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欢欢在麻浦坡生活了十五年,那个永远落后外面的世界二十年以上的地方,没有让她能够逃脱的路,逃往山里没有活路;唯一的一条出山的路,永远都有人把守着,麻浦坡不光是欢欢,那些跟着芳姐出做生意的人,也都学着芳姐的样子顺手带回来他们看上的小姑娘,养在家里等长大。
能做事,能繁衍,还省钱,这个穷到了极致的地方,听不见别人家痛苦的哭泣。
这里与世隔绝,整个村子渐渐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没有任何人会想要去破坏这种默契,更没有人想要回到以前那种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娶不上媳妇儿的生活状态。
所以,小姑娘们没有人能逃出去,大大小小的陆欢欢们,只能留在这里,不知道何时是尽头,那些被嫁娶交换进来的媳妇儿们,也都在生了孩子之后,一心向着这个地方。
陆欢欢们,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她们在绝望中逐渐麻木,有的人长到十四五岁,来了初潮,就被迫怀上了孩子,这些姑娘认了命,认真的在这里生活起来,开始像是半个麻浦坡媳妇。
起初那几年,陆欢欢只是需要做一些照顾石头洗衣洒扫的体力活,可是随着时间推移,舅舅家两个儿子长大,她也长到了十来岁光景,开始被十四五岁的哥哥们注意到了。
这些女孩子们在麻浦坡,是没有任何安全可言的,稍有不慎,就是灭顶之灾。敏锐的发现这一点之后,陆欢欢学会了刻意讨好石头,让他来庇护自己,虽然不得已也要付出一些代价,但是相比起被那两个哥哥欺辱,她的境遇算是好得多。
而石头为了展示自己在麻浦坡绝对主导的地位,也乐于宣示他的主权,不允许任何人打陆欢欢的主意:“芬儿是我的!”他在麻浦坡宣布。
石头和芳姐给她取了个符合麻浦坡审美的名字,叫芬儿,陆欢欢这个名字,整整十五年都没有人叫。
她为了提醒自己,每天晚上睡觉前,都会告诉悄悄的告诉自己,你不叫芬儿,你叫陆欢欢,你的爸爸叫陆志杰,你的家在临海县;每天晚上,她都会背一遍家里的电话和爸爸的大哥大电话。
但是在石头和芳姐面前,陆欢欢早就已经不是那个骄傲的富家千金了,她勤劳吃苦爱干活儿不多说话,跟麻浦坡出生的那些姑娘没有什么两样,虽然石头和芳姐还是防备着她,但是相对而言并没有那么严苛了。
尤其是在她的第一个孩子出生之后,从来都有一种说法,生了孩子,她们就不会想要离开了。
陆欢欢没有别的办法,她除了依附石头生活,没有别的办法,她看到有些不甘心的姑娘,想要偷偷跑出去,路上被捉回来打折了腿,关在牛圈里的惨状,她不敢去尝试这样飞蛾扑火的办法。
她一直在等一个机会,一个安全的机会。
终于在生完孩子之后,芳姐第一次出去谈生意的时候,陆欢欢哀求石头,带她去给孩子拍一张合影,最好是拍一张全家福。她这十五年,尽心尽力照顾石头,从来没有半点叛逆,外公外婆去世那阵子,她也日夜不休的操劳。
看在这些事情的份上,石头对她防备的心思淡了许多,儿子出生之后,他更是觉得陆欢欢再也不会离开了,只要他看牢了儿子,芬儿就不会舍得离开,所有的女人都是这样的,芬儿肯定也不会例外。
他们来到镇上,这是陆欢欢十五年第一次从山里出来,她贪婪的呼吸着自由的空气,这里已经跟她十五年被芳姐带来的时候完全两样了。
公路两旁盖了许多新房子,车子也很多,路面变得好了许多,不再是水泥路了。陆欢欢偷偷擦掉眼角的眼泪,她心里很紧张,不知道今天她想要做的事情能不能做成。
照相馆人很多,很多都是来拍全家福的,在摄影棚里等着拍的时候,陆欢欢说肚子疼,要去一下茅厕,把孩子交给了石头,去了厕所,石头跟着她,看她进了女厕所的门,就在外面等着。
算是陆欢欢运气好,她发现现在的大哥大变小了,几乎每个人手里都有一部小巧的电话,她也不需要想方设法的接近前台去用座机了。
陆欢欢不敢说她是被拐卖的,万一这些人跟村子里的人一样,她就完蛋了,她只有一次机会。
她小心翼翼的问来上厕所的一个年轻姑娘,说自己电话没有电了,能不能借她的电话打一个电话,那姑娘想了想,点点头,说:“可以,不过你得在这里打,不能拿走。”
大约是怕她想偷电话。
陆欢欢感激的拿过电话,这跟她记忆中爸爸的大哥大完全两样了,更轻更小,但是按键却都在。
感谢幼儿园老师,曾经让他们记住家里的电话,她先打了家里的座机,可是她并不知道需要区号,电话里传来是空号的声音,她心里一下子就凉了,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她打了陆志杰的大哥大电话。
陆志杰已经是第四辆小面包车了,这些年他换了无数个地方,换了四台车,穿破了数不清的鞋子,只有这个电话号码,他一直不敢换。
电话响起的时候,他接起来,那头传来怯生生的声音:“我找陆志杰。”他莫名的紧张起来:“我就是。”
一阵沉默,度秒如年之后,那头带着哭腔的声音响起:“爸爸!”“欢欢真的是你吗?”陆志杰猛的急刹车,在路边紧急停靠带上停了下来。
陆欢欢泣不成声,年轻的姑娘听明白了是什么事情,默默的给她递上一包餐巾纸,陆欢欢感激不已,她快速的给陆志杰交代了自己的情况,可是她却不知道自己在哪里。
她求助的看着眼前的姑娘,那姑娘拿过电话,三言两语就告诉了陆志杰这里是什么地方,麻浦坡又是个什么地方。
陆志杰立刻重新定位、导航,直奔麻浦坡所在的县城去了。