他都不知道该如何调查,毕竟是外行。
提醒完了,林汉没事儿了,径直去水房清洗自己的身体。
被李磊蹭了一身的血,衣服根本没法穿了,这要是不好好地清洗一下,等会儿真是没法出门,分分钟成为人群瞩目的焦点,想低调都不行。
麻利地清洗完毕,林汉坐在地休息。
刚才的那一通忙活,他虽然表现的游刃有余,实际他也还有余力,但是精神,他已经很疲惫了,正处于高度紧张之后的缓和期。
趁着这个机会,林汉干脆坐下来休息一下,缓一缓精神,积蓄体力和精力,为接下来更加惨烈和残酷的战斗,做好准备。
毕竟李磊的那个仇人,叫史密斯的,是绝对不会放过他们的,既然已经发行了李磊的踪迹,那肯定会紧咬不放,一鼓作气直到干掉他们为止。
楼下的街道响起了警笛声,由远及近,很快从楼下驶过,拐过街道朝另一边驶去……那里是刚才发生第一波枪战的地方,地的那几具尸体估计都没来得及收拾呢。不过也好,让警察查一查那些枪手是个什么来头,多少也能给史密斯增加一点点麻烦吧?
至于这里,按照这里的警察刚刚表现出来的效率,恐怕一时半会还查不到这里。
林汉闭眼睛,很快进入到了深度睡眠当。
几分钟以后,李磊脚步蹒跚地扶着墙走进水房,看到林汉竟然坐在地靠着墙睡着了,甚至还微微地打着小鼾……李磊顿时是一怔,然后有些惊讶。
只有久经战阵的老兵,才具备这样的本事——如随时都能在战斗的间歇,在任何地方,快速地进入深度睡眠,从而快速地恢复精力和体力。
李磊也有这样的本事,不过他都已经年近三十了,而且他是经过了五六年的时间、百场惨烈的战斗磨炼,才最终练了这样的功夫的……可是林汉才多大?十九岁而已,他能经过多少战斗的磨炼?可是他居然也有这样的本事。
真是能人无所不能啊。
李磊放轻了动作,脱掉了全部衣服,开始清洗自己的身体。
因为腹部已经结痂了,李磊现在全身只有一些细碎的小伤口,无关大碍,所以清洗起来很是方便。十来分钟以后,李磊也清洗完毕,只可惜衣服不能穿了,都被他自己的血给泡透了。
这时林汉睡醒了,站起来伸了个懒腰,说道:“你在这里不要走动,我去给你买点桔子……开玩笑的哈哈,我去找几件衣服。”
李磊:……
懵『逼』了一下,李磊才反应过来,林汉刚才说的是什么梗,心不禁也莞尔一笑——这家伙,居然还有心情开玩笑,看来心情很轻松啊。
于是,李磊的心情也跟着轻松了不少。
凭着透视左眼的便利,林汉很快从一个没人的屋子里,找到了和两人身材相近的衣服。当然,这个过程免不了要用到消防斧,破开了紧锁的房门。
林汉倒是很想留下一些钱,当损失费了,不过考虑到马来亚的警察虽然效率很低,但是迟早还是会找到这里的,到时候他留下的钱,没准儿是一个线索。
所以还是算了,暗暗在心里对屋主说一声抱歉。
林汉和李磊两人很快换好了新衣服,林汉顺便把两人沾满了鲜血的旧衣服,用塑料布包起来,塞进背包里。
这些衣服肯定是要销毁的,不过不能在这里销毁,要带走,在别的地方销毁。
满地的血痕也是要清理的,不过这些是李磊的活儿了,毕竟是个兼职杀手,清除痕迹这方面还是较专业的。
林汉和李磊两人又在这层楼里折腾了快半小时,除了处理痕迹的活儿,还顺便给自己简单地乔装改扮了一番,一直到警笛在楼下响起,警察开始朝楼搜索,两人才施施然离开。但是竟然这一组警察竟然全都从一边儿楼梯来的,另一边儿楼梯根本无人看守,甚至楼下的嫌疑车辆也无人看守。
林汉也是无语了,他连透视左眼都不需要用,轻松地离开了。
而且李磊还有时间,把自己那辆车的痕迹和血迹给处理掉……嗯,简单来说是浇汽油,然后用打火机点燃。
转过一条街,找了一辆摩托车,林汉车的时候还在感慨:“这地方简直是犯罪的天堂,这种能力和素质的警察,为什么这里的治安看起来还不错的?”
“其实,这是腐败的问题,并不是这里的警察真的能力不行。”李磊很淡定地说道:“不过也并没有烂到骨子里,黑警毕竟只是少数人。”
林汉恍然。
摩托车在街头飞驰,两人都戴着头盔,穿着本地服饰,一时也没人特别注意这两人。
一路狂奔半小时以后,李磊在市心停了车,带着林汉来到一间咖啡厅,在临窗的位置坐下,然后叫了一些吃的。
服务员离开,等餐的时候,李磊的嘴角朝窗外努了努嘴,说道:“我买来的消息,人应该在这栋写字楼里。”
林汉挑了挑眉『毛』,说道:“如果是他卖的你,你现在去岂不是自投罗?”
李磊淡淡一笑,说道:“去了知道了,我有枪,大不了,杀出来。”
够霸气!
林汉耸了耸肩,说道:“我的第六感一向很准,还是我先进去看看吧,你不用逞强,你在外面等我信号行了……对了,你有史密斯的照片吗?”
李磊叹了口气,说道:“没有”
林汉也跟着叹了口气,连尼玛照片都没有一张,这你让宝宝怎么找人?
算了,反正有准确的房间号,林汉根本用不着直接去踹门,隔着几十米的距离,能看到里面有什么人了,如果有埋伏的话,里面肯定都是枪手——本来林汉的透视距离是两百米,不过障碍物越多,透视的距离越短。但即便缩减到三十米的透视距离,那也是十层楼的高度了,对于侦查来说,难度真不大。
但是送给李磊的人情,却是扎扎实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