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村一战仅仅持续了10几分钟的时间,南越复国军便一举活捉了第7军区司令阮埃州,及其他第七军区的军官、通讯员、警卫员等共计230人。
剩下的近3000名越军则全部予以歼灭,想投降可以、想活命不行。
其他南越复国军弟兄在外打扫战场的同时,沙梓杰则和黎复国、牧林风,开始审问阮埃州。
作为堂堂越军少将,第7军区司令员,阮埃州还是有几根傲骨在身的。
虽然可以动用“满清十大酷刑”,可时间上不允许,于是沙梓杰就直接让黎复国使出催眠术绝技。
别的没着急问,而是首先问了越军在元宝山那里的军事部署、作战计划。
“黎叔,马上让这里的通讯员和元宝山那里进行联系,问问那边的情况是什么样的!”
“是!”
很快,元宝山那里的情况就了解清楚了,越军在一个小时之前就向地下工事施放了化学气体。
因为在昨晚阮埃州向黎仲迅汇报的时候,黎仲迅要求他最好抓一些南越复国军的俘虏。
以便查出他们老巢、幕后黑手等情况。
别把这些人都干掉了,过了没几天又冒出一伙南越复国军出来。
所以这次动用的化学武器并不具备致命性,而是有点类似“迷烟”的性质,可以把人熏迷糊了。
沙梓杰想了想,就又以阮埃州的名义,给负责前方指挥的军区副司令吴德下达了命令:
一是为确保战士们的安全,打开封死的下风口,通风一个小时之后大军进入地下工事,对于南越复国军,能活捉的就全部活捉回来。
二是兴隆村周边出现一些异常情况,留守的3000人兵力不足,让吴德再派5000人回来。
因为南越复国军最近一直都把元宝山这里当大本营,所以对周边的情况都非常熟悉。
为了不贻误战机,沙梓杰当即就下达了命令:
“林风,从元宝山到兴隆村势必要经过杜鹃峡,你带2900名弟兄立即过去占领两侧高地,别的不用带,就带枪、子弹,还有地雷、手雷、手榴弹就行!”
“是!”
因为刚刚在这里缴获了大量的枪支弹药,不需要沙梓杰额外进行补充。
“黎叔,你带剩下的100人上车,我带你们去执行别的任务!”
“是!”
在牧林风带着弟兄们离开之后,沙梓杰先把几辆装着黎叔等人的卡车收了起来。
然后就是阮埃州等俘虏,以及外面的所有的武器装备。
所有该收的都收完之后,沙梓杰便驾驶小摩托直奔元宝山。
对于牧林风他们,沙梓杰也不担心,类似的这种伏击战已经打了很多次了,而且杜鹃峡那里的地形又是极为给力。
只要提前占据了两侧高地,起码就已经立于不败之地了。
小摩托骑了两公里,剩下的路程就甩开两条大长腿,尽可能的加快速度。
沙梓杰要在越军进入地下工事之前先进去,在里面布设好炸药,等越军下来之后就放炮仗。
下来多少人,就干掉多少人。
因为已经知道此次越军的总兵力是人了,去掉已经解决掉的3000多人,以及刚刚又诓去兴隆村的5000人,元宝山这里还有多人。
沙梓杰当然想将这些越军全部干掉,但究竟能干掉几多就全凭天意了。
此时外面的越军都在休整、吃早餐,等着地下工事内有毒气体的浓度降低。
他们虽然带了不少化学武器,但防毒面具却很少。
虽然早就旭日东升、朝霞满天,但因为穿着越军的服装,沙梓杰还是顺利的混入越军之中,并绕到地下工事其中一个入口附近。
因为这里是下风口,还是刚刚打开的,很多有毒有害气体正从洞口冒出。
在这种情况下,洞口500米之内都没有越军,只是远远的把持住进出的道路,不让南越复国军逃走即可。
而且下面已经被化学气体熏了一个多小时,浓度又高到没边儿,他们也不认为南越复国军会有人走出来。
所以,戴上防毒面具的沙梓杰从这里走进去,谁都没有注意到。
沙梓杰进入地下工事之后,便立即忙活开了。
“只要在四个洞口放上炸药就行,进来多少人就埋多少人!”
每个洞口,沙梓杰都会用轩辕剑在两侧的洞壁上,切除巨大的孔洞,再在里面堆满tNt高爆炸药,以及定时炸弹。
表面再用石块大致封住。
这边刚把最后一个洞口做好,外面的越军就开始端着枪往里进了。
沙梓杰就立即进了左瞳空间里,眼看距离定时炸弹的起爆时间只有1分钟了,再不出去连他自己都得被埋在里面。
虽然此时洞口这里还有几个越军,但沙梓杰也就不管不顾了,直接现身出来,然后以最快的速度向外面跑去。
“轰——”
当他堪堪跑出洞口范围,后面便传出一声巨响,几乎转瞬之间,炸药的强烈爆炸就将这处洞口彻底炸塌。
相同的剧情,也在同样的时间,在另外三个洞口同样上演。
“他娘的,稀里糊涂狗草猪,也不知道到底闷进去多少猴崽子?”
因为爆炸引发了各个洞口外面的骚乱,沙梓杰因为不会越南话只得快速脱身离开是非之地。
谁知往前跑了没多远,好巧不巧的就被一支越军拦住了去路。
沙梓杰的视力惊人,一眼就看到这支越军后面的路边是几个军用帐篷,其中一个帐篷外有一个越军军官,正在几名卫兵的拱卫下遥望元宝山。
而且从着装上看,居然还是一名上校。
“站住,你跑什么?那边到底出了什么事了?”
可惜,沙梓杰听不懂,当然不能回答,不过见这里的人数并不多,就动了小心思。
假装停下喘粗气麻痹对方,右手轩辕剑却突然挥出,将挡在身前的两名越军全都切成两截。
与此同时,左手像连珠炮一般丢出了十几枚烟雾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